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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调封杀纸纱窗网友,竟成本版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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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5-7 14:1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4-5-7 15:21 编辑

成年累月在时事新闻版钉着某些网友骂大街的,早已构成网络骚扰犯罪的,另有其人,有目共睹。这样的犯罪分子,常年逍遥于所谓“版规”之外,为所欲为,从没有被如此高调责罚。一个纸纱窗,就算文明地骂了几句,就算发帖没发对地方,值得如此高调吗?这到底是什麽原因?是版规大,还是加拿大法律大?


http://bbs.51.ca/thread-542356-1-1.html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5-7 14:19:08 | 只看该作者
Criminal Harassment and Threats of all Kind


People sometimes refer to criminal harassment and other similar types of behavior as online predators, child predators, harassment or criminal harassment. For our purposes we will refer to this type of behavior in an online criminal harassment. Online criminal harassment generally refers to the use of repeated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to cause another person to feel like they or a member of their family is being threatened. The legal definition of harassment, according to Black's Law Dictionary, is:



"A course of conduct directed at a specific person that causes substantial emotional distress in such person and serves no legitimate purpose" or "Words, gestures, and actions which tend to annoy, alarm and abuse (verbally) another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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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5-7 14:26:37 | 只看该作者
这里同情窗户的也只有你老酒了。你们同属愤世嫉俗类。你屡屡用法律吓唬人,犯得找么?如果有人在网上恶意恐吓你的人身安全,你可以直接报警。
如果只是政见不同而发生的争执,你可以据理力争也可以把耳朵闭起来,我还是那句话,玩不起就别出来混。

成年累月在时事新闻版骂大街的,早已构成网络骚扰犯罪的,另有其人,有目共睹。这样的犯罪分子,常年逍遥于所谓“版规”之外,为所欲为,从没有被如此高调责罚。一个纸纱窗,就算文明地骂了几句,就算发帖没发对地方,值得如此高调吗?这到底是什麽原因?是版规大,还是加拿大法律大?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5-7 15: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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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5-7 15:11:50 | 只看该作者
成年累月在时事新闻版钉着某些网友骂大街的,早已构成网络骚扰犯罪的,另有其人,有目共睹。这样的犯罪分子,常年逍遥于所谓“版规”之外,为所欲为,从没有被如此高调责罚。一个纸纱窗,就算文明地骂了几句,就算发帖没发对地方,值得如此高调吗?这到底是什麽原因?是版规大,还是加拿大法律大?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5-7 15: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纸纱窗根本就没骂过人,最多回句嘴。人家是文明人。


相反,流氓会武术,没人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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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5-7 15:11:52 | 只看该作者
成年累月在时事新闻版钉着某些网友骂大街的,早已构成网络骚扰犯罪的,另有其人,有目共睹。这样的犯罪分子,常年逍遥于所谓“版规”之外,为所欲为,从没有被如此高调责罚。一个纸纱窗,就算文明地骂了几句,就算发帖没发对地方,值得如此高调吗?这到底是什麽原因?是版规大,还是加拿大法律大?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5-7 15:14



    操,老酒,你真别说别人,我在这就被你骂过,还就是今年,俺没还嘴而已。。。

要说C罗是真过分,但你嘴也不干净。。你就别唧唧歪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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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5-7 15:14:42 | 只看该作者
纸纱窗根本就没骂过人,最多回句嘴。人家是文明人。


相反,流氓会武术,没人挡得住。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4-5-7 16:11



    兄弟,你别跟老酒学,他基本已经是非不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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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5-7 15:19:01 | 只看该作者
封杀一个网友,不应该根据斑竹的喜好,而应该根据版规。
用马甲发帖并不违反版规。

BTW, 如果是我,封我一个网名,注册一个再来过,而且和老大单挑。
网络时代,who怕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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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5-7 15:26:45 | 只看该作者
纸纱窗那个帖子有无数的点击,无数的回帖,读起来不方便。
版主还鼓励把相关的帖子只放到那两个帖子里面,不是更添乱吗?一个字:笨,两个字: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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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5-7 15:36:26 | 只看该作者
纸纱窗那个帖子有无数的点击,无数的回帖,读起来不方便。
版主还鼓励把相关的帖子只放到那两个帖子里面,不是更添乱吗?一个字:笨,两个字:笨蛋。
Itrust??? 发表于 2014-5-7 16: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看来兄弟的智慧还差那么一点点,得回去好好读圣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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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5-7 15:45:35 | 只看该作者
兄弟,你别跟老酒学,他基本已经是非不分了。。
文华殿大学士 发表于 2014-5-7 16: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人无完人。何况和那些在坛子里动辄破口大骂的那些人比,纱窗那简直就是一完人。不能因为某些人不喜欢她就要整死她。那以后我们有机会了,是不是也可以把那些五毛狗都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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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5-7 15:46:22 | 只看该作者
没关系老酒!
如果你被封杀的时候没上头条,我第一时间为你发贴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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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5-7 15:48:26 | 只看该作者
人无完人。何况和那些在坛子里动辄破口大骂的那些人比,纱窗那简直就是一完人。不能因为某些人不喜欢她就要整死她。那以后我们有机会了,是不是也可以把那些五毛狗都整死?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4-5-7 16:45



    纸纱窗的错误不在于说什么,也不在于对错,而在于他疯狂地灌水,这俩天,只要我打开51,风云和时事前五条贴里至少三个是她的宗教贴。。而且他这行为是长期的。。

老弟,天下论坛无数,我想你也去过不少,你告诉我,有哪个论坛能容忍纸纱窗这样的恶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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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4-5-7 15:55:41 | 只看该作者
操,老酒,你真别说别人,我在这就被你骂过,还就是今年,俺没还嘴而已。。。

要说C罗是真过分,但你嘴也不干净。。你就别唧唧歪歪了
文华殿大学士 发表于 2014-5-7 16:11


我不记得我回过你的任何帖子,更别说骂你。请翻出来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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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4-5-7 15:56:51 | 只看该作者
这里同情窗户的也只有你老酒了。你们同属愤世嫉俗类。你屡屡用法律吓唬人,犯得找么?如果有人在网上恶意恐吓你的人身安全,你可以直接报警。
如果只是政见不同而发生的争执,你可以据理力争也可以把耳朵闭起来,我还是那句话,玩不起就别出来混。
SUPERFAN 发表于 2014-5-7 15:26


正是因为玩得起,所以还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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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5-7 17:05:09 | 只看该作者
我不记得我回过你的任何帖子,更别说骂你。请翻出来我看看。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5-7 16:55



    就不用找证据了,这事我用不着骗你。

话说回来,时政论坛,碰上个吧C楼这样的,也不是啥稀奇事。。

稀奇的是稀泥刘,这样的也能当版主。卧槽,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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