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得不错, 法律从来不是公正的, 法律不承认良心。。。法律是想在逻辑上建立起一个难维护社会运作但又有自身一致性的系统.。。。可惜的是, 当他们想把法律包括得越多, 产生的自我矛盾就越多, 内部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就越差.。。
我是搞数学的,对于相容性和完整性是很在乎的.。。即使是数学, 也不存在一个系统, 只用有限的公理,就可以包括论证所有的数学。。。这是数学界近百年为之奋斗的东西, 但哥德尔推翻了这个可能, 自己也心碎而自杀身亡。
而西方的法律在逻辑上早就成为了一个笑语. 如果一个同样案子能因为不同的律师得到不同的判决, 这个法律本身就是矛盾百出的.。。我们讲科学是对事不对人, 法律最后发展成了对人不对事, 离科学\公正、严格可以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了. 其实西方已经知道了法律只是一个屁, 所以需要使用陪审员的制度.。。。所以这个法律呢, 说到底还是律师怎么去弄法而已, 实际上就是骗骗人的玩意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