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楼主: 纸纱窗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想,我该抗议,版主剥夺我的私人空间——我有我自己的观点,谁都代表不了,但

   关闭
1081#
发表于 2012-3-28 18:16: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lstbwzg007 于 2012-3-28 19:19 编辑
如果你不仇视基督教,那么我误会你了。向你道歉。
和自己就不叫 ”分享“, ”分享“一定和别人一起受益。 这怎么是”侮辱和诅咒“呢? 我现在想想不知道有多感谢当年告诉我基督的人。
齐力 发表于 2012-3-28 19:09

被你们分享成“罪人”,俺不觉得受益,俺觉得是对俺的侮辱。
要俺被一个巫师的血赎俺莫名奇妙的“罪”,俺不觉得受益,是受害。
被你分享成要被一个死刑犯审判,俺觉得其中的恶意简直是无法容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82#
发表于 2012-3-28 18:17:53 | 只看该作者
你们当众说“世人皆有罪”,这就是当面骂人。
另外说世人需你主审判、赦免,这就是当面诅咒人。
更别提所谓的“亵渎圣灵”的那些诅咒了。
dlstbwzg007 发表于 2012-3-28 19:11


说世人皆有最,不是说世人犯法了,是说人都有缺陷,不完美。这应该是实话。 
我说了,基督教认为耶稣用他的生命为人类赎罪,这是给人们担保不完美也没有关系,上帝还会爱我们,你怎么理解成 诅咒呢?实际上圣经上明确说过 "never cause" (永远不要诅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83#
发表于 2012-3-28 18:19:16 | 只看该作者
被你分享成“罪人”,俺不觉得受益,俺觉得是对俺的侮辱。
要俺被一个巫师的血赎俺莫名奇妙的“罪”,俺不觉得受益,是受害。
dlstbwzg007 发表于 2012-3-28 19:16


你看你又把基督说成是“巫师”, 你还还说不仇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84#
发表于 2012-3-28 18:20:56 | 只看该作者
你看你又把基督说成是“巫师”, 你还还说不仇视?
齐力 发表于 2012-3-28 19:19

他本就是巫师,是神棍,是死刑犯。
这本就是事实。
咋证明俺仇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85#
发表于 2012-3-28 18:21:16 | 只看该作者
被你们分享成“罪人”,俺不觉得受益,俺觉得是对俺的侮辱。
要俺被一个巫师的血赎俺莫名奇妙的“罪”,俺不觉得受益,是受害。
被你分享成要被一个死刑犯审判,俺觉得其中的恶意简直是无法容忍。
dlstbwzg007 发表于 2012-3-28 19:16


哦,你又给基督加上一个“死刑犯”的头衔。所以说你仇视应该没错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86#
发表于 2012-3-28 18:22:12 | 只看该作者
说世人皆有最,不是说世人犯法了,是说人都有缺陷,不完美。这应该是实话。 
我说了,基督教认为耶稣用他的生命为人类赎罪,这是给人们担保不完美也没有关系,上帝还会爱我们,你怎么理解成 诅咒呢?实际上圣经上明确说过 "never cause" (永远不要诅咒。 
齐力 发表于 2012-3-28 19:17

“基督教认为”,可不是俺认为。
俺是不完美,可俺比他还是要完美点。
说世人都要被一个巫师审判不是诅咒还能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87#
发表于 2012-3-28 18:23:41 | 只看该作者
哦,你又给基督加上一个“死刑犯”的头衔。所以说你仇视应该没错呀.
齐力 发表于 2012-3-28 19:21

凭什么说俺仇视他啊?事实如此。
他被判有罪,被判处了死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88#
发表于 2012-3-28 18:24:33 | 只看该作者
他本就是巫师,是神棍,是死刑犯。
这本就是事实。
咋证明俺仇视了?
dlstbwzg007 发表于 2012-3-28 19:20


是不是仇视,看者有结论.要不然怎么需要法官呀,陪审团之类。我就不和你争这个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89#
发表于 2012-3-28 18:27:12 | 只看该作者
前面有,自己看。
dlstbwzg007 发表于 2012-3-28 19:13


你没有说具体呀,起码你得告诉我:
1:神叫什么?
2:教义是什么?
3:教派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90#
发表于 2012-3-28 18:27: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lstbwzg007 于 2012-3-28 19:28 编辑
是不是仇视,看者有结论.要不然怎么需要法官呀,陪审团之类。我就不和你争这个了。
齐力 发表于 2012-3-28 19:24


你根本就是无理取闹。
信仰不同,当然看法相异,很正常的。
重要的是尊重对方的信仰,不要用自己的信仰去“分享”侮辱别人。

而肆意把自己的“福音”胡乱“分享”给异教徒,显然是你们基督徒有意为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91#
发表于 2012-3-28 18:30:14 | 只看该作者
你根本就是无理取闹。
信仰不同,当然看法相异,很正常的。
重要的是尊重对方的信仰,不要用自己的信仰去“分享”侮辱别人。

而肆意把自己的“福音”胡乱“分享”给异教徒,显然是你们基督徒有意为之的。
dlstbwzg007 发表于 2012-3-28 19:27


我怎么是无理取闹呢? 我说让大家评判嘛。很合理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92#
发表于 2012-3-28 18:32:57 | 只看该作者
你根本就是无理取闹。
信仰不同,当然看法相异,很正常的。
重要的是尊重对方的信仰,不要用自己的信仰去“分享”侮辱别人。

而肆意把自己的“福音”胡乱“分享”给异教徒,显然是你们基督徒有意为之的。
dlstbwzg007 发表于 2012-3-28 19:27


OOPS! 起码我们出发点是好点。如果这让你伤太深,那就对不起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93#
发表于 2012-3-28 18:34:21 | 只看该作者
我怎么是无理取闹呢? 我说让大家评判嘛。很合理呀.
齐力 发表于 2012-3-28 19:30

让大家评判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94#
发表于 2012-3-28 18:37: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lstbwzg007 于 2012-3-28 19:40 编辑
OOPS! 起码我们出发点是好点。如果这让你伤太深,那就对不起啦。
齐力 发表于 2012-3-28 19:32

俺接受你的道歉。
但你那几位教友未必同意。
只要你们不再当众“分享福音”,俺就不再当众说对你主的看法。

其实,你们基督徒又不是没有自己的传道方式,何必要在大庭广众之下侮辱他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95#
发表于 2012-3-28 18:44:13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你发的第一个帖子,在这之前没有任何人惹过你,没有任何人诅咒过你.

本帖最后由 dlstbwzg007 于 2011-12-30 23:42 编辑

(错。
耶稣并非从开始就向人类宣布他是神的,他是在他成年以后才自称是神。
在他称神之前,他在犹太人中的身份是:一个通奸的副产品。
当然,从通奸产物到最终成“神”,并给人类留下圣诞节和红十字,也是很牛B的。
可以说耶稣及其信徒是人类历史上最成功的造神者).

以后你的每一个帖子,都充满了侮辱,嘲讽,亵渎别人信仰的语言,整整持续了三个月.我不是基督徒,实在看不过去了才回你的.
请记住,质疑和辱骂是两回事.
既然你有诅咒人家信仰的言论自由,人家当然也有诅咒你的言论自由. This is a free land.

你这叫蛮不讲理。
他们的传道对象是你们羔羊,他们只能在特定的频道对特定的人说教。
在不同信仰的人聚集的地方,他们不能如此传教,这是基本常识。
连街头的传教士,在对人宣传他主时,都会询问对方是否愿意。
dlstbwzg007 发表于 2012-3-28 17: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