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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是福。多少人在今天已经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多少人在今天已经成了残废,多少人在今天已经失去了自由,多少人在今天已经家破人亡。 根本不必回头去看咒骂你的人是谁?如果有一条疯狗咬你一口,难道你也要趴下去反咬他一口吗? 活着一天,就是有福气,就该珍惜。当我哭泣我没有鞋子穿的时候,我发现有人却没有脚。 悟空居士 发表于 2010-8-11 10: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友情提醒 房东如果可以找到房客以前的房东,以前的房东可以证明房客是职业无赖,否则房 客所有反常行为都可以变成房东折磨房客的结果,导致房客精神恍惚 水中伊人 发表于 2010-8-11 11: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JiuMaNi 不明白为什么50%的房东想上她。简单分类:房东性别里大约有男女各半吧?那占总房东数的50% 是男的吧?据说八个房东里有四个想上她的床,是不是可以换句话说是个男房东就惦记那码事儿?或者说100%的男房东对她都有这种直接的生理反应?是男房东们都病了还是哪出岔儿了?巴甫洛夫的神经生物学核心就是条件反射。那码事儿的神经冲动缺不了条件的客观存在。究竟是什么刺激了百分百的单一性别呢? 就是好奇,因为如今美眉满世界,没听见几位伊人如此委屈抱怨的。男同胞们,难道你一做了房东就不用脑子看世界了?这可得快改。 磨磨蹭蹭 发表于 2010-8-11 14: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请房东将A女士的自辩文章打印出来,用数码相机拍照启动的网页,保全证据!-------因为A女士在自辩文章中,泄漏了天机,佐证了房东反映的事实存在,请房东然后拿到一华人律师事务所作一份《公证》,自己上庭,此诉讼不打自赢,最后离庭前,除了感谢法官大人外,一定也要感谢A女士,因为她的自辩佐证了你驱逐她的事实,A女士真应了“言多必失”,“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古语。 真希望人肉搜索A女,避免再有房东招入这样败类的A女房客! 人做事,天在看,很多事情人们往往都会自然联想到因----果的关系,租这类低房租费的人,当然是低收入者,明确的说是“无房户",50多岁独居,可想而知性格独特到何种程度---------。我真希望A女士学一点会理解,宽容,谅解,将心比心,如果听进了我的话,你就具有亲和力了,找个有房子有钱的男人并不愁,那你后半生就“命运转折好了”,因为做人善有善报! pjwyx 发表于 2010-8-11 15: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加拿大是不是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 不能赶走房客,难道房东的地方变成了 房客的了? 什么叫私有和物权? 编辑到底懂不懂基本的常识啊?? 摆脱, 不要在 胡编乱造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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