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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费事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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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尽洋教圣經(不容洋God僭稱上帝!)

 
3601#
 楼主| 发表于 2015-6-21 13:49:22 | 只看该作者
洋教徒的帖子, 除了人身攻击之外, 就沒有可以令人信服的話說出來。


这也难怪, 他們的圣經, 就是充滿了攻击, 你还可以要求洋教徒有什么好表現:




"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在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 (瑪拉基書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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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2#
发表于 2015-6-21 14:28: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RCMP2 于 2015-6-21 14:31 编辑
费事傾 发表于 2015-6-21 13:49
洋教徒的帖子, 除了人身攻击之外, 就沒有可以令人信服的話說出來。

这也难怪, 他們的圣經, 就是充滿了攻击 ...

断章取义狂 ”费事情“,我把你漏掉的经文列在下面:

玛拉基书:
2:1  众 祭 司 阿 , 这 诫 命 是 传 给 你 们 的 。  
2:2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说 , 你 们 若 不 听 从 , 也 不 放 在 心 上 , 将 荣 耀 归 与 我 的 名 , 我 就 使 咒 诅 临 到 你 们 , 使 你 们 的 福 分 变 为 咒 诅 。 因 你 们 不 把 诫 命 放 在 心 上 , 我 已 经 咒 诅 你 们 了 。  
2:3  我 必 斥 责 你 们 的 种 子 , 又 把 你 们 牺 牲 的 粪 , 抹 你 们 的 脸 上 。 你 们 要 与 粪 一 同 除 掉 。  

这话是针对那些对耶和华诫命不遵守的犹太教祭司说的,你 “费事情” 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你在这里诋毁耶和华,蔑视耶稣,就正是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你 们 若 不 听 从 , 也 不 放 在 心 上 , 将 荣 耀 归 与 我 的 名” , 耶和华就要 “ 使 咒 诅 临 到 你 们 , 使 你 们 的 福 分 变 为 咒 诅 ”!

你 “费事情” 就是这些被耶和华 “斥责的种子”, 你就是那  “牺牲的粪”, 耶和华将这粪 “抹你的脸上” 。 你将来 “要与粪一同除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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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3#
 楼主| 发表于 2015-6-22 13:47:41 | 只看该作者
喜欢駡人 "断章取义狂 ”的偷龍轉鳳盜,我省掉無關重要的經文,你再列出來, 是啥意思?

"2:2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说 , 你 们 若 不 听 从 , 也 不 放 在 心 上 , 将 荣 耀 归 与 我 的 名 , 我 就 使 咒 诅 临 到 你 们 , 使 你 们 的 福 分 变 为 咒 诅 。 因 你 们 不 把 诫 命 放 在 心 上 , 我 已 经 咒 诅 你 们 了 。"

这是黑幫头子欺凌善良民众所講的話, 我省掉, 你補上, 只有自暴其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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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4#
发表于 2015-6-22 14:11: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RCMP2 于 2015-6-22 18:44 编辑
费事傾 发表于 2015-6-22 13:47
喜欢駡人 "断章取义狂 ”的偷龍轉鳳盜,我省掉無關重要的經文,你再列出來, 是啥意思?

"2:2  万 军 之 耶  ...

因为这些经文正针对你这些粪!所以你故意省去关键经文!  哈哈, 小人一个!  

我再把有关经文帮你补齐, 看看耶和华所说的粪是不是你 “费事情” :


玛拉基书:
1:6  藐 视 我 名 的 祭 司 阿 ,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对 你 们 说 , 儿 子 尊 敬 父 亲 , 仆 人 敬 畏 主 人 。 我 既 为 父 亲 , 尊 敬 我 的 在 哪 里 呢 。 我 既 为 主 人 , 敬 畏 我 的 在 哪 里 呢 。 你 们 却 说 , 我 们 在 何 事 上 藐 视 你 的 名 呢 ?  
1:7  你 们 将 污 秽 的 食 物 献 在 我 的 坛 上 , 且 说 , 我 们 在 何 事 上 污 秽 你 呢 。 因 你 们 说 , 耶 和 华 的 桌 子 是 可 藐 视 的 。  
1:8  你 们 将 瞎 眼 的 献 为 祭 物 , 这 不 为 恶 麽 。 将 瘸 腿 的 , 有 病 的 献 上 , 这 不 为 恶 麽 。 你 献 给 你 的 省 长 , 他 岂 喜 悦 你 , 岂 能 看 你 的 情 面 麽 。 这 是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说 的 。
.....................
2:1  众 祭 司 阿 , 这 诫 命 是 传 给 你 们 的 。  
2:2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说 , 你 们 若 不 听 从 , 也 不 放 在 心 上 , 将 荣 耀 归 与 我 的 名 , 我 就 使 咒 诅 临 到 你 们 , 使 你 们 的 福 分 变 为 咒 诅 。 因 你 们 不 把 诫 命 放 在 心 上 , 我 已 经 咒 诅 你 们 了 。  
2:3  我 必 斥 责 你 们 的 种 子 , 又 把 你 们 牺 牲 的 粪 , 抹 你 们 的 脸 上 。 你 们 要 与 粪 一 同 除 掉 。  

“费事情”, 你这这里无数次亵渎藐视耶和华和他的儿子耶稣,你就是这经文里所说的粪, 你就是那些 “要 与 粪 一 同 除 掉 ”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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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5#
发表于 2015-6-22 14:23:27 | 只看该作者
费事傾 发表于 2015-6-22 13:47
喜欢駡人 "断章取义狂 ”的偷龍轉鳳盜,我省掉無關重要的經文,你再列出來, 是啥意思?

"2:2  万 军 之 耶  ...

你骂谁是 “偷龍轉鳳盜”?

看看你是不是在贼喊捉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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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6#
发表于 2015-6-22 14:24: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改革开放 于 2015-6-22 14:26 编辑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5-6-22 14:11
因为这些经文正针对你这些粪!

玛拉基书:


心理扭曲的宗教信仰观,教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其实这话来自于早于《旧约》的《汉谟拉比法典》,《旧约》著作侵权的例子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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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7#
发表于 2015-6-22 18:08:34 | 只看该作者
费事傾 发表于 2015-6-21 13:49
洋教徒的帖子, 除了人身攻击之外, 就沒有可以令人信服的話說出來。

这也难怪, 他們的圣經, 就是充滿了攻击 ...

看来就是老费聪明啦,

世上活着的那23亿黑白基督徒,都是傻瓜?
中国正在兴起的8000万洋基督徒,是痴呆?

恭喜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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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8#
发表于 2015-6-22 18:10:02 | 只看该作者
改革开放 发表于 2015-6-22 14:24
心理扭曲的宗教信仰观,教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其实这话来自于早于《旧约》的《汉谟拉比法典》,《 ...

oh,really?

老改兄:愿闻其详

麻烦您找出原文,给点说服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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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9#
发表于 2015-6-22 18:14:38 | 只看该作者

费事倾:

本帖最后由 纸纱窗. 于 2015-6-22 18:15 编辑

恢復原帖大概無可能了, 幸而前一次所發的帖是先用MS Word打的, 原稿还在, 現在重新貼出:
却说窗户纸被猪八戒的九齿钉耙把心爱独门大喇叭打得稀烂,痛哭起来,一声尖叫,我和你这死肥猪拚了,忽然披头散发,头下足上,倒立起来,一面旋风似地转动,愈转愈快,一面发出呻吟妙声,令人心神摇晃,血脉贲张,竟施展出九子母天魔勾魂大法来,好不厉害!原来这位姐姐曾在天魔撒旦门下修炼,并非省油之灯,只会吹牛之辈,撒旦法力高强,几乎与上帝齐肩,现在一发疯,就使出真看家本领来了!

骑马海 】

海子老弟:

这么可爱的闹剧,看了以后肯定养颜长寿,
只是遗憾三年前,无人动他,老刘不看,小牧没看.....
总么就莫名其妙地消失啦哈??

我肯定不认为是上帝来封了你口呢,这么可爱,不会封的
但到底是谁发了功?还是发了疯??

请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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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0#
发表于 2015-6-23 08:08:00 | 只看该作者
纸纱窗. 发表于 2015-6-22 18:10
oh,really?

老改兄:愿闻其详


"你给网友乱取绰号,.......“惡人” 这称号冠在你头上再合适不过。"
因为这些经文正针对你这些粪!
...............
你主内每次反击谩骂的回复内容便知其“宗教信仰观” 如何。(典型的"以牙还牙")

经文在此:
(马太福音12:33):你们或以为果子也好,果子也坏,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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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1#
发表于 2015-6-23 09:08: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RCMP2 于 2015-6-23 09:34 编辑
改革开放 发表于 2015-6-23 08:08
"你给网友乱取绰号,.......“惡人” 这称号冠在你头上再合适不过。"
“因为这些经文正针对你这些粪!”
...

耶和华的诫命中(十诫)第一,二,三条诫命最重要:

第一条诫命: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条诫命: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第三条诫命: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为捍卫唯一真神耶和华的名而争论是免不倒要得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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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2#
发表于 2015-6-23 09:41:58 | 只看该作者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5-6-23 09:08
耶和华的诫命中(十诫)第一,二,三条诫命最重要:

第一条诫命: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 ...
"为捍卫唯一真神耶和华的名而争论是免不倒要得罪人的!"

幼稚,难道"真理"是靠捍卫才能屹立不倒吗?那是“假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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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3#
发表于 2015-6-23 12:40:34 | 只看该作者
纸纱窗. 发表于 2015-6-22 18:08
看来就是老费聪明啦,

世上活着的那23亿黑白基督徒,都是傻瓜?

窗户姐,世界上最有钱的是1%,聪明的也是1%,99%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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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4#
发表于 2015-6-23 12:46:26 | 只看该作者
楼上几位大侠从15打到初一,再干一百年也不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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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5#
发表于 2015-6-23 13:34: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RCMP2 于 2015-6-23 13:37 编辑
改革开放 发表于 2015-6-23 09:41
"为捍卫唯一真神耶和华的名而争论是免不倒要得罪人的!"

幼稚,难道"真理"是靠捍卫才能屹立不倒吗?那是“ ...

你也太幼稚, 谬论重复一千遍就是 “真理” 了。

比如 “费事情” 的所谓 “类似耶稣物体” 论被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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