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晚楓 晚枫网友,谢谢您的回复!但我基本不同意您的观点: 1, “苹果树上摘的果叫苹果;涉功谋体摘的果谓涉功果。有甚么大错吗?还需要花时间去细细剖析果核吗?” ——请问,如果把中共媒体比为梨树,它的果实只能是梨,不可能是苹果,那么中共媒体上连篇累牍的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是苹果还是梨呢?按照您的逻辑,毛泽东拉的屎可以滋养庄家,蒋介石拉的屎就会毒死庄家?毛泽东放的屁是香的,蒋介石放的屁是臭的? 2,“网规不允涉功已很明确、也足够了。难道非得巨细到甚么谋体甚么话语是涉功吗?谋体和话语随时都会变化,网规也得像橡皮糖一样去随时随便拉长吗?” ——请注意,版规原文: “6,遵守51网站的规定,所发的文帖如违反规定(如涉及****功),将予删除;”这里清清楚楚地表明,将予删除的是“(如涉及****功)”的“文帖”,而不是“涉功媒体上的帖子”。如果不明确“甚么媒体”,那么人民日报,新华社发表了无以计数的涉功文章,它们算不算涉功媒体?是不是无论它们的什么文章都应该被删除?什么媒体在“随时都会变化”?请举例说明。 3,“如此说来,网规永远不可能完善、且滞后网上行为,那网管就应该坐等网规完善而不作为?“ ——世界上任何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是尽善尽美,一成不变的。这是起码的常识。胡总书记“与时俱进”的教导您就忘了? 4,”退一步说,遇见了钻网规漏洞的不当帖子,网管就不应该管?不靠他‘“本人定义”独断’,难道去靠李大师或其弟子去议会论断?“ ——网管毫无疑问应该管“钻网规漏洞的不当帖子”,这点我与您没有任何分歧,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他删除的那篇文章算不算“不当帖子”,而不是一般性原则。 5,”如果处理一个帖子就讨论一阵子,那网管还有时效性吗?” ——)谁说过“处理一个帖子就讨论一阵子”了?您这不是无的放矢吗? 6,“官僚和警察不是中共特有的产物,在这里引用这两个概念没必要加定语。” ——西方的官僚少,且受选民监督,是关在笼子里的老虎;中共的官僚多,没有百姓的监督,是鱼肉百姓的猛兽。西方的警察是为人民,绝大多数是好人;中共的警察是人民喂,没有几个是好人。 7,“我看小牧既不是官僚也不像警察,就是个网站清洁工,可怜他现在被教化得更像个哄孩子的保姆”—— 我认为小牧版主无论是当警察,还是清洁工或保姆,工作是尽职尽责的,我素来是很敬重他的,但他这次确有不妥。良药苦口,我相信他会理解的。 8,“另外,如果老赵称网友为“衣食父母”,那也是尊敬的礼貌之词。可您(们)既没在这里付费发广告、帖子,也没有一分赞助,咋就以人家“衣食父母”自居了?” ——您不会不懂网站点击率与广告的关系吧?“衣食父母”的比喻可能过了一点,用鱼和水的关系可能更恰当。 9,“您(们)自由地来到这里言论,借助这里的人气彰显自我。。。应该感谢和爱护这个平台才是应有的心态。”——我一直都非常感谢小牧版主在我被文学城敢出来后受留了我,并且还把我的处女贴加精推荐。我对51网是有感情的。但是作为网站管理者应该知道,类似的网站多如牛毛。如果不处理好与网友的关系,他们会用脚投票。有句俗话不是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吗? 10,“有意见可以好好提,起码对侮辱和谩骂都不还口的小牧,几个网友做得太不“友善,平等”了。”——个别网友提意见的态度是有点过激,我劝告过他们。但一个巴掌拍不响,而且,版主应该姿态高一点,因为他是“公仆”。这样的要求应该不过分吧? 欢迎继续讨论,共同出主意,争取把51网办得更好!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1-5-13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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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小牧版主,恕老朽直言,您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确有不妥,您的解释不能以理服人。 其一,您删的那篇文章没有丝毫涉功内容。 其二,版规上没有把“某两家媒体”的新闻定义为涉功言论,更没有规定不准转贴它们的文章。 其三,如果版规不完善,就应该修改版规。在修改之前,一切应依版规办事,不可依“本人定义”独断。 其四,居高临下的态度是中共官僚作风。版主是网站的警察,但更应该是全体网友的公仆。网友相当于纳税人或衣食父母,应以友善,平等的态度待之。 若有不当,请批评。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1-5-9 16:29
小牧请回答 野驰 发表于 2011-5-13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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