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也是俺小说的读者 紫色罂粟 发表于 2012-3-28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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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圣经说的, 要以牙还牙哦. 宽容吗? Thus you shall not show pity: life for life, eye for eye, tooth for tooth, hand for hand, foot for foot. (Deuteronomy 19:21)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2-3-28 22:38
谁先对谁不敬, 证据摆在这里. 你对基督教的极端仇视是本来就有的,是根深蒂固的,不是有基督徒对你不敬引起的. 这是你发的第一个帖子,在这之前没有任何人惹过你,没有任何人诅咒过你. 本帖最后由 dlstbwzg007 于 2011-12-30 23:42 编辑 (错。 耶稣并非从开始就向人类宣布他是神的,他是在他成年以后才自称是神。 在他称神之前,他在犹太人中的身份是:一个通奸的副产品。 当然,从通奸产物到最终成“神”,并给人类留下圣诞节和红十字,也是很牛B的。 可以说耶稣及其信徒是人类历史上最成功的造神者).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2-3-28 21:24
算了吧,你要让他对耶稣认过错,可能要比让塔利班信耶稣还要难呢.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2-3-28 21:56
我信共产党的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你算正常人吗?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2-3-28 22:00
我读圣经是结合起来读。读旧约,也读新约。新约有很多关于宽容的章节,以后与你分享。(OOPS,希望不要伤到007....) 齐力 发表于 2012-3-28 22:48
紫说的没错,我承认我的缺点很多,会一点一点改进。 我不是想显示对神的衷心,但是007 对耶稣的语言太过分,我觉得他应该说声歉意。 你说的对,神是宽容的,他不会计较;可是我是人啦,一个不完美的人,所以这不就较上劲了...... 齐力 发表于 2012-3-28 22:17
你就不要在这儿颠倒黑白了。 你到底信哪路神仙?当大家的面亮一亮。 dlstbwzg007 发表于 2012-3-28 22:48
我觉得很可能是外星人把原始生命带到地球上来,然后就坐飞船走了. 所以即使人是被造的,还是没什么希望,还是要死的. 因为人太不想死了所以才有了宗教. 但是我不敢得罪任何一路神仙,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 唯独你对我的诅咒我不怕,因为我知道你是 Nobody.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2-3-28 22:58
他不算正常人,你算正常人? 告诉我,你正常在哪儿? 你不信耶酥,跑出来用圣经诅咒人做甚? 你说俺是nobody,不care俺的话,可一路跟俺后面走了多少贴? dlstbwzg007 发表于 2012-3-28 22:53
嘿嘿weinberger ,我只是个人想法.谢谢啦。 大家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世界因此而精彩。 祝福每个同胞! 齐力 发表于 2012-3-28 22:40
精彩吗? 确实精彩。 有了基督徒,就有这么精彩。 dlstbwzg007 发表于 2012-3-28 23:06
我是跟你说圣经写的是这么个意思,没有要你接受,我自己都不一定接受. 谈不上诅咒.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2-3-28 23:04
007 我告诉你,我的观点我都说了,如果说多了,我怕大家认为我不够宽容,不符合基督精神。 我不回你的无理之贴,不代表我没有什么可反驳你的。 适可而止吧。 齐力 发表于 2012-3-28 23:09
还真是的,俺读了百???和姗姗的风花雪月的小说,当时感动得涕泪横流呀。紫紫你的大作俺还木有读过,能否给个链接? 齐力 发表于 2012-3-28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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