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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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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先生,我想对你说一句

 
121#
发表于 2011-5-29 20:5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Y_2O09

狗日的,滚出华人圈子!
紫黄 发表于 2011-5-29 21:48


注意举止,保持风度,以利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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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11-5-29 20:5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8# Y_2O09
你辱骂中国人是支那猪,不是今天也不是我而是全体中国人,从你的发帖历史到今天都证明了你这个汉奸走狗的丑恶嘴脸。我可以和任何人讨论法轮功还是民运。唯独不跟你这个丧心病狂的反华疯子谈论任何话题,因为你没有那个资格。呸!滚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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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11-5-29 20:52:48 | 只看该作者
首先,发帖请勿使用生殖器语言,这是做文明人的基本素质。你同意吗?
其次,对六四的看法翻过前页你就会看到,既然你回我的帖就应该先看看我说的是什么。
最后我认为,政治观点不同允许左中右存在,但对于反华辱华者绝不宽恕你认为如何?
甄无欺 发表于 2011-5-29 21: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看法还行,刚看了。算中肯。虽然我不百分百同意你的。

就问你一个,你相信暴徒先杀害军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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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11-5-29 20:56:12 | 只看该作者
反对某些事情或人就是反华,这是典型的支那猪的逻辑。
Y_2O09 发表于 2011-5-29 21: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FLG?我对FLG的看法刚才告诉过你了。如你真是FLG,TM的你就不能不用支那猪这词?有点情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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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11-5-29 20:57:14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讨论谁杀谁已经没有必要了
因为中共60年来杀人无数,已经不在乎这次64了
只是文革就杀死几十万,自杀又几十万,殴打致死几十万
这里只说中共杀自己人和平白老百姓,还不算镇压反革命
就像讨论杀人犯是否曾经踢过谁一脚一样,讨论64中共杀了多少或者谁先动手已经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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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11-5-29 20:58:27 | 只看该作者
做什么都要以中华民族的利益为重。而对任何政党的态度并不重要。

如果以牺牲中华民族的利益,而迎合任何政党的利益,那才是真正的汉奸走狗卖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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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11-5-29 21:00:11 | 只看该作者
你的看法还行,刚看了。算中肯。虽然我不百分百同意你的。

就问你一个,你相信暴徒先杀害军人吗?
laser112 发表于 2011-5-29 21:52

本人向来不说违心话,假话。
我不支持对六四动武,也不支持所谓学生领袖最后的对抗选择。
至于真相,站在不同角度就有不同的理解。我没有亲眼所见的任何事情我从不做结论。对于六四中发生的死亡,无论是平民还是军人我都表示哀悼。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而共产党在处理六四的问题上显然是犯了一个绝大的错误。应该有一个更好的解决方式来避免流血。这就是我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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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楼主| 发表于 2011-5-29 21:03:3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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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11-5-29 21:03:38 | 只看该作者
唱红歌可以解决根本问题,大家一起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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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11-5-29 21:03:55 | 只看该作者
本人向来不说违心话,假话。
我不支持对六四动武,也不支持所谓学生领袖最后的对抗选择。
至于真相,站在不同角度就有不同的理解。我没有亲眼所见的任何事情我从不做结论。对于六四中发生的死亡,无论是平民还是军人我都表示哀悼。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而共产党在处理六四的问题上显然是犯了一个绝大的错误。应该有一个更好的解决方式来避免流血。这就是我的观念。
甄无欺 发表于 2011-5-29 22: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过的,你基本观点我不反对。

不过逻辑上,两假必有一真。这可不是“站在不同角度就有不同的理解”的问题。这在逻辑和事实上都是错误的。

两人说的完全相反,一定有一个人在说谎。

你亲眼没见过的事多了,见过原子分子吗?你不也相信吗?

所以别打马虎眼。你觉得谁先杀死谁的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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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楼主| 发表于 2011-5-29 21:04:4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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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11-5-29 21:11: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5# laser112
你这么说我觉得很幼稚。科学是经过千百年人类的实践检验出来的真理。确实对于微观世界人们无法”亲眼所见“ 但是通过科学实验和实践人们可以确信它的存在。
你说的那些事情我们是无法用科学来证明的,本人是学工科的,社会学不是我的专长。你说的和别人说的不一致,请问为什么要我这个没亲眼所见的人来表态支持谁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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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11-5-29 21:14: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强 于 2011-5-29 22:24 编辑
放P!多伦多从事房屋修理的人很多,难道他们都有贼劝吗?
紫黄 发表于 2011-5-29 19:56


紫黄,不要理屈词穷就出口成脏,转移话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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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11-5-29 21:14:46 | 只看该作者
当歹徒和学生、普通市民混杂在一起的时候,戒严军人开枪是能分得清吗?是不是要先看看学生证?学生和看热闹的市民在戒严的时候仍然拥挤在街头,就是在给歹徒当挡箭牌。死,虽然可怜,但不无辜。

而且,死亡主要是在广场周边。特别是清场时没死人,却被一些头头说成是血流成河。非常可耻,而且,是个学生头头说的。这样的学生,同歹徒又有何区别。不要以为有了一张学生证就和其他人不一样了,就可以有特权了!

我也曾是学生,但我更愿意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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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11-5-29 21:15: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7# Y_2O09
你等着版主裁判吧,怎么处罚你这反华疯子。中国人的事情就不需要你这个反华疯子来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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