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9-5 21:11 编辑
这是我对注册条例的理解,没有任何误导成分。祖辈注册是有效期为5年的临时注册,实际就是过渡期,称之为“预注册“非常符合事实。在5年限期之内,所有人都必须改成常规注册才能成为永久会员,注册条例一直都是这样写的,难道你当初并不知道?
我称之为“预注册”,你称之为“假祖辈”,还有“停车场”、“屠宰场”。。。。。。含义都是一样的,这是当初人人都知道的,为何当初同意,现在才有意见?
gumshan 发表于 2013-9-5 20: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是卫生官主管部门和他们指定的某些过渡委部分成员。当初业内大部分同意吗?不是一直反对的吗?只不过是视而不见,不预理睬而已。。。貌似应该有公听的,最后也实质成了个内定观众的路演。。。。 掩耳盗铃,不代表真的没有声音发出过,除了捂住耳朵偷铃的,人人都听到声音了。。。这都是有案可稽的历史,谁都否定不了的。 因为一直没有过真正的公听,所以我们觉得管理局应该与业界沟通,应该听听业界的声音,这个事情越早越好,其实是应该在4月1日完成的。现在公听,因为已经有不给营业和断保险的事了,已经属于有“强奸”的不良记录了。。。在一个严肃的法令实施之间,听听民间,这个不要说在民主的现代加拿大,就是在专制的封建中国时代也有以民为鉴的思想。 一个没有好好征询业界和消费者不同意见的业界重新规管,其实是主管部门对监管合理性的一个漠视,没有严肃认真地分析行业的特征与现状,严重一点说就是一个渎职行为。如果再有其它利益集团参与的话,就更严重,属于腐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