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5-4-13 17:38 编辑
除了少数几个是客观看问题, 对大纲有意见的.。。。绝大多数ID,尤其是这些频率很高的, 是漠视大纲客观内容, 专注于联想煽情的.
说到利益, 我确实有一些。
对于同性恋, 我的观点这是加拿大多元文化的一面旗帜.。。在国际上得分远大于失分, 是加拿大的一个重要的文化之一.不仅是政治上的, 经济上也有很大的贡献。
对于同性恋, 我的态度是, 包容, 但不提倡。
为什么我说这是一个利益呢, 因为多元文化是华人包括我在加拿大能愉快地有尊严地生活的基础.。。多元文化从根本上杜绝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 而这正是我们移民群体在政治、和生活等各方面还能享有基本自由和权益的基础. 否则, 我们很容易被一些人以大多数的名义在法律上被欺负.。。。
所以, 不要去歧视同性恋, 不要去歧视黑人、印巴人、穆斯林是我们华人政治的底线.。。离开了这个底线, 破坏了多元文化的格局, 我们华人被欺负的日子也就不远了.(除非我们华人已经占了大多数),
多元文化是一个文明的文化, 它保证了社会的弱势人群也有一个起码的文化和法律意义上的生存空间, 我们必须小心呵护.多元文化是必然产生冲突的, 我们要做的是尊重法律的非歧视框架, 保留我们自己的文化.。。注意, 在多元文化中, 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一样会在法律框架下得到尊重, 不会受到“大多数人”的侵犯。。。。这就是这个多元文化在多数人选举制度中, 保持弱势群体的最强大武器.
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并不是好事。排华法案难道不是?。。。在选举制度下, 一定要明白加拿大的非歧视宪法对弱势群体是多么重要的保护神!
我现在是违了众怒了, 其实我也非常希望华人能积极关心与参与加拿大政治的, 但是我又不得不坚守这个底线.。。。我只说我认为正确的话, 大家可以赞成, 也可以反对, 至于对人格意义的攻击, 我只能坐视不管了, 我堵不住别人悠悠之口, 但我有讲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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