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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你已经不得不面对你我的分歧。
不错,我是在你大谈什么“中国有权采用血统原则”的时候,问你中共什么时候使“中国有权采用血统原则”?
答案只有两个:
1. 还没有;
2. 已经采用。
如果你的答案是1-还没有,那么你我彼此发的20多贴纯属误会。如果你的答案是2 - 已经采用,那就要问你怎么个采用法?
在回答“中国有权采用血统原则”时,是否需要对这句话的关键词《血统》作个公认的解释并给出引用而不仅仅是你的臆想?!其实,许许多多的人只要谈到血统就能够有统一的标准,可你东拉西扯避而不谈,尽拿国籍来解释你的所谓的”血统“。
所以现在不得不请你分别解释什么是血统? 什么是国籍? 并请给出引用处!
等你解释清楚了,再来谈你所谓的“中国有权采用血统原则” 。
以下是我的解释以及引用处:
国籍- Nationality - The status of belonging to a particular nation by origin, birth, or naturalization.
东方强 发表于 2012-6-8 10:53
我们两人本来就有分歧,这从一开始就很明显。
“中国有权采用血统原则”,这有什么好异议的,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难道没有独立自主的立法权吗,在国籍法中采用什么样的立法原则,这是一个国家的内政,任何其他国家都无权干预,这是国际关系公认的准则。难道你认为中国是外国的殖民地,没有主权吗?
在法学理论上,凡是国籍法规定当事人的国籍按照他父母的国籍来决定,就叫做国籍法的血统原则,或者说国籍法的血统主义,凡是按照出生地来决定国籍的,就叫做出生地原则,或者叫做出生地主义。中国是否在国籍法中采用了血统原则呢,这是毫无疑问的,无论是中国现行的国籍法还是你自己引用的大清国的国籍法,都是如此,都规定了当事人国籍的取得是按照他父母的国籍来决定的,即父母是中国公民的当事人具有中国国籍(这里不涉及国籍的变更情况)。 至于这个规定的利弊,有多少人反对,那是另外一回事情了,而且即使你反对,你反对的并不是一个法学理论,你反对的是中国现行国籍法采用了这个原则。
你反复引用维基百科上关系血统的定义,对于你的辩论一点帮助都没有,我一再地告诉你,给你说明国籍法说的血统和维基百科上关于血统的生物学定义不是一码事,你却反过来指责我混淆,事实上是你根本没有搞清楚一个是法学上的事情,一个是生物学上的事情。 就像我们说中国人和中国公民,都有中国两个字,但这两个名字含义不完全相同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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