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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独立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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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上帝保佑每一个人

 
151#
发表于 2014-5-6 14:24:56 | 只看该作者
同意你说的。相信TA本意是好的,行为却有偏差,是方式方法的问题?还是根本认知有问题?不好说。人(包括基督徒)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在犯错,因为不自知所以无从改过。很多时候,我们言行过了头,就成了论断批判,甚至咒诅,这里的咒诅不是指骂人,所有不利于造就人的话,就是咒诅了。具体哪些我就不说了,昨天我回了贴又删了,相信TA本人也看到了,这就够了。
白色百合 发表于 2014-5-6 14: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里不仅是“行为却有偏差和方式方法的问题”。关键是这种行为让别人认为我们基督徒行为不检,已经不是TA个人的问题了,我才会出来提醒。难怪有的非基督徒说“我不是基督徒,但比某个基督徒做的好多了”。就是这种“行为却有偏差和方式方法的问题”造成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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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发表于 2014-5-6 14:25:57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事,我从来不会质疑,包括纸纱窗。
从网上作为你应该可以看出来一切。难道你看到我的发言有什么地方违反圣经原则吗?或者我的行为有那些不是基督徒应该做的?如果有请指正。无论如何我不能同意的是,基督徒传福音遇到了恶言相向的非基督徒的攻击,就不顾一切地反唇相讥,这不是一个基督徒应该做的。作为基督徒有义务提醒弟兄、姊妹,我们不能为传福音而传福音,而是让世人看到基督徒的靓丽鲜活的一面。用我们正义、积极行为影响那些对基督徒不理解、不接受的非基督徒。难道一个为了上帝连命都可以献上的基督徒,就不能忍受网友的谩骂、诋毁吗?因为,在这里我们不仅是一个基督徒,同时我们是代表我们的神。如果有任何差错或行为不当,难道这是可以允许的吗?
但是,我们能做的非常有限,只有善意的提醒和宽恕,用正面的言行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DIY TOOLS 发表于 2014-5-6 14:15

只敢說盡量做合神心意的人,不敢說代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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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发表于 2014-5-6 14:26:0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传福音是将神的大能、大恩介绍给非基督徒。至于他人与神的关系,我们无法左右。
DIY TOOLS 发表于 2014-5-6 14:55


对不起,截住一分钟:

我似乎不大同意,因为我们做不到,就是做到了,人也不信————以色列人亲见神恩:“白天有云柱,夜间有火柱....还有吗哪吃” ,他们信了吗?

我们只是播撒种,尽量播到沃土,当然撒到大马路上和石头底下,都有可能......很不容易,非常不容易,
2周前,我去太古广场发【真理报】,发了不少,但极其少有人是笑嘻嘻,乐意接受,个别香港人,就像那张报纸是鬼一样,闪都来不及..........他们老眼昏花,坐在那里,宁愿带着老花镜————买648,看看中奖没?!! 就是中了,这个年纪,要那么多钱干嘛???我为他们心痛!

但是大陆人好得多,他们有知识有礼貌一些,乐得听我讲福音的要多的多,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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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发表于 2014-5-6 14:28:09 | 只看该作者
还好,不算深,接着说?我有种担心,这里的人恐怕要视基督徒为传销的了。
白色百合 发表于 2014-5-6 15:00



    哈哈哈,多虑! 他们没有把我们当卖野药、甚至捆绑我们送上十字架,我都谢天谢地了啦!

何况有人从网络下来,约我跟我去教堂,今年应该要受洗了,阿门不阿门?! 哈利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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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发表于 2014-5-6 14:28:45 | 只看该作者
一個人生時,緊攥雙手,死時兩手撒開,預示了人一生緊抓世界,到頭來空手而去的命運。如今的世界物欲極度膨脹,撒但藉此引誘我們,行毀壞之工;神也藉此熬煉和試驗人心。若我們睜著屬靈的眼睛看人生,就不至於利害顛倒,本末倒置。若對錢財一味地戀慕追求,到死時會發現,人連自己的身體、氣息都抓不住,即使用賺得的全世界,也不能買到一分一秒久留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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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2014-5-6 14:29:23 | 只看该作者
只敢說盡量做合神心意的人,不敢說代表神。
青草地. 发表于 2014-5-6 15: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角度,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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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发表于 2014-5-6 14:29:25 | 只看该作者
人到死時,一切屬靈的真實就应验了,可惜活著的人无暇思考————包括我们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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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发表于 2014-5-6 14:31: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纸纱窗. 于 2014-5-6 15:32 编辑

光在这里传不行,要做,要付出!!


在这里传,也不容易,多少侮辱亵渎误会....要担当?又有几人,能日复一日,孤单坚持,唯有主同行,这样坚持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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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2014-5-6 14:34: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纸纱窗. 于 2014-5-6 15:35 编辑

所以,站在一旁说说高远的话,很容易,很得体,总也不得罪人

传福音是不舒服的,是有代价的,是有风险的,是要付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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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2014-5-6 14:37:34 | 只看该作者
所以,站在一旁说说高远的话,很容易,很得体,总也不得罪人

传福音是不舒服的,是有代价的,是有风险的,是要付出的!!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5-6 15:34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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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2014-5-6 14:3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4# 纸纱窗.
你可能更適合面對面传福音?
願神保守你.(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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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2014-5-6 14:39:45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为什么,俺的心脏跳得很厉害,你们玩好,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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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014-5-6 14:45:41 | 只看该作者
superfan是慕道友吧?我来这里少,但在画廊他还是很可爱的。
白色百合 发表于 2014-5-6 14:54

他還需要時間,我們能做的就是多一些耐心.(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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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2014-5-6 14:54:39 | 只看该作者
傳不傳福音是我們【基督徒】的事兒——【 責任和義務】,
信不信基督是他們【世人】的事兒——【得永生的機會 】,
蒙不蒙揀選是神【上帝】的事兒——【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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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2014-5-6 15:51:00 | 只看该作者
从某种意义上讲,也羡慕你们。我也时常去教堂坐坐。和基督徒交往,多一层放心,一般而言。
墨子 发表于 2014-5-5 19:23

堅持去教會吧。如果有要好的基督徒朋友一起就更好了。
每個人信主的經曆都是不一樣的。
象我,沒經過什麼大風大浪,從不信到信,這個過程就花了十幾年。
誰也說不准會在某一個時刻,一節音樂,或者一段經文,或者一次經曆,你內心深處最柔軟的地方會被觸到。
祝福你!(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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