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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文学城】中南海演习抓四人帮:有人开枪就往死里打(图)

 
76#
发表于 2012-4-24 08:28:24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操过你家女人需要向你提供证据吗?
心海无涯思无边 发表于 2012-4-24 06: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根本不懂什么叫证据!
证据只证明“有”,从来不证明“没有”。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怎么提供证据?
但你说的东西不一样,样样都是你自己所谓的“亲身经历”,都是你自己认为“有”的东西,当然需要证据。没有证据,就是造谣,就是无耻,就是不要脸!
造谣者于长河最不要脸!
你妈生完你应该立即把你放进硫酸池里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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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2-4-24 08:29:59 | 只看该作者
不是什么招数,希望你与我一样诚实面对网民!
你这种败类知罪吗?
一方面大肆造谣惑众,瞧瞧中文网站出现了多少大肆造假【所谓爆料】的帖子?
另一方面,我一再遭遇身份不明的人渣极力阻止我揭露真相!

自己造假欺骗中国人又阻止别人谈真实情况,这怎么可能不是犯罪行为?
心海无涯思无边 发表于 2012-4-24 09: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造谣者谈诚实,流氓谈高尚,呵呵~~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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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2-4-24 08:33:05 | 只看该作者
你根本不懂什么叫证据!
证据只证明“有”,从来不证明“没有”。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怎么提供证据?
但你说的东西不一样,样样都是你自己所谓的“亲身经历”,都是你自己认为“有”的东西,当然需要证据。没有证据,就是造谣,就是无耻,就是不要脸!
造谣者于长河最不要脸!
你妈生完你应该立即把你放进硫酸池里化掉!
祖宗 发表于 2012-4-24 09:28

老于说一说个人经历而已
你爱信不信,没有资格要证据,同时你也没有资格在网上骂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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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2-4-24 08:34:07 | 只看该作者
老于说一说个人经历而已
你爱信不信,没有资格要证据,同时你也没有资格在网上骂大街
无忧了 发表于 2012-4-24 09: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信难道就没有资格质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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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2-4-24 08:34:32 | 只看该作者
造谣者谈诚实,流氓谈高尚,呵呵~~有点意思
祖宗 发表于 2012-4-24 09:29

俺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 你于相当诚实
你不要再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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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2-4-24 08:35:25 | 只看该作者
我不信难道就没有资格质疑么?
祖宗 发表于 2012-4-24 09:34

你质疑就拿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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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2-4-24 08:36:11 | 只看该作者
老于的文字有很强的娱乐效果
谁与老于过不去, 就是跟老汉过不去, 嘿嘿
无忧了 发表于 2012-4-24 09:17


不要怕,看在老于份上,大家不会拿你怎么样的。:smo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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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2-4-24 08:36:59 | 只看该作者
1、你谈的都是我的亲身经历与耳闻目睹不是过硬的证据吗?
2、你怎么知道【你凭什么说】我写了几年了还是没人信?别人信不信你知道吗?显然你在胡说八道、信口雌黄!
3、我怎么不能为我写的东西作证了?
4、其它人的证言证词请找我提及的人核实去!至于他们敢不敢、会不会说真话则我完全左右不了,涉及到中共的头子,涉及到他们的死活,他们倒有可能不说真话,但能感觉出其味道吧?他们会矢口否认吗???
5、我2001年7月移民到加拿大的多伦多时从中国大陆只带了一个别人给我的简单箱子,里面没装多少东西,我现在远在加拿大,我怎么提供物证呀?
我长期没有相机,我与中共的头子们见面都没有心理准备,我怎么可能会留下照片呢?
我提供了许多线索你视而不见,没完没了地给我胡搅蛮缠,你阻止大家相信我所揭露出的东西之邪恶用心完全是徒劳的。

我写帖子碍着你什么事了?管你屁事?你为什么总是一概否认而不是具体指出我所谈的东西哪一点可疑或不可信?
比如,杨澜多次找我,我如实写出,你凭什么一口否认呀?
“你都写了几年了
还是没人信”
你是杨澜吗?我多次在百度杨澜吧下大摇大摆地写到:杨澜给我生一儿一女!迄今为止杨澜从来没有否任过。你有什么资格、你有什么证据否认我与别人的接触、交谈和交往是真实的?
心海无涯思无边 发表于 2012-4-24 08: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于,你在前面的贴子里刚刚提到你跟“杨澜”这件事是造谣,怎么这会又说她给你生一儿一女了?

于长河,汉族,43岁,老家:河南淮阳县,中国共产党员,加国公民,公民卡号是:A9204138,入籍日期:2005年11月29日,入籍地点:Scarborough Town Center. suite 300,(发展共党分子成为加拿大公民,天哪,加拿大主流社会,开开眼吧!)网名“相煎何太急”,已离婚,育有一子,堂哥于长勤,于长勤的亲爹叫于春廷,于春廷与于春兰同一个爷爷,于春廷一家人是我们村与于春兰、于春风亲弟兄俩门第最亲近的人。教育经历:北京冶金机电学院计算机83班,学校后改名为北方工业大学,地点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西黄村,1983年9月13日报到入学,306宿舍,上铺同学:陈传平, 出国前工作单位名字叫:
唐山钢铁公司计控管理处[简称计控处]计算机中心站[简称中心站];计控处的党委书记:李福今,计控处处长:焦俊平,1985年春在周岚家过夜,破了处男身,声称“干了三小时”;
2001年在“中心站”与一化名“杨澜”的女同事发生男女不正当关系,后被内退;根据推测,他1998年即在河南省漯河市市外办一女主任(后来,她也移民,现在阿尔伯塔省卡加利市)的帮助下,转换身份,顺利通过政审,随团出访,回国后即办技术移民,01年内退后登陆加拿大。他老婆登陆后不久即与人私奔,但这些没有确切证据,仅为推测。
根据推测,于长河为人狂狷不肖,目无领导,作风自由散漫,在中国时人际关系并不好。但这些没有确切证据,仅为推测。
霧雨長風霜塵月 发表于 2012-4-20 09: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上述我用红色标示的内容基本属实,是把我写在网上的东西杂汇在一起,但陈传平不是我的大学上铺,薛武堂和王红雨才是!先是薛武堂,后来我搬到里面一个床住,上铺变成王红雨。还有些东西不准确。

上述用蓝色标示的内容全是胡说八道、信口开河!

试问:如今你玩这一手居心何在?
你在明目张胆地混淆视听,你是在胡作非为甚至作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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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2-4-24 08:38:50 | 只看该作者
你质疑就拿证据来
无忧了 发表于 2012-4-24 09: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你真是老于的好学生,事实是老于提出的,应该是老于举证,而不是我举证。你不懂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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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2-4-24 08:43:03 | 只看该作者
看来你真是老于的好学生,事实是老于提出的,应该是老于举证,而不是我举证。你不懂法吧?
祖宗 发表于 2012-4-24 09:38

老于用的是文学体,不需要举证。
你质疑就要你举证, 这是一个作学生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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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2-4-24 08:44: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oggy 于 2012-4-24 09:52 编辑

你懂什么叫证据吗?
谁跟你说的?证据只证明“有”,从来不证明“没有”?
那“不在现场证据”就不叫证据啦?
什么逻辑!
有话好好说不行吗?尤其是对于老前辈的。泼妇骂大街你狠行哇。
应该给老于赔礼道歉。

你根本不懂什么叫证据!
证据只证明“有”,从来不证明“没有”。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怎么提供证据?
但你说的东西不一样,样样都是你自己所谓的“亲身经历”,都是你自己认为“有”的东西,当然需要证据。没有证据,就是造谣,就是无耻,就是不要脸!
造谣者于长河最不要脸!
你妈生完你应该立即把你放进硫酸池里化掉!
祖宗 发表于 2012-4-24 09: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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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2-4-24 08:45:55 | 只看该作者
不要怕,看在老于份上,大家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紫黄 发表于 2012-4-24 09:36

多你一个不多, 正好一锅烩。
对付一个人老汉亲自上, 对付千军万马老汉也是亲自上。:che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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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2-4-24 08:51:39 | 只看该作者
你懂什么叫证据吗?
谁跟你说的?证据只证明“有”,从来不证明“没有”?
那“不在现场证据”就不叫证据啦?
什么逻辑!
有话好好说不行吗?尤其对于老前辈的。泼妇骂大街你狠行哇。
应该给老于赔礼道歉。
doggy 发表于 2012-4-24 09:44

没错儿
让他赔礼道歉, 不能让他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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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2-4-24 08:57:00 | 只看该作者
你懂什么叫证据吗?
谁跟你说的?证据只证明“有”,从来不证明“没有”?
那“不在现场证据”就不叫证据啦?
什么逻辑!
有话好好说不行吗?尤其是对于老前辈的。泼妇骂大街你狠行哇。
应该给老于赔礼道歉。
doggy 发表于 2012-4-24 09: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在现场”当然属于“有”的证据,怎么可能是“没有”的证据?
你不在现场,那么当时你在哪里?你肯定在某一个具体的位置,这就是“有”,只有通过这个“有”,才能证明那个“没有”。
再者,骂大街是我挑的头么?你没看见于长河在这之前极尽下流之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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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2-4-24 08:59:36 | 只看该作者
老于用的是文学体,不需要举证。
你质疑就要你举证, 这是一个作学生应有的态度
无忧了 发表于 2012-4-24 09: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文学体"说白了就是瞎编对么?这种“文学体”应该归类到精神病人病例当中去,而不是放在51的论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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