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强给你讲的东西,对你来说可能太深奥了。希望你是真的不懂而不是装糊涂。
现在就以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什么是国籍血统论,什么是国籍出生地论和什么是国籍归化论。
如一对夫妇具有中国血统,同时又出生在中国,他俩通过血统和出生地理所当然有中国籍。后来,他们俩移民加拿大,通过归化获得加拿大国籍。而他们的子女在加拿大出生,根据国籍出生地论获得加拿大国籍。
现在问你的问题出来了:
1. 根据血统论,有中国国籍的应该是哪几个?
2. 根据出生地论,有中国国籍的是哪几个? 有加拿大国籍的又是哪几个?
3. 根据归化论,有加拿大国籍的是哪几个?
随意而安 发表于 2012-6-9 00:54
按照中国的国籍法,如果这对具有中国血统的夫妇本身不具有中国国籍,那么他们的子女无论出生在何地都不具有中国国籍,如果他们本身具有中国国籍,那么他们的子女无论出生在何地都具有中国国籍,出生在中国的,这没有什么好讨论的,至于出生在外国的,往往会有法律冲突的情况发生,什么是国籍法上的冲突(注意这个冲突不是平常说的你打我我打你的冲突,请你就不要去查维基百科有关冲突的定义又来胡搅蛮缠了),是指两国国籍法采用不同立法原则导致的法律结果。咱们简单一点,就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假设这对夫妇本身是中国国籍,他们的子女在加拿大出生,根据中国国籍法,他们具有中国国籍,根据加拿大国籍法他们同时又具有加拿大国籍。如果中国和加拿大都承认双重国籍,那么这一法律冲突就不存在了,现在的问题是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中国国籍法虽然不承认双重国籍,但中国国籍法给当事人选择权,就是说这对夫妇可以给他们的子女在中国国籍和加拿大国籍之间选择一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