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不认为是骂人帖。论坛里说话也是在做人,我欣赏的是这种做人的姿态和方式。 一家之言 发表于 2011-6-22 11:31
使用道具 举报
杀人可以被认为是超度,抢劫可以被认为是济贫。什么人都可以欣赏任何其他的人,这是你的自由,但是公理不会改变。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1-6-22 11:39
再闹腾,你的皇民老底要暴露了。 紫黄 发表于 2011-6-21 22:28
在投票结束前,能不能把版主的任期、连任、罢免、考核等方面的疑问一并解决了? 具体请移步我的旧帖: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22 09:27
有些摸不着头脑,能否帮我理一下? 一家之言 发表于 2011-6-22 11:45
劣不劣等是从一个人的行为来判断的,人家说你劣等,你就真的劣等了吗?一点自信心都没有? 我在 发表于 2011-6-21 22:02
晚兄,我俩好像为“保牧”、“批牧”有过一次交锋?佩服您的辩才,渴望再次领教。 “多友好交流,求同存异,为一个团结文明的网站共努力。”是绝大多数网友的共同愿望,但是,民主自由与专制独裁,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没有调和的余地。中共的网评员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君不见像Miketwo翻墙过来兴风作浪,甚至于还申请当时事新闻的版主吗?她吃饱了撑着?。“团结”,多么美妙动听的词语!本.拉登与奥巴马能团结吗?胡锦涛与赵紫阳团结了吗?乌有之乡与茅于轼会团结吗? 当然,如果辩论双方没有政治背景,纯粹是思想交锋,理性探讨,不是不可能达到“团结文明”的目的,紫黄兄与老朽的关系就是“团结文明”的典范。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1-6-22 07:40
我没有到日本论坛上用日文说倭奴。。那当然日本人也不能这么做吧。。。人家掘你祖宗。骂你劣等民族、你总的有点态度和反应吧。。自信是表现在言语和行为上的、 车库门 老刘 发表于 2011-6-21 22:07
酒仙兄,您的解释仍然令老朽莫名其妙。我俩素来心有灵犀,这次竟然大相径庭,老朽百思不得其解。 您应该懂得,版主相当于报刊杂志的编辑,而不是居民委员会主任。一个好的版主不仅仅是删不删帖子的问题,他应该要能够洞察天下大事,把握时代脉搏,捕捉社会问题热点,推荐符合普世价值的帖子,正确引导舆论。当版主的人,应该具备较好的道德水准、思想水平、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和稀泥”的人,闭着眼睛一抓一大把,还需要推荐?看看您投票支持的老刘吧,偷漏广告费破了道德底线。老刘转发的帖子,花边新闻居多,基本上谈不上什么思想性。他的大部分帖子发在网友热评,而不是时事新闻。老刘的跟帖,基本上都是打哈哈,不表明自己的观点。老刘的两三篇“原创”主要发在创业就业栏目,而且有一篇是赤裸裸的替自己打广告。老刘写的文章,思想贫乏,语病频频,标点符号乱点。说句不中听的话,老刘的写作能力,只相当于初中生的中等水平。这一切犹如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难道您不清楚? 某些人绞尽脑汁丑化这次网友民主推荐版主,并竭力贬低版主的作用,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论坛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共的那么多网评员是干什么的?51网里难道没有中领馆的雇佣军?您临阵易帜,如果不是意气用事,不顾大局,就是变节投降。一次网络民主的尝试,可能会被您和老乱的古怪行为搅黄。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1-6-21 23:06
谢谢!等我有工夫的。 y_2009 发表于 2011-6-22 10:29
老乱啊,头发乱了没关系,脑子乱了可不好。 你说柏杨的是真对个体还是群体? 是不是要把他的书禁了呀? 你不是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吗? 不同的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 你可完全不同意,或部分同意, 但那也代表了部分人的观点, 虽然有些偏激, 但你不能"誓死捍卫他们说话的权利”吗? 老刘的脑子乱了没关系, 你的脑子不能乱呀. 绿林好汉 发表于 2011-6-22 11:04
我能理解,有时你只看到个别人的愚昧无知,是恨铁不成钢。但你把个别人的愚昧无知,及执政党错误 给扩大化了,以偏盖全。 百玉生 发表于 2011-6-22 12:23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您将要访问以下网页
请注意:您将要访问的站点不是 51.CA 官方网站。为了保护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请不要在该网页输入您的QQ密码、Facebook、微信密码等信息。
如果您不了解该网站的详细情况,请谨慎访问该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