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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野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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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牧这篇文章为何要删?

 
46#
发表于 2011-5-9 17:09: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甄无欺 于 2011-5-9 18:11 编辑

:laugh:   关闭坛子,憋死你们这些糟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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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1-5-9 18:37:15 | 只看该作者
木板,提个建议哈,把那个乌烟瘴气的坛子干脆给关了。无论涉功涉共言论一概删除。省的成日跟这些无事佬纠缠不休。
甄无欺 发表于 2011-5-9 16:55

你干脆把51网站整个关了多好!关我们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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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1-5-9 18:50:58 | 只看该作者
小牧自己和某组织达成了什么协议?


还是


     老赵下令小牧删除的?
野驰 发表于 2011-5-8 09: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何同51和共匪斗争:
1. 帖被删了质问和抗争是必须的,但这不是主要手段;

2.帖被删一次,就在51乱写十次,造谣十次,谩骂十次;

3.如果一个话题一百个帖子,90个帖子被删了,剩下的十个帖子和被删的内容是一样的,那你就成功了。

4.如果你的帐号被封了,你又成功了一步;试想51十万个账户,5万个被封,剩下5万全是神经病和五毛的,那你彻底成功了!

5.封了帐号正好帮你休息,戒51毒瘾。

6. 对51和共匪千万别想着啥选举啊,讲道理啊啥的,没用的。这等于是问“妓女”是否是“处女”;

7. 和51斗争:公布老赵,小木或51的住址,每天扔一包大粪,想想5万个被封的帐号,就是五万包大粪在他家周围,那是多大的成就;

8. 和共匪,五毛斗,就是组织“打狗队”和“剿匪组”,充公贪污的财产去救灾和助学,把共匪婆娘分配给房奴,学奴和医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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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1-5-9 18:51:26 | 只看该作者
涉功只不过是小牧的藉口而已,删除反共言论才是他真正的任务。
我在 发表于 2011-5-8 10: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何同51和共匪斗争:
1. 帖被删了质问和抗争是必须的,但这不是主要手段;

2.帖被删一次,就在51乱写十次,造谣十次,谩骂十次;

3.如果一个话题一百个帖子,90个帖子被删了,剩下的十个帖子和被删的内容是一样的,那你就成功了。

4.如果你的帐号被封了,你又成功了一步;试想51十万个账户,5万个被封,剩下5万全是神经病和五毛的,那你彻底成功了!

5.封了帐号正好帮你休息,戒51毒瘾。

6. 对51和共匪千万别想着啥选举啊,讲道理啊啥的,没用的。这等于是问“妓女”是否是“处女”;

7. 和51斗争:公布老赵,小木或51的住址,每天扔一包大粪,想想5万个被封的帐号,就是五万包大粪在他家周围,那是多大的成就;

8. 和共匪,五毛斗,就是组织“打狗队”和“剿匪组”,充公贪污的财产去救灾和助学,把共匪婆娘分配给房奴,学奴和医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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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1-5-9 19:05: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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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1-5-9 19:06: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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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1-5-9 19:07:44 | 只看该作者
你干脆把51网站整个关了多好!关我们屁事。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5-9 19: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轮子最好窜回大计元去。你门轮子这样的流氓汉奸窜回大计元,愿意指桑骂槐骂李红纸还是诅咒李美歌,都随意。
51网上的事情,无乱好事坏事,让你门轮子这样的流氓汉奸一参合,就成了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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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1-5-9 19:14: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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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主| 发表于 2011-5-9 21:35:41 |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小牧版主,恕老朽直言,您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确有不妥,您的解释不能以理服人。
其一,您删的那篇文章没有丝毫涉功内容。
其二,版规上没有把“某两家媒体”的新闻定义为涉功言论,更没有规定不准转贴它们的文章。
其三,如果版规不完善,就应该修改版规。在修改之前,一切应依版规办事,不可依“本人定义”独断。
其四,居高临下的态度是中共官僚作风。版主是网站的警察,但更应该是全体网友的公仆。网友相当于纳税人或衣食父母,应以友善,平等的态度待之。
若有不当,请批评。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1-5-9 16:29



小牧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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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2011-5-9 21:46:25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因为这类的帖子实在太多了,而且非常容易引发骂战。时事论坛的话题很多,不需要每天都讨论五毛党,然后互相一通扣帽把?这样下去论坛乌烟瘴气都没有人来了,我这么做恰恰是为了维护51网的声誉。
小牧 发表于 2011-5-8 11:20



好一个为51网尽职尽责的版主形象啊。


实话和您说了吧:在51论坛里我的工作重心根本不是时事,而是生活类。事实上,俺老板根本就不在意时事那里浑浊的人气,更不需要靠我“胡作非为”吸引网友批判来聚集人气。
小牧 发表于 2011-5-9 10:01



原形毕露终于说实话了小牧版主,你替老赵决定了人气的用处了。


根本不把51网的声誉放在心上,论坛好坏不管自己的事,身为版主你就算是51网义工也没有理由这样做的。
你知道51网特意把所有新闻评述都转到新闻论坛吗?网友来了之后。你就是把老赵吊起来,丢人显眼吗? 做人不要太不负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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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1-5-10 01:12: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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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1-5-10 01:19:53 | 只看该作者
你有没有任何拿得出台面的理由,对这“某两家媒体”如此仇恨???说出来让大家围观一下!!!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5-9 08: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看看,这无赖轮子急的,大纪元和明慧网是顶风臭四十里的邪教造谣媒体,这是人人皆知的。
无赖轮子把这两坨臭狗屎往51上搬?
卑鄙轮子你们滚回大纪元和明慧网去追浊求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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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1-5-10 11:04:57 | 只看该作者
大家看看,这无赖轮子急的,大纪元和明慧网是顶风臭四十里的邪教造谣媒体,这是人人皆知的。
无赖轮子把这两坨臭狗屎往51上搬?
卑鄙轮子你们滚回大纪元和明慧网去追浊求臭。
西罗 发表于 2011-5-10 02:19


你一来就把小牧的谎言戳破了,两家涉功媒体不是大纪元和新唐人吗?怎么又多了一个明慧网呢?

小牧赶快把涉功媒体列张表吧,免得西罗搞不清楚状况。

在我看来,某两家媒体上的新闻都是涉功言论。
本人就是这么定义的,如有问题请向上反应。
小牧 发表于 2011-5-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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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1-5-10 14:04:04 | 只看该作者
你干脆把51网站整个关了多好!关我们屁事。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5-9 19: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一点没错。关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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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1-5-11 13:12: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晚楓 于 2011-5-11 20:36 编辑

俺觉得您称“老朽”,应是自谦,可您下面说的道理,确实有些糊涂。容俺不袖的解析一二:

尊敬的小牧版主,恕老朽直言,您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确有不妥,您的解释不能以理服人。
其一,您删的那篇文章没有丝毫涉功内容。
苹果树上摘的果叫苹果;涉功谋体摘的果谓涉功果。有甚么大错吗?还需要花时间去细细剖析果核吗?
其二,版规上没有把“某两家媒体”的新闻定义为涉功言论,更没有规定不准转贴它们的文章。
网规不允涉功已很明确、也足够了。难道非得巨细到甚么谋体甚么话语是涉功吗?谋体和话语随时都会变化,网规也得像橡皮糖一样去随时随便拉长吗?
其三,如果版规不完善,就应该修改版规。在修改之前,一切应依版规办事,不可依“本人定义”独断。
如此说来,网规永远不可能完善、且滞后网上行为,那网管就应该坐等网规完善而不作为?退一步说,遇见了钻网规漏洞的不当帖子,网管就不应该管?不靠他‘“本人定义”独断’,难道去靠李大师或其弟子去议会论断?如果处理一个帖子就讨论一阵子,那网管还有时效性吗?
其四,居高临下的态度是中共官僚作风。版主是网站的警察,但更应该是全体网友的公仆。网友相当于纳税人或衣食父母,应以友善,平等的态度待之。
官僚和警察不是中共特有的产物,在这里引用这两个概念没必要加定语。
我看小牧既不是官僚也不像警察,就是个网站清洁工,可怜他现在被教化得更像个哄孩子的保姆
另外,如果老赵称网友为“衣食父母”,那也是尊敬的礼貌之词。可您(们)既没在这里付费发广告、帖子,也没有一分赞助,咋就以人家“衣食父母”自居了?您(们)自由地来到这里言论,借助这里的人气彰显自我。。。应该感谢和爱护这个平台才是应有的心态。
有意见可以好好提,起码对侮辱和谩骂都不还口的小牧,几个网友做得太不“友善,平等”了。

若有不当,请批评。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1-5-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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