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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半斤八两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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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华人非“公众” 安省中医局捱轰 有无下回分解???

 
106#
发表于 2013-9-9 19:31:33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中医或解剖针灸,政府是不敢把执业多年的执业者取缔的,假若和解剖针灸合并一局管理,解剖人多势众,财雄势大,更善政治斗争,中医无疑羊入虎口。黄志华表面把中医针灸分割,其实是把解剖踢出中医的门外,以绝后患。解剖们没有针灸师执照,迟早被淘汰,所以解剖们恨黄入骨,黄志华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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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3-9-9 20:19:13 | 只看该作者
解剖针灸在安省历史比中医悠久,人数比中医多,要一下子全部消灭谈何客易?任何政府也不敢干众怒。 联合会死争针灸只能有一个定义,同一标准,对解剖针灸不能有任何豁免.  的结果是保守党在八年任內不肯立法,烤柿会胃口又太大,不但要解剖针灸数千人都要经他们考试,连老中医都不放过,要取消祖辈法。这种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就看他们历来的作为,骑兵连长说中了!难怪保守党不肯立法了。
及至自由党上台,绕过亲解剖的HPRAC,起用黄志华为钦差大臣,为平息两方争端,把莲达大妈和张金达硬拉在一起,互作让步,把针灸和中医分离,各管各的,河水不犯井水,解剖针灸获得豁免,而中医针灸获得正式针灸师衔,比解剖针灸地位高,还利用省议会三读通过之便,顺手替中医捞回医生衔,这才把纷争摆平。我认为这是高度政治智慧的手腕,如果我是张金达,也为打开中医立法僵局而忍辱让步的。否则就要拒绝自由党的立法了!但料不到解剖们心怀不轨,在卫生厅内做手脚来制中医死命,以至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也。

省府支持中医的政治强人,在黄志华未上台已经失势,老咁潺应该知道。所谓 中医界坚持立场便能成功 ,是否意味拒绝黄志华方案,暂不立法,等待保守党上台?难道你不知解剖对保守党影响力更大吗?
骑马海 发表于 2013-9-9 18: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中医界里看样需要沟通,我估计中医的一些纷争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大家之间还是个戒心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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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3-9-9 20:27: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umshan 于 2013-9-9 21:42 编辑

回复 106# 骑马海

抗争者被说成谋私,投降者被说成大义,黑白颠倒了!黄志华是好野!在中医界被人代表拱手让出针灸权之后,能想出办法为中医尽量挽回损失。

坚持针灸只能一个定义,一个标准有错吗?其他专业要做而又不想受管的话,改称“针刺” 不就得了?这一点坚持是合情合理的,是不会导致立不了法的,而且只有这样做才能使专业界限清楚而长治久安。说到底,政府接不接受是政府的事,需要中医界自己拱手送出吗? 政府需要所有条款都经过中医界同意才决策吗?

古时刘备霸占荆州,东吴明知取不回却也要坚持主权,以便日后随时可取回。中医立法不也应当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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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3-9-9 21:1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8# gumshan

感觉这个分歧比较大,应该好好沟通。。。南辕北辙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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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3-9-9 22:05:52 | 只看该作者

广

本帖最后由 骑马海 于 2013-9-9 23:15 编辑
回复  骑马海
抗争者被说成谋私,投降者被说成大义,黑白颠倒了!黄志华是好野!在中医界被人代表拱手让出针灸权之后,能想出办法为中医尽量挽回损失。

坚持针灸只能一个定义,一个标准有错吗?其他专业要做而又不想受管的话,改称“针刺” 不就得了?这一点坚持是合情合理的,是不会导致立不了法的,而且只有这样做才能使专业界限清楚而长治久安。说到底,政府接不接受是政府的事,需要中医界自己拱手送出吗? 政府需要所有条款都经过中医界同意才决策吗?

古时刘备霸占荆州,东吴明知取不回却也要坚持主权,以便日后随时可取回。中医立法不也应当是这样吗?
gumshan 发表于 2013-9-9 21:27

对呀!当初谁不想这样?谁不想采用卑斯模式?问问那些伟大的抗争者,他们都是保守党员,替保守党筹款拉票,为什么在保守党执政八年里,伟大抗争者搞不出个“一个定义”的中医针灸立法???吓!!!

当时我也向卫生厅提出要解剖们改名“针刺”了,青蛙!你有向他们提议吗?快从实招来!

你也说“政府接不接受是政府的事”了,当时政策是由省长命黄志华定的,要么就立法,要么不肯也立法!立法你可攻占桥头堡做根据地,退出就连渣也没有,如果张金达不忍辱负重接受了,换了个主张消灭中文的汉奸走狗出来,过管局早已是解剖的天下了,你认识董国庆吗?你说他是投降者吗?问问他呀!问问张关亮冰呀!你说得好,“政府需要所有条款都经过中医界同意才决策吗?”

黄志华是好野!在中医界被人代表拱手让出针灸权之后,能想出办法为中医尽量挽回损失。”
时间颠倒了!是先有主帅黄志华登坛才轮到副将张金达出场的

所有革命都经过连场争战,哪有一蹴而成的?卑斯在开始针灸立法时,比安省还差,逐步来呀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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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楼主| 发表于 2013-9-9 23:0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gumshan

感觉这个分歧比较大,应该好好沟通。。。南辕北辙喽。
克 飞 发表于 2013-9-9 22:10



    克飞,这个gumshan说的没错,这个中医界混水摸鱼搅混水的太多,华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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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3-9-10 13:36:16 | 只看该作者
问问那些伟大的抗争者,他们都是保守党员,替保守党筹款拉票,为什么在保守党执政八年里,伟大抗争者搞不出个“一个定义”的中医针灸立法???吓!!!
骑马海 发表于 2013-9-9 23: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话不能这么说,第六个饼吃饱了,你能说前面五个白吃了?你要是全盘抹煞保守党执政八年里打下的基础,那更久以前张金达呼吁立法的事就更甭提了。中医立法的里程碑事件应是省府高层与中医界人士在自由党主席家的第一次会面,那次老袁、李佳都有去,当时Ming Cha 也在场,你可以找他查证。什么保守党啊,是后来阶级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才入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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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3-9-10 15:20:22 | 只看该作者
克飞,这个gumshan说的没错,这个中医界混水摸鱼搅混水的太多,华人的悲哀。
laogui 发表于 2013-9-10 00: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觉得还有挽回的余地吗?让法规朝着更有利于中医的发展的方向,最大程度地摆脱卫生厅中下层官僚的负面影响。。。。你觉得你可能有宏观上的好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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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17:34: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aogui 于 2013-9-10 18:36 编辑
你觉得还有挽回的余地吗?让法规朝着更有利于中医的发展的方向,最大程度地摆脱卫生厅中下层官僚的负面影响。。。。你觉得你可能有宏观上的好的想法。
克 飞 发表于 2013-9-10 16:20



    难,华人內哄是最大难题,而且内哄的一小撮或者根本没资格妄称中医,也是此类毁了中医。话说得粗些,见谅。本人愚见,此次省府操之过急,导致如此乱象,诸多登记在册者你也看了,此局连亮底牌的勇气都没有,只是亮个姓名电话,公众安全在哪里?现在中医这个立法已经变成了政客游戏。倒霉的是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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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3-9-10 20:3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骑马海

抗争者被说成谋私,投降者被说成大义,黑白颠倒了!黄志华是好野!在中医界被人代表拱手让出针灸权之后,能想出办法为中医尽量挽回损失。

坚持针灸只能一个定义,一个标准有错吗?其他专业要做而又不想受管的话,改称“针刺” 不就得了?这一点坚持是合情合理的,是不会导致立不了法的,而且只有这样做才能使专业界限清楚而长治久安。说到底,政府接不接受是政府的事,需要中医界自己拱手送出吗? 政府需要所有条款都经过中医界同意才决策吗?

古时刘备霸占荆州,东吴明知取不回却也要坚持主权,以便日后随时可取回。中医立法不也应当是这样吗?
gumshan 发表于 2013-9-9 21: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里面有利益关系,可能在实施中有时会有问题,但个人观点,如果使用针灸,则大部分法规在定义时应该按照中医针灸来。。。如果是西医的解剖针灸,自由存在不是我们的事,但如果纳入针灸,则应该以中医针灸来规范。。。否则,他们另立门派或定义为其它医疗词汇,自已来争取立法。。。

看样子现在的问题成了,使用了中医针灸的社会信用,在制定法规时却成了解剖针灸的定义。。。成了鸠占鹊巢,用了针灸的现成的坑,却成了解剖中医的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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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21:59:45 | 只看该作者
因为里面有利益关系,可能在实施中有时会有问题,但个人观点,如果使用针灸,则大部分法规在定义时应该按照中医针灸来。。。如果是西医的解剖针灸,自由存在不是我们的事,但如果纳入针灸,则应该以中医针灸来规范。。。否则,他们另立门派或定义为其它医疗词汇,自已来争取立法。。。

看样子现在的问题成了,使用了中医针灸的社会信用,在制定法规时却成了解剖针灸的定义。。。成了鸠占鹊巢,用了针灸的现成的坑,却成了解剖中医的天下了。
克 飞 发表于 2013-9-10 21:35



    说得太好了,所见略同,几年前我曾和我的中医朋友这样说过,鸠占鹊巢。卑鄙的目的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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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3-9-11 07:51:35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太好了,所见略同,几年前我曾和我的中医朋友这样说过,鸠占鹊巢。卑鄙的目的达到了
laogui 发表于 2013-9-10 22: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中医群雄割据是可以的,大家有各种不同的想法也是可以的。。。问题首先要中医占到主导地位,这样才有东西割,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立法涉及到中医有多少份额的问题?如果我们有80%的份额,还可以割割,如果只有20%的份额,打破头也没有多少东西。
人各有别,有的医术好,有的外语好,最后都可以在市场上找到自己的部分。。。。但在立法时,不团结起来,力量就没有人家强。。。如果最后不占主流,在寸草之地割据,还谈什么雄呢,只能算虫吧。
群雄割据变成群虫割据。就没有什么可以骄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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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楼主| 发表于 2013-9-11 10:50:45 | 只看该作者
中医群雄割据是可以的,大家有各种不同的想法也是可以的。。。问题首先要中医占到主导地位,这样才有东西割,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立法涉及到中医有多少份额的问题?如果我们有80%的份额,还可以割割,如果只有20%的份额,打破头也没有多少东西。
人各有别,有的医术好,有的外语好,最后都可以在市场上找到自己的部分。。。。但在立法时,不团结起来,力量就没有人家强。。。如果最后不占主流,在寸草之地割据,还谈什么雄呢,只能算虫吧。
群雄割据变成群虫割据。就没有什么可以骄傲的了。
克 飞 发表于 2013-9-11 08:51

群虫割据,太恰当不过了,整个中医界挑不出几个真能治病的好中医,以开发票的居多,这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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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3-9-11 11:26:18 | 只看该作者
老鬼一定少看中医,目下中医所看的病,都是西医所治不好的,如果无效,怎样谋生?你也试试挂个能治百病的招牌,看看能骗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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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3-9-11 11:41: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骑马海 于 2013-9-11 13:01 编辑
回复  骑马海

抗争者被说成谋私,投降者被说成大义,黑白颠倒了!黄志华是好野!在中医界被人代表拱手让出针灸权之后,能想出办法为中医尽量挽回损失。

gumshan 发表于 2013-9-9 21:27
1996年协会会长麦时任和解剖针灸们组成针灸立法联盟,是协会把针灸拱手让出的,后来还被张金达联合平权会粉碎了,怎么却把帐算到张金达头上?你是听联会一面之辞吧?

黄议员奉了省长的上方宝剑,把最具代表性的双方---张金达和莲达大妈拉上会议桌,劝他们互相妥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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