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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哇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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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有几条陋习,应当引起我们注意

121#
发表于 2005-12-29 12:40:15 | 只看该作者
多伦多的餐馆是有卖狗肉的,而且做的还很讲究,
At Bloor and Christie, 上好的是大黄狗,$25/lb,还有狗肉汤。

一般都是1。5年大小的,据说肉质好。

为了保证品质,去前可以预定各种狗肉的类别。
122#
发表于 2005-12-29 13:45:4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hongchen]发布
"在大楼里上班的白领,不论穿着Formal or Business Casual, 请注意不要穿白色袜子,甚至浅色袜子。宜着深色袜子。没有为什么。" I wouldn't care to do that if I work as a white collar. I would wear what i feel comfortable with. What do you think and feel when you see indian people wearing long white and colorful dress and those white cap on the street? What are those white socks made for and when is the right occassion to wear them? I like white socks only, though. I have to sacrifice my favorite to please other people? suck. And who make this rule? Why Everybody has to follow this rule? is it a law or what? If we just follow every rule set up by somebody before, there would be nothing new in this world.


记住,我指的是在大楼里上班时,这是一种办公室文化,没说你不可以在大街上乱穿,不穿也行。哥们,中文看不懂吗?
办公室文化应该来自西方,所以我们是FOLLOW。当然也许有一天乱穿衣也能成为办公室文化, 那是UNKNOWN。
让我想起多年前中国刚兴西服,穿着商标未剪还缀在袖口的西服就去见客户,傻吧?公司的party写明 Semi-Formal, 没穿西服就去了,结果你就成了另类,傻吧?
很多公司,明文规定周一至四是Business Casual,禁止穿短裤,牛仔裤和无领汗衫,否则老板有权让你回家换衣服。周五是JEAN DAY,随便。
123#
发表于 2005-12-29 14:04: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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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华人有几条陋习,应当引起我们注意”

我不赞成有些人将作者称为“洋奴”。 作者本意是善良的,是为了消除老外对华人的歧视而做的一些努力, 目的是提醒大家,况且他所提到的一些华人"陋习”有的也是的确存在的。洋人自然有洋人的陋习,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有理由坚持自已的陋习。歧视在这里的确实是有的,原因也是复杂的,要消除它,这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也许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但我们必须去做,因为这关系到我们的后代。至于那位口语8分的女士,你那洋人老公是否让着你,那是你的私事,他让着你,我没觉得你为中国人争了很多光,你让着他,我也不以你为耻,谦让本来就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但是,如果你在老公及他家人面前也张口如此粗话的话,我会认为那很丢国人的脸。你嫁老外不是“媚外”,别人指出国人的缺点也不是“崇洋”。

最后想说一下,大家是否注意到路边电线干上的广告大多是中文的?这种有碍市容的行为在中国是遭到国人痛斥的。我参看到过中国人张贴,我也看到过老外清理,两国人都是在寒风中作业。
124#
发表于 2005-12-29 14:16:5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找酒友]发布
多伦多的餐馆是有卖狗肉的,而且做的还很讲究,
At Bloor and Christie, 上好的是大黄狗,$25/lb,还有狗肉汤。

一般都是1。5年大小的,据说肉质好。

为了保证品质,去前可以预定各种狗肉的类别。

加拿大吃狗是要坐牢的.
125#
发表于 2005-12-29 15:21:59 | 只看该作者

提个醒!

作者的观点我不完全赞同,但他并没恶意。
做事优雅一些,文明一些自我感觉会比骂人好得多。大家不妨试一试!
126#
发表于 2005-12-29 15:25: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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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心静则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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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华人有几条陋习,应当引起我们注意”

我不赞成有些人将作者称为“洋奴”。 作者本意是善良的,是为了消除老外对华人的歧视而做的一些努力, 目的是提醒大家,况且他所提到的一些华人"陋习”有的也是的确存在的。洋人自然有洋人的陋习,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有理由坚持自已的陋习。歧视在这里的确实是有的,原因也是复杂的,要消除它,这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也许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但我们必须去做,因为这关系到我们的后代。至于那位口语8分的女士,你那洋人老公是否让着你,那是你的私事,他让着你,我没觉得你为中国人争了很多光,你让着他,我也不以你为耻,谦让本来就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但是,如果你在老公及他家人面前也张口如此粗话的话,我会认为那很丢国人的脸。你嫁老外不是“媚外”,别人指出国人的缺点也不是“崇洋”。

最后想说一下,大家是否注意到路边电线干上的广告大多是中文的?这种有碍市容的行为在中国是遭到国人痛斥的。我参看到过中国人张贴,我也看到过老外清理,两国人都是在寒风中作业。
说的太好了!
127#
发表于 2005-12-29 15:37:1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duoduo2003]发布
加拿大吃狗是要坐牢的.

所以这才是他们的陋习!
这都什么年代了?地球人都知道,同猪牛羊鸡鸭鹅一样,狗也只不过是家禽家畜之一。那些东西都可以吃,凭什么狗就不可以吃?
白人的法律究竟是维护人权,还是维护狗权?
128#
发表于 2005-12-29 16:07:1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祖宗]发布


所以这才是他们的陋习!
这都什么年代了?地球人都知道,同猪牛羊鸡鸭鹅一样,狗也只不过是家禽家畜之一。那些东西都可以吃,凭什么狗就不可以吃?
白人的法律究竟是维护人权,还是维护狗权?

猫狗好像不是家禽家畜.
人类以前也吃人, 进化到一定程度就不吃了. 现在到了不吃猫狗了.
129#
发表于 2005-12-29 16:4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赞成一米阳光

最初由[SunnyBobo]发布
赞成一米阳光

我非常赞成阳光兄说的,餐桌礼仪对找工作的人很有用,尤其是找大公司的工作。

不仅KPMG对面试者有晚餐面试,我所参加的晚餐面试就包括CanadianTire,IBM 和RoyalBank。一般这种公司都有两到三次面试,最后一次就是晚餐或晚会。为了这,我们学校有一个专门的礼仪课,还要交20刀。

我觉得作者写的很有用,有的我还真不知道。

learning and understanding other culture is neccessary. For a certain persition, you may respresent their culture, so you need to learn and adopt to their culture and show our respect. But that doesn't mean we have to discard or despite our own culture.
130#
发表于 2005-12-29 17:09:5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duoduo2003]发布


猫狗好像不是家禽家畜.
人类以前也吃人, 进化到一定程度就不吃了. 现在到了不吃猫狗了.

呵呵!“猫狗好像不是家禽家畜”,那是什么?是家用电器? :laugh:
另外,甭抬杠!我可从来没说吃人。况且说到吃人,国内那个变态行为艺术家朱煜当众表演吃婴儿,全国人民都戳着脊梁骨骂他,唯独英国的BBC还专门为他制作了一套节目,把这厮当作中国文化开放进步的一面旗帜。我不知道朱先生吃人的行为,在他们英国绅士眼里看来,是不是特别的文明!
131#
发表于 2005-12-29 17:38:2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祖宗]发布


呵呵!“猫狗好像不是家禽家畜”,那是什么?是家用电器? :laugh:
另外,甭抬杠!我可从来没说吃人。况且说到吃人,国内那个变态行为艺术家朱煜当众表演吃婴儿,全国人民都戳着脊梁骨骂他,唯独英国的BBC还专门为他制作了一套节目,把这厮当作中国文化开放进步的一面旗帜。我不知道朱先生吃人的行为,在他们英国绅士眼里看来,是不是特别的文明!

家禽: 鸡鸭鹅等
家畜: 猪牛羊等圈养的

你太偏激了, 一下心态吧, 不然, 在加拿大呆不好的.
132#
发表于 2005-12-29 17:41:0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duoduo2003]发布


家禽: 鸡鸭鹅等
家畜: 猪牛羊等圈养的

你太偏激了, 一下心态吧, 不然, 在加拿大呆不好的.

是不是家禽家畜都要您定义了才能算?
我不是偏激,我只是捍为我自己应有权利。
133#
发表于 2005-12-29 18:45:0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祖宗]发布


是不是家禽家畜都要您定义了才能算?
我不是偏激,我只是捍为我自己应有权利。

那你就查查书吧, 我没自己定义.

你来之前就应该先了解你的权利和义务. 许多人来是加拿大有自由选举的权利, 而不是没吃狗肉的权利.
134#
发表于 2005-12-29 21:46:5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祖宗]发布


是不是家禽家畜都要您定义了才能算?
我不是偏激,我只是捍为我自己应有权利。
真不知你来加拿大来干啥?你呆在你自己的社会主义祖国里不能捍卫你应有的求榷利啦,要跑到外国来捍卫?
135#
发表于 2005-12-29 21:52:28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哪一条法律写明不能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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