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看得出,你的火气还是很大。看看你用的那些很刺眼字眼,是不是太有点用强好斗了。我是否好意,你看不懂,也没关系。根据你的描述分析当时的过程,我以为基本没有出格,事实上,确实也不是什么多大的事,你却强咬住别人该如何如何,我认为是不太妥当的。那么一点事,却要贴个“公开信”出来,对所有人讲“不是祝你们节日快乐的”,“只为了不要在洋人的地界丢中国人的脸”等这么不友好的话,我以为也不是提意见的口吻。与一些网友一样,我也认为,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对别人是不是也太不宽容?一味强调自己的有理,不能跳出自己的那点事情来看问题,是不是有点太过偏狭? 你一直讲责权的问题,我看也是有点牵强,划卡的事情,我以为主要还是你自己的事情,别人如果能给予帮助,当然很好,但你不能说你这个机器怎么用,你必须要告诉我,你不告诉我就是你的失职。这话看这么说,你当时一副呛火的心态,硬要要求别人耐心,我不是说吗,换个个儿想一下,结果会是怎样? 我向来不会歪曲别人的习惯,发言从来都很慎重平和,也没有骂人的嗜好,你还是不要因为我的意见与你的相左而回避平和讨论罢。在讨论中谁是善意、谁是恶意,路过的人自有公断。 zhengqi1 发表于 2010-9-26 00: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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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陈思 楼主,看你发的主题不多,是刚来,也是你的运头。看一看这几路英雄,几路烟尘,多多的留心各路回帖,此51坛上的路数你就差不多了解了。要想常来51坛上,此是第一大关,你要过好啊,且不要动气,好好地游,你太幸运了! Elander 发表于 2010-9-26 01: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过两天就回国了,回去就上不了51了,除非翻墙。 ZGP民 发表于 2010-9-26 01:36
今天在《北辰地产周刊》看到一篇文章,署名为“本报记者陈思”,不知是否就是楼主? 另外,公开信中所提到的那位前台是不对,可她是位女同志,得把经期、更年期性激素紊乱引起的情绪波动的可能性考虑进去,毕竟那种事还是比较少见的,应多理解,吃亏是福,自己生气,何苦呢。 三和居士 发表于 2010-9-24 17: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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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过两天就回国了,回去就上不了51了,除非翻墙。 ZGP民 发表于 2010-9-26 01: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本报记者陈思”杜撰了这个帖子, 居然吸引51网众多眼球,也算“本报记者陈思”成功地策划。 下一次编一点新的吧。 罗西 发表于 2010-9-26 01: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认识这个人。我用的是笔名。 陈思 发表于 2010-9-26 01: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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