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上的《中国公民赴津巴布韦须知》上说:津巴布韦不承认双重国籍。但2009年11月29日一架注册在巴布韦的外航货运包机在浦东机场坠毁,4名伤员中有一人具英国与津巴布韦双重国籍。请注意,该飞机注册津巴布韦,而非注册英国,说明该名双重国籍人员在津巴布韦是合法的。
又如,中国外交部网站《中国公民赴斐济须知》说“斐济宪法不承认双重国籍。凡在斐济工作满5年或居住满7年的中国公民,可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申请。获得移民局批准后,持入籍批准通知函到大使馆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注销中国护照,然后到斐济移民局领取入籍证书”。但巴纳巴岛(Banaba Island)上的巴纳巴人都具有斐济和基里巴斯双重国籍,因此,笔者将斐济和基里巴斯两国也确认为一定程度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只是斐济籍华人不可以同时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而已。
再如,从中国驻卡塔尔外交部网站介绍中说“卡塔尔不承认双重国籍“,但2011年09月16日17:09新民晚报报道“此次亚锦赛,亚篮联严查双重国籍球员,杜绝‘非法’归化,除了卡塔尔队的5名归化球员外,菲律宾和叙利亚队也分别有2人和1人被禁赛”,又说明卡塔尔有事实上合法承认的双重国籍。
还有,“Baidu知道”说:“纳米比亚地广人稀,但由于失业人口众多,对外国人取得工作签证和永久居留权控制较严。外国人在纳取得永久居留权后5年,才有资格申请加入纳国籍。纳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安涛2011-8-12《绝对非洲 感受纳米比亚的狩猎时光》说在纳米比亚碰到了伊莫先生,是一个“瑞士、纳米比亚双重国籍,优秀的心理学家,主攻戒毒青少年的心里康复科目,在纳米比亚有一个大农场”。
例六:一般认为,日本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但笔者检索《日本国籍法》的“丧失国籍”一章第11条“1、日本国民,根据自己的志愿取得外国国籍时,丧失日本国籍。2、有外国国籍的日本国民,依照其外国的法令选择了该国家的国籍时,丧失日本国籍。”,第12条“在国外随出生获得外国国籍的日本国民依照户籍法(一九四七年法律第二百二十四号)的规定如没有表示保留日本国籍的愿望时,从出生日起就已丧失日本国籍。”,第13条“1、有外国国籍的日本国民,根据向法务大臣提交的申报可以脱离日本国籍。2、依照前项规定已申报者,此提交申报时即丧失日本国籍。”只能说明日本是以单一国籍为原则的国家,并不完全禁止双重国籍,比如在国外随出生获得外国国籍的日本国民依照户籍法的规定如表示保留日本国籍的愿望时,从出生日起就还可以同时拥有日本国籍。当然这种双重国籍的保留是有一定条件的,《日本国籍法》“选择国籍”一章的第14条规定“有外国国籍的日本国民,已持有外国及日本国籍的人,在满20岁到满22岁之间的两年内必须选择其中的任一种国籍。”,而且超过22岁选择日本国籍者也并不当然丧失其外国国籍,而且要依外国法律完成脱离外国国籍的程序(如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选择日本国籍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就不需要这个程序了),才算正式脱离日本国籍。第16条“1、作为日本国民进行了选择宣言之后,必须致力于脱离外国国籍。2、进行了选择宣言的日本国民没有丧失外国国籍,由于自己的愿望就任于其外国的公务员职务(即使没有其国家的国籍也能就任的职务除外)时,其就任被认为显著地违反了选择日本国籍的宗旨时,法务大臣,对该当事者可进行丧失日本国籍的宣告。3、在期限内,必须公开进行有关前项宣告的审理听证。4、第二项的宣告必须申告揭示于政府公报。5、接受了第二项宣告者,在前项告示之日起就已丧失日本国籍。”。最典型的未经宣告不丧失日本国籍的例子就是秘鲁前领导人藤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