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出车祸那天,是401上,早上上班的时候。我从车上下来,站在路边就打电话,一位目击男士过来问我,r u ok? 我说I'm ok. 然后他问我,你是打电话给你老公吗?我说不,我打电话给警察。我当时的英文也是超级不好,还在上esl,到了报告中心,写报告的时候,我怕自己写得不清楚,不得不还画了插图示意。报告的时候,因为对方是本地白人,英文肯定比我好太多了,所以警察明显是更听信他们的,我能感觉到那个办事警察很不待见我,可是尽管如此,他们也不能歪曲事实。而且,那些目击证人,还是跟肇事司机同一车的他的朋友们呢。我也不知道在加拿大,做伪证是不是算犯罪哈。不过,当时我在那里,虽然嘴没他们利索,但我可以听得很明白,如果那警察敢判定我错的话,我会当时就投诉他,在事情解决之前,我绝对不会离开报告中心。我也不会让老公来,我一个人烦还不够?老公上班本来就够辛苦的了,还让他来那里因为我而跟着一块儿烦心?
If your car is not worth that much money, do not go to your insurance company. Even though your insurance company gives your full money, your insurance fee will go higher.In fact your pay by your own.Do not go to the court it is not worth it.
我在加拿大开车20多年了,这个帖子的有些内容让我感到奇怪。
1。首先,当事人总结的经验让我不能苟同。发生车祸损失超过一定限额必须报警,这是法律规定。但是谎报伤亡情况,同样也是违法的。这又是一个“中国特色”,令我叹息。对于没有发生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警察来得很慢是常事,但是出了事你也只好等,你不等,you are on your own risk.
2。保险公司赔付是按你全部的实际损失计算,而不是按你对事故应负责任的比例。即使你对事故应负100%责任,保险公司也会100%赔付你的损失。这一点上,你完全理解错了。
3。100%赔付你的损失,不等于100%赔付你车的价值。你应当找你信任的body shop报价修理费,然后和你的保险公司索赔。
4。如果你为了省钱买的是“山寨”保险公司的冒牌货,拿你就只好自认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