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911 以后美国开始严厉限制双重国籍公民。持有美国国籍者进出美国必须出示美国护照。 因此你所说的个别违反美国法律的个案已经不具有现实意义。你如果自愿加入他国国籍,你的美国国籍必定失去。 hls812 发表于 2012-7-8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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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不知道911恐怖分子,很多就是持有加拿大护照从加拿大进入美国的 傻逼,猪都比你强 hls812 发表于 2012-7-8 22:00
第一,911 以后美国开始严厉限制双重国籍公民。持有美国国籍者进出美国必须出示美国护照。 因此你所说的个别违反美国法律的个案已经不具有现实意义。你如果自愿加入他国国籍,你的美国国籍必定失去。 第二,联合国规定不得任意剥夺一个公民的国籍。 但是,如果当事人本人为了新的国籍,自愿申请放弃原有祖籍国国籍,那他的祖籍国籍当然自动丧失,这里根本就不存在剥夺还是不剥夺的问题。事实上,所有的西方国家,新移民在入籍宣誓时,都必须宣誓:自愿申请新的国籍,完全忠诚于新的国家的元首。美国国籍法要求你完全忠诚于美国。你不可能同时忠诚于两个国家, 因此你必将自动丧失一个国家法律对你的约束。你的双重国籍自然不会存在 hls812 发表于 2012-7-8 21:32
911时很多恐怖分子出示持有的加拿大国籍进入美国,给美国造成了重大损失。 美国在911后开始严控双重国籍持有者 hls812 发表于 2012-7-8 18:02
我只是说过美国不承认他国国籍。但是在当事人没有主动申明、申请放弃美国国籍的情况下,任何人无权剥夺其的国籍。如按以下注解应该属于间接默认的范围。 注解: 凡是遵守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条规定的国家和地区,都属于直接承认或者默认和有条件地允许双重国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间接默认)的国家和地区。
你又东拉西扯了。在谈普通百姓的国籍该不该被动被剥夺,你扯出什么美国总统参选,现在你又扯出什么服兵役等等。不觉得你的思维太飞跃了吗? 现在就只谈普通百姓的国籍该不该在他们不自愿的情况下被动被剥夺?! 东方华 发表于 2012-7-7 17: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联合国人权宣言是联合国最早通过的文件之一,当时中华民国是投票支持的。后来GCD继承了常任理事国的席位,应该是自然继承了该义务。难道GCD后来又退出了?如果退出了的话,那将是很大一个事件,不知道阁下能出退出的时间和退出的理由。 如果没有退出的话,按照阁下的理论,中国也算是”直接承认或者默认和有条件地允许双重国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间接默认)的国家和地区。“了。 莫非,中国对第15条有”但书“? 新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9 00:46
这里我有点不认同,一个人,在他宣誓加入新国家前,已经触犯原国家相关规定了!怎么为之自愿呢?有那个人不想享受多国福利呢?那个人不想犯了法,还可以逍遥法外呢?现在不是被迫,跟自愿问题了,是一个国家制度问题了!国家这样做,也是一个完善制度过程。个人觉得单国籍好。至于邀请函那事另外一谈,起码你入籍前,你发誓效忠国家的,转过头,你又去发誓效忠另一个国家,那样做人,是不是有点问题呢?国家没硬性规定你不能脱离。打个简单比喻:钱只有1块,一个面包卖9毛,一个饼干卖8毛,而你必须填饱肚子,这样就不存在非自愿问题了。仅属个人意见。 不叫落叶 发表于 2012-7-9 01:47
能理解你的意思。 但是,目前争论的要点是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遵循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当事人没有主动申请或者主动申明放弃其国籍的情况下,任何人不能任意的去剥夺他的国籍。 凡是遵守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条规定的国家和地区,都属于直接承认或者默认和有条件地允许双重国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间接默认)的国家和地区。 东方华 发表于 2012-7-9 02: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印度印尼菲律宾新加坡越南韩国日本都不承认双重国籍,你将他们统统列入承认双重国籍国家名单,你如何解释?? hls812 发表于 2012-7-9 08:31
中国的国籍法 hls812 发表于 2012-7-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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