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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半斤八两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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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华人非“公众” 安省中医局捱轰 有无下回分解???

 
76#
发表于 2013-9-5 20:45: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9-5 21:50 编辑
回复  克 飞

我是和两栖青蛙对话,相信他和所有去登记的人一样,当初都了解祖辈注册其实不过是停车场临时牌照,还需要接受专业能力评估才成为永久会员。充其量是一个预注册而已,所以没有考究你懂不懂中医。没有人以为那是永久牌照。听起来好像他现在才如梦方醒,觉得受骗了?

回到问题本身:5年是太长还是太短呢?
gumshan 发表于 2013-9-5 21: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是当初登记的人尤其是后来登记的人有多少人是自愿的?有多少人是被逼的。如果是被逼的,人家那是没有办法啊?你不能怪白毛女不遵三从四德吧!

比如说停止保险的事,这一手对原有从业人员非常毒辣,不知道是以什么名义发出的。。。是以卫生厅或其它官方的名义发出的吗?如果是以官方的名义发出的,就应该公布出来给大家看看!

如果不是官方名义发出的,本来就是不合法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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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3-9-5 21:56:11 | 只看该作者
大兄你看看,飞哥是业外人,也察觉到当时五人过委暨总监大人所玩的掩耳盗铃幻术。当年安省最大两丶三个业内团体不断自相残杀,谁当权谁利用会内资源倾向或冲击过委卫生厅,会员们只要躲入会内便可报销保险单,帝力于我何有哉?
一些有政党背境与英语优势的高等华人,希望执政党能赏赐一官半职,便在局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地当橡皮图章。同样有政党背境者如胡商,纵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却被一众过委大人们排挤,他面见卫生厅高官后愤而辞职。
这些自相残杀的局面,为过委卫生厅诸公大开方便之门:  看,你们业内没有统一声音,那让我们来替你规划未来。于是全英语布道大会,90天全英语咨询期陆续粉墨登场。

祖辈方式注册必须一步到位,才能保障先行者未来的生计。立法是永久性的策略,所订立的条款是让后来者需要遵守的常规,所以名曰“常规注册”,其意再此。

为何在下批评这个山寨版祖辈注册有违公义?看看南半球另一盟友,如何看待现职中医先行业者:
GRANDPARENTING PROVISIONS – CHINESE MEDICINE BOARD OF AUSTRALIA
“The grandparenting provisions are broad. The intent is to ensure that practitioners who are legitimately practising the profession (particularly in those jurisdictions that did not require registration) are not unjustly disadvantaged because they are not automatically transitioned to the national registration scheme as a state or territory registrant or because they do not hold an approved qualification.”

- to ensure that practitioners who are legitimately practising the profession are not unjustly disadvantaged (我们必须保证真正现职从业者不会受到不公平对待)

在民主国度内,公义必须得到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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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3-9-5 22:18: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9-5 23:22 编辑

"我们必须保证真正现职从业者不会受到不公平对待."

这个话好,实际上就是产业的爱护,不对产业的已有成就产生负面冲击。。。这是新监管实施的必要条件,其它再慢慢思量。安省这一点做得一点也不好,监管对行业的现状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不仅有多伦多的,还有渥太华的病人来问他们的医生以后还能不能看病了。不知道安省搞的什么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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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3-9-5 23:41:01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必须保证真正现职从业者不会受到不公平对待."

这个话好,实际上就是产业的爱护,不对产业的已有成就产生负面冲击。。。这是新监管实施的必要条件,其它再慢慢思量。安省这一点做得一点也不好,监管对行业的现状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不仅有多伦多的,还有渥太华的病人来问他们的医生以后还能不能看病了。不知道安省搞的什么名堂。
克 飞 发表于 2013-9-5 23:18


很久没关注中医这块了,现在形势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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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3-9-6 10:13: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骑马海 于 2013-9-12 23:12 编辑

去打了两天老咁潺的乳毛波波,回來一看挺热闹!又从哪儿钻出了只大青蛙?它好像不是从井底跳上来的啊!倒像是从火星跳下来的,历害的很,连老友咁潺也招架不住哩!

旦慢,青蛙说中医可在诊所里卖中药?有何根据?你说的只是中医师可以开片药店卖药,而不是传统的中医在诊所内有个小型药库抓几帖草药或成药卖给病人那种,难道你不知这才是传统中医吗?以前的郎中还是背着药囊去治病的呢!有多少中医能自己开一间中药店的?香港的名中医哪个不是自家配药给病人的?连香港的西医也卖药哩!

可管理局从来都无视这种中医的“传统”,死抱着西医的法例医药绝对分家,否则就是违法!整个法律安全条例,绝对没有提及中医可在珍所配药这问题,而只有“Selling a product to a patient for a profit,就违反Conflicts of Interest”利益冲突条例!这叫做中医师可卖中药吗?这就是外行管内行必败的证据,卫生厅歧视中医的官员,全部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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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3-9-6 10:5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0# 骑马海

他们可能不明白中药是自然产品,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同样的药,不同的产品,不同的生长过程,不同的部位,中医用药都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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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3-9-6 17:15:07 | 只看该作者
又从哪儿钻出了只大青蛙?它好像不是从井底跳上来的啊!倒像是从火星跳下来的,历害的很,连老友咁潺也招架不住哩!
.........
骑马海 发表于 2013-9-6 11: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哼,这只青蛙倒错时空,移花接木,嫁祸与人,我懒得理睬他。

查证过管局网站,中医注册条例是在09年至10年间制定的。第一届过位会任期一直到11年,主席是华人。那时胡商还没有加入过管局,与注册条例出笼根本没有半点关系。青蛙硬将他和注册条例联系起来,给人有点泼脏水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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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3-9-6 21:15:02 | 只看该作者
哼,这只青蛙倒错时空,移花接木,嫁祸与人,我懒得理睬他。

查证过管局网站,中医注册条例是在09年至10年间制定的。第一届过位会任期一直到11年,主席是华人。那时胡商还没有加入过管局,与注册条例出笼根本没有半点关系。青蛙硬将他和注册条例联系起来,给人有点泼脏水的感觉。
gumshan 发表于 2013-9-6 18: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主席有个屁用,还不是幕后人物的木偶吗?后面有任命权的人才是祸手。。。主席不听话可以换的啊,委员不听话可以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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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3-9-6 21:15:4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骑马海 于 2013-9-8 07:59 编辑
前文所说的混乱情况,由 《法制体系课程》 内的英/法文病历要求(自以为是地避开时限)开始,到 《安全课程》, 再一次自以为是地避开BC省有正式中文参考版本的事实,令语文处于弱势的中医产生不必要恐慌,正如骑马海所言,不少为赶及4.1死线而白花银两去报考两丶三次英文版考试。

混乱情况之二: 为封杀反对派,不惜扮黑脸登场,频频呛声: 4.1 后无 "本局发出的注册证书即属违法"。但当时最少有200名业者仍未赶及向管局 "自动投降",填写《安全课程》 语文适应计划书 (Accommodation Plan),也令部份已届退休之龄及心灰意泠者退出多事舞台。不要忘记这群可是最富临床经验的执业者 - 这样的注册管理,对省民是否最有利?还是当权者为封杀反对声音,而不惜牺牲省民利益?
两栖青蛙 发表于 2013-9-3 17:29
过管局的幕后黑手根本视不懂英文的祖辈中医为敌人,要除之而后快,哪有丝毫尊重?一些七八十岁的老中医为了生存,忍辱偷生地去考他们完全不懂的英文,还一次又一次地考不上,这种是全球中医史上最苛刻的耻辱,应永誌在中医历史上,那制造这种混乱的王八蛋,以后必须揪出来令真相大白!这些灭中医派其实一石二乌,籍口封杀反对派,却阴谋把中医的“最富临床经验的执业者”一网打尽,计谋的阴险毒辣,和96年安省针灸立法联盟,解剖针灸利用全加协会麦X任不懂英文,签字要把中医针灸全部送去美囯考取NCCA(美国国家针灸师资格考试)才能执业,手法完全一样!现在是谁被解剖针灸收买了?

我觉得取消安全法案的华语翻译一事,完全事出跷蹊!如果最后必有翻译,何必反覆无常,自制混乱,要把老中医们戏弄得死去活来,难道有虐待狂吗?

如果一早宣布取消翻译,必会激起巨变,连老咁潺也去示威了。所以先玩弄政治手段,一味推说不知,令大家憧憬既然法律试已有翻译,安全试不会沒有的。所以都在观望,等到懂英文的全部考完了,剩下为数不多的老中医已被弧立,又无人为他们出头,难道叫奚永光老师去示威乎?结果当然不了了之,中医界那些所谓最丰富临床经验的执业者”就消灭了,只剩下大部份不太懂中文的解剖中医,对其他专业更不足为患!

可惜邪不胜正,先有陈国治文化厅长,后有张全达老同学,都绕过过管局和卫生厅中下层,而直接向卫生厅长投诉,厅长才知道有取消安全试华语翻译之事,大为震怒,因此举完全与自由党立法中医的原意相反!更损害自由党的选票,你们想想素来拥护自由党的二千个中医家庭,还会投他一票吗?于是召集有关者开会,指令不理用何方法,必须令老中医们全部能够执业!于是就制造出要老中医自己找翻译在家慢慢考试的怪剧!千古流芳。

老咁潺,上述消息只是我道听途说,还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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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3-9-6 21:2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4# 骑马海

我觉得应该将卫生厅主管中医的官员全部审计一把,看看他们和西药厂家之间有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这种行为是对国家放在医疗系统的税收资源的一种漠视,也是对一个成熟的需要规管的产业的一种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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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3-9-6 21:36:18 | 只看该作者
骑马海和两栖青蛙,你们是否知道“病种限制”的说法从何而来?管理条例找不到有关内容,难倒我了!
gumshan 发表于 2013-9-3 19:59

我认为消费者会是指Controlled Acts的14种西医疗法,因为在国内中西医是互相捞过界的,尤其有些还是国内的西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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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3-9-7 22:27:55 | 只看该作者
哼,这只青蛙倒错时空,移花接木,嫁祸与人,我懒得理睬他。

查证过管局网站,中医注册条例是在09年至10年间制定的第一届过位会任期一直到11年,主席是华人。那时胡商还没有加入过管局,与注册条例出笼根本没有半点关系。青蛙硬将他和注册条例联系起来,给人有点泼脏水的感觉。
gumshan 发表于 2013-9-6 18: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金山大兄,你查了那个网站?第一届过位(?)会任期一直到11年?

在下的文件纪录显示的时间表如下:-
2010年5月: 15+1过委交接5人+1过委,开始运作
2010年9月-11月: 过委版《注册条例草案》 90日咨询期
2011年2月年: 过委版本《注册条例草案提交卫生厅
2011年11月: 过委重选,J.E. P-S接任张金达为主席
2013年1月25日: 在elaw网站公布卫生厅长批准卫生厅版本《注册条例》
你所说 “注册条例是在09年至10年间制定” 遗漏了最关键时刻的重要信息::
由2010年5月后由新领导班子作决定,90日有名无实的虚伪“咨询期”全掌控在5+1人手中,之后呈交了什么东西除了他们6人外,只有卫生厅晓得,2013年2月出炉的版本面目全非,15+1时期的过委制定了什么?连假“咨询”期后的《草案》修订版也缘悭一面,离开那10位须负那个责?
这事与胡商根本无关,他和另一位在渥京执业的RMT女士,以公众身份“被代表”,替过委做公关骚。
我那盆脏水泼到谁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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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3-9-7 23:30:39 | 只看该作者
金山大兄,你查了那个网站?第一届过位(?)会任期一直到11年?

在下的文件纪录显示的时间表如下:-
2010年5月: 15+1过委交接5人+1过委,开始运作
2010年9月-11月: 过委版《注册条例草案》 90日咨询期
2011年2月年: 过委版本《注册条例草案》提交卫生厅
2011年11月: 过委重选,J.E. P-S接任张金达为主席
2013年1月25日: 在elaw网站公布卫生厅长批准卫生厅版本《注册条例》
你所说 “注册条例是在09年至10年间制定” 遗漏了最关键时刻的重要信息::
由2010年5月后由新领导班子作决定,90日有名无实的虚伪“咨询期”全掌控在5+1人手中,之后呈交了什么东西除了他们6人外,只有卫生厅晓得,2013年2月出炉的版本面目全非,15+1时期的过委制定了什么?连假“咨询”期后的《草案》修订版也缘悭一面,离开那10位须负那个责?
这事与胡商根本无关,他和另一位在渥京执业的RMT女士,以公众身份“被代表”,替过委做公关骚。
我那盆脏水泼到谁头上了?
两栖青蛙 发表于 2013-9-7 23: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信息,这更证明了我的猜测,这个条例的主要幕后人是西药厂商!

为什么呢,
其它专业不至于要灭杀中医,他们只需能拿到开保险的权力就可以了。
西医医生也不会,一者他们轻视中医,二者大部分也尊重疗效。
卫生厅的最高层领导和政治领袖也不可能,他们应该希望自费的中医能帮他们节约些医疗费用支出。
卫生厅的中下级官员一般情况只想把一个事情做掉,麻烦越少越好。

那么这么麻烦的事有人很关心会是谁呢?西药厂商们。
由于中医是对慢性病真正有用的,所以中医的存在无论是从权威还是生意来源上都构成了对西药厂商的巨大挑战。
所以这个条例的真正捉刀者是中下层的卫生厅官员和西医代表们的共同合作的杰作。

所以必须要查到这个层次,才能真正地去推翻以前的一些不合理的规范。。。否则这个条例由卫生厅来解释时会每走一步都十分艰难的。
这就要看中医界有没有这个想法和能力喽。。。
加拿大比英国和欧盟、美国都利好的是,加拿大没有多少药厂,没有这一个国家利益在里面。
加拿大这个事情做好了,会影响到英国等地的中医处境的世界格局。

对于药厂也不能说是一个坏消息。。。因为他们在西方压制中医越多,中国也就越能放下包袱。。。西药药厂在中国的利益也会受损,而且会十分惨重,要么共赢,要么共输。不信可以试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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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3-9-8 08:19:34 | 只看该作者

广

本帖最后由 骑马海 于 2013-9-8 09:36 编辑

克飞兄,你不是行内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1980年以前,解剖针灸们利用“只有西医才可用利器穿刺皮肤”(Performing a procedure on tiessue  below the dermis, )的Controlled Act,把做针灸的中医赶尽杀绝,半个不畄,后来有个法裔欧洲针灸师(不是中医)名高林在渥太华开业,被西医管理局控告,忍不住就和它打官司,原来高林学过法律,利用被告选择法要求在渥太华及用法语开审,西管局只得重金聘法语大律师远赴渥太华出庭,所费不赀。高林却自己出庭辨护,不花分文,他阐明针灸乃中医医术,要求西管局提出针灸属西医理据,西管局当然交不出,败了,更不敢上诉。自此之后,才有中医针灸出现,1984年张金达组成加拿大中医学会。但解剖针灸心心不忿,1996年和在张金达分裂出来的全加协会会长麦时任组成安省针灸立法联盟,申请针灸立法,当时卫生厅的HPRAC已视中医为玄学,立即赞成。豈知他们欺姓麦的不懂英文,在遞交申请书时加上所有中医必须考取美国NCCA针灸文凭,才能做针灸的条文,要将中医针灸一网打尽!而HPRAC(应译做医疗立法咨询委员会,隶属卫生厅旗下),也立刻批准呈上卫生厅长待签,多阴险毒辣!

幸而此事被张金达发觉,立刻联合平权会反对,卫生厅长也觉此事全不合理,不愿揹黑锅,就把针灸立法搁置下来。这事发生在我来加之前,是我听老辈说的,有无错漏,请各位指正。

中医和解剖之争,并未就此完结,为什么过管局许多压制中医的大小动作?为什么过管局由十多人踢剩5人?为什么安省的中医是有史以来最苛刻的立法?大家一想就明白。

为什么我们不推翻管理局?因为第一,这是我们辛苦得来的桥头堡,必须坚守待机会反攻,绝不言退。第二,卫生厅的上层以至省长,並未偏袒解剖针灸。只要这届管理局能团结奋斗,仍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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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3-9-8 08:53: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9# 骑马海

骑马海,谢谢你提起这段往事,要不是你提起,老夫也几乎把这些陈年旧事忘了。
一点补充:那次立法是迎合西医解剖针灸,把针灸与中医分离出来单独立法,幸好搁置成了烂尾工程。但是,这个烂尾工程留下很多麻烦,包括现在的各种纷争,陈旧的观念,究其历史渊源,都与这个烂尾工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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