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徐明旭
第三部:鄧小平的懷柔政策
第九章“撥亂返正”
5﹑復興宗教
六﹑重建寺廟﹐提倡宗教。如前所述﹐文革初期搗毀了絕大多數寺廟﹐禁止一切宗教活動。1971年林彪事件與1972年尼克松總統訪華後﹐中共允許有限度地恢復宗教活動﹐並撥款修復了大昭寺(42)。1980年胡耀邦視察西藏後﹐中國政府撥出鉅款修復寺廟﹐解除了全部宗教禁令。到1997年底﹐中國政府已撥款三億多元修復了1787座寺廟和宗教活動場所﹐住寺僧尼達46380人。政府給予僧尼生活津貼與公費醫療﹐還給部分僧尼發薪。由中國政府出資﹐1983年創辦了西藏佛學院﹐1987年創辦了北京中國藏傳系高級佛學院。各寺廟也開辦了學經班﹐由政府津貼﹐1997年底有3270學僧。由政府供養的自治區佛教協會(佛協)辦有佛教刊物《西藏佛教》和藏文印經院(設在木如寺的拉薩印經院)﹐出版了許多宗教典籍和研究著作(43)。如前所述﹐伍精華1985年出任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後﹐帶頭參加宗教活動﹐西藏各級官員紛紛仿傚﹐在西藏上下掀起了空前的宗教狂熱﹐是謂“落實宗教政策”。
“西藏流亡政府”出版的《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宣稱﹕1959年前西藏有6259座寺廟﹐592558名僧尼﹐這些寺廟在1979年前除八座外全部成為廢墟。592558名僧尼中11萬人被迫害致死﹐25萬人被迫還俗。它說的寺廟與僧尼數字與“西藏流亡政府”出版的《西藏通訊》發表的前述班禪《七萬言上書》相矛盾。後者說﹐1959年前西藏有大中小寺廟2500多座﹐僧尼11萬多人。為何相差這麼大﹖“西藏流亡政府”也許會說﹐班禪說的是西藏自治區的數字﹐他們說的是“大西藏”的數字。如果是這樣﹐那麼據《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1988年藏族共有600萬﹐其中200萬住在西藏自治區﹐400萬住在中國其他省份。可見中國藏人總數與自治區藏人成三比一。而同書卻說“大西藏”有592558僧尼﹐與班禪指出的自治區有僧尼110000人成5.38比一﹐遠遠超過了三比一。姑且假設1959年前中國藏族總人口是300萬﹐而自治區藏族人口是100萬﹐(具體數字不重要﹐只要比例是三比一就行)。那麼在1959年前由達賴喇嘛和噶廈政府根據《十七條協議》直接統治的西藏(自治區)僧尼佔當地藏族人口的11%﹔而在中共直接統治的﹑並已發生了民主改革和摧毀寺廟的川﹑青﹑甘﹑雲四省藏區﹐僧尼(592558--110000=482558)卻佔那裡的藏族人口(300萬--100萬=200萬)的24%﹐是前者的2.18倍﹐這是多麼荒謬的數字啊﹗對此只可能有兩種解釋﹐要麼是達賴喇嘛和噶廈政府在1959年前就在自己統治的西藏(自治區)內進行了比中共的民主改革還要殘酷的迫害僧尼的運動﹐從而使他們在當地藏族人口中的比例不足川﹑青﹑甘﹑雲藏區內僧尼在當地藏族人口的比例的一半﹔要麼是《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所提供的數字都是憑空捏造的﹐所以該書所謂的“事實”與“真相”也像“中共消滅了120萬藏人”一樣都不過是彌天大謊而已。
由於越來越多的西方遊客去西藏旅遊﹐達賴喇嘛無法矢口否認中共自文革結束以來恢復了宗教自由﹐於是他想出了新的遁辭﹐他在1995年訪問美國時告訴美國人說﹕“藏人已被允許去寺廟祈禱﹐但他們經常不被允許接受佈道﹔藏民已被允許在菩薩前燒香﹐但他們不被允許紀念重大的歷史或宗教節日”(44)。這話又是彌天大謊。精通藏語文﹑經常去西藏各地調查的戈茨坦指出﹕即使在拉薩戒嚴期間﹐“只要拉薩人不參加政治異議活動﹐他們就可以自由地到任何他們想去的地方﹐會見朋友﹐請僧侶做佛事﹐聚會等等”(45)。請僧侶做佛事﹐不就要唸經嗎﹖佛教的唸經不就是佈道嗎﹖西藏的頭號宗教節日是藏歷新年的傳昭大法會﹐1988年3月5日的大騷亂就是借傳召大法會發動的﹐當時有多名國務院的部與自治區級的領導人坐在大昭寺裡面觀看(參加)法會﹐還進行了電視實況轉播(後文詳述)﹐大昭寺內外有幾萬藏人參加﹐怎能說藏人不被允許紀念宗教節日呢﹖當然﹐達賴喇嘛把3月10日(1959年叛亂首日)定為“自由抗暴日”﹐年年在達蘭薩拉開會紀念﹐中國政府當然不會允許在西藏紀念這種違反國際公法的叛國事件。
達賴喇嘛在同一個講話裡還告訴美國人﹕中國消滅了120萬藏人﹐摧毀了6000座寺廟﹑宗教場所和古蹟(46)。關於消滅120萬藏人的問題﹐前面已經澄清過了。他在控訴中共摧毀寺廟時﹐閉口不提中共修復了寺廟﹐這就和他在同一講話裡說的“藏人已被允許去寺廟祈禱”相矛盾。如果那些寺廟至今仍是一片廢墟的話﹐藏人怎麼可能“去寺廟祈禱”呢﹖
《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也承認藏人自1977年起有了“磕頭﹑轉經﹑誦經﹑燒香﹑立經幡﹑點供燈等外在的表面形式的佛事活動”的自由﹐但又引用達賴喇嘛的話說﹕“中共所謂的宗教信仰自由只是習俗和信仰的外在形式而已﹐對佛教在深度﹑廣度上真正攻練﹐學習﹐弘揚等方面﹐採取公開或秘密﹑直接與間接等方式加以反對和否定。因此﹐這如同中共所認為的一切宗教都是迷信一樣﹐佛教也就變成了一種迷信。”佛教是科學還是迷信的問題﹐宗教界與學術界已經爭論了幾百年﹐而且還要繼續爭論下去﹐這屬於學術自由﹐達賴喇嘛無權禁止﹐也作不了定論。達賴喇嘛所謂的“在深度﹑廣度上真正攻練﹐學習﹐弘揚”﹐如果指的是喇嘛學習﹑研究佛經﹐那麼如前所述﹐北京有中國藏傳系高級佛學院﹐西藏有西藏佛學院﹑西藏佛教協會﹑《西藏佛教》雜誌﹑拉薩印經院和各寺廟的學經班﹐它們都是專門學習﹑研究佛經的﹐並由中國政府出資供養。我想中共還未能培養出足夠數量的精通古藏文與藏文佛教典籍的幹部來監視﹑干涉那麼多機構與遍佈西藏各地的1787座寺廟的學習﹑學術活動﹐並阻止其朝學術上的深度與廣度發展﹐除非那些機構與寺廟的喇嘛自願為中共效勞﹐在內部搗鬼。如果指的是本書第四章所述的要用十幾歲的處女作“明妃”的“慧灌頂”之類﹐那麼我想﹐稱之為迷信都還是輕描淡寫。如果西方人權衛士有一天忽然問達賴喇嘛﹐這種灌頂活動是否侵犯了無知少女的人權(在美國﹐成年人誘奸18歲以下的少女﹐即便後者願意﹐也屬犯罪﹐必須判刑)﹐達賴喇嘛何言以對﹖難道只有讓這類侵犯藏族少女人權的宗教活動死灰復燃﹐才算有了宗教自由﹖按照政治學﹐宗教自由從來指群眾性的宗教信仰與活動的自由﹐既然達賴喇嘛都承認﹐藏民有了宗教活動的自由﹐無論他怎樣詭辯都無濟於事。
《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還指責說﹕“對入寺僧侶的數量也作了限制”﹐這是事實。我在本書導論裡已經根據戈茨坦的話指出﹐西藏有喇嘛越多越好的習慣﹐舊西藏的喇嘛多達男子的四分之一﹐甚至一半﹐這是對藏族婦女的人權的嚴重侵犯。我在本書第四章裡還引用戈茨坦的話﹐指出喇嘛教是阻礙西藏社會﹑經濟發展的桎梏。曾在噶廈政府做過官的藏族著名老學者恰旦次旦平措也說﹕“以前我對宗教就有看法﹐寺廟搞大了﹐對國家沒有什麼好處。那麼多人﹐吃著﹐喝著﹐那麼多年輕力壯的﹐不去生產﹐對民族也沒好處。(47)”中國政府為了保護西藏婦女的人權和藏族的繁榮昌盛﹐不得不限制西藏喇嘛的人數。儘管如此﹐如今西藏的僧尼(沒有編制的僧尼不算在內)仍然佔到了西藏藏族人口的2%﹐大大超過了佛國泰國的僧尼所佔人口的百分比0.7%(出處見本書導論)。
甚至美國國務院的1997年西藏人權報告(48)都承認﹕“有些旅遊者報告西藏的僧尼增加了。”“有一千名宗教人士成為西藏各級人民代表或政協委員。”“政府繼續撥鉅款修復文革中被毀的寺廟﹐部分是為了發展旅遊業。寺廟繼續招收與訓練年輕僧侶以繼承西藏佛教傳統﹐但禁止16歲以下的孩子出家為僧。”“當局允許許多傳統宗教活動和群眾性的宗教信仰﹐只有會引起政治異議的活動被禁止﹐並遭到迅速鎮壓。”“政府允許許多宗教活動﹐但不允許那些鼓吹西藏獨立或分裂主義的宗教活動。”鼓吹西藏獨立的活動是政治活動﹐不是宗教活動﹐所以充其量只能說西藏沒有政治自由﹐卻不能說西藏沒有宗教自由。
戈茨坦也說﹕中國政府允許西藏人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宗教與文化自由(49)。世界上哪個國家允許違法的宗教與文化活動﹖難道只有允許喇嘛尼姑以宗教的名義煽動藏人分裂主權國家並打砸搶燒﹐才算有了宗教自由﹖美國有這樣的宗教自由嗎﹖
注釋﹕
(42)Grunfeld, A. Tom, The Making of Modern Tibet (New York: M. E. Sharpe, 1996), p.187.
(43)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西藏自治區人權事業的新進展》﹐1998年2月24日。
(44)(46)"Statement by His Holiness the XIV Dalai Lama on His September 1995 Visit to the United States", Tibet Press Watch VII:V (October 1995): p.4.
(45)Goldstein, Melvyn C., The Snow Lion and The Dragon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7), p.93.
(47)《歷史學家的眼光》﹐《西藏文學》﹐1993年3月號。
(48)"Full Text of U.S. State Department's 1997 Report on Tibet", Tibet Press Watch V:I (February 1998): pp.6-9.
(49)Goldstein, Melvyn C., The Snow Lion and The Dragon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7), p.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