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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的问题出现了。中共的一个国籍法就可以改变人家的血统或者国籍,是不是?
而你鼓吹的“中国有权采用血统原则”如何体现??!!你不是在打中共的脸吗?
现在真的不需要你为中共辩护或者解释,只需要把下列问题回答了就行:
如一对夫妇具有中国血统,同时又出生在中国,他俩通过血统和出生地论理所当然获得中国籍。后来,他们俩移民加拿大,而他们的子女在他们通过归化获得加拿大国籍前在加拿大出生,根据国籍出生地论获得加拿大国籍。
1. 根据血统论,有中国国籍的应该是哪几个?
2. 根据出生地论,有中国国籍的是哪几个? 有加拿大国籍的又是哪几个?
3. 根据归化论,有加拿大国籍的是哪几个?
随意而安 发表于 2012-6-9 17:24
越说你蠢,你就偏要起劲地表现的更蠢,这个法律如何改变了你的血统,如何改变了你的国籍,你连基本的因果关系都搞不清楚。每次给你普及常识,你非要拧巴到另外一边去。国籍法清楚明白地告诉你了,你的父母是什么国籍,你就是什么国籍,这改变了你和你父母之间的血统关系了吗?
蠢货问的这个问题,我早就在前面做了系统全面的解释,蠢货却说篇幅太长了,以他的智商理解不了。
再告诉蠢货一遍,你说的这对夫妇有没有中国血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是不是中国公民,即是否具有中国国籍,所谓国籍和公民实质是一回事。有中国血统并且在中国出生并不一定就肯定具有中国国籍,比如你随意而安有中国血统,但你加入加拿大国籍时就自动失去中国国籍,或者你随意而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而加入加拿大国籍,这个时候你到中国生孩子,按照血统原则你的孩子也不具有中国国籍,即不是中国公民。这是中国法律改变了你的国籍和血统了吗,不是的,因为你根本不是中国国籍,中国国籍法管不到你,和中国国籍法不挨边。
根据中国国籍法中国公民移民加拿大之后,他们在入籍加拿大之前出生的孩子当然具有中国国籍,这个很简单用不着在解释了。根据加拿大的法律,他们的孩子同时具有加拿大国籍。但是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加拿大是承认双重国籍的,这就出现了法律冲突。根据中国的国籍法,这对夫妇必须为孩子选择一个,如果选择加拿大国籍,那孩子就自动失去中国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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