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查看: 15509|回复: 6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第一次遇车祸:与保险打交道心力憔悴

 
跳转到指定楼层
推荐
发表于 2010-3-1 21:30: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本网特稿)谭女士认为无法接受,要投诉,J保险公司留下一句话,不用投诉了,去法庭告我们吧。谭女士咨询律师,才知这样的官司会耗时费钱,一般人打不起。因为对方有强大的律师团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0-3-1
这见事,和这篇文章的观点,我觉得有点奇怪。

我本人也出过车祸,和本文描述的情况基本相同,我直行,人家变线,把我给撞飞了。不同的是撞我的是本地的白人。

车祸发生后,我第一时间拨打911报警。那时还是警察大罢工的时候呢,没有特别情况警察还不出警呢,警察都来了,拖车是警察叫来的。

如果你的车,连爬出来都困难,你为什么还要把这样的车,自己开到报告中心呢?其实,就算你一直不报警,你一直在那里,路边呆着不动,你看警察会不会来找你!警察不出警?我才不信呢!

我也是女人,发生车祸的时候,我还没开20年车呢,连3年G牌都没有呢。我认为,女人如果你开车的话,你第一应该学会的应该是有事,按照正常的情况途经解决,而不是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你老公。你老公什么都不是,他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警察是吃我们付的税钱的人,他的工作就是解决交通事故。你第一时间不找警察,而找你老公,本来脑子就有问题,而你老公来了,他认为你该报警,竟然你还是没有报成警,这未免太奇怪了。我认为,有一个问题,你没搞清楚,你无论如何,都是比肇事者先报警的,因为911电话台,那里是有报警记录的吧?你的电话都是被录音的吧?你当时第一次打的那个911电话不是报警又是什么?你当时有描述吧?再说了,那车撞你,和你撞那车,两种情况,所形成的撞伤是不一样的吧?警察就这么判定了?脑子吃屎的啊?

我认为,这件事,从始至终不是保险公司的错,警察都判定了,它这么收你的钱自然就没错了?而且它说的很对,你打赢官司,它自然会把钱退给你。我觉得你这件事,根本是从根上就错了。你现在告保险公司?Good luck!

当初,我出车祸那天,是401上,早上上班的时候。我从车上下来,站在路边就打电话,一位目击男士过来问我,r u ok? 我说I'm ok. 然后他问我,你是打电话给你老公吗?我说不,我打电话给警察。我当时的英文也是超级不好,还在上esl,到了报告中心,写报告的时候,我怕自己写得不清楚,不得不还画了插图示意。报告的时候,因为对方是本地白人,英文肯定比我好太多了,所以警察明显是更听信他们的,我能感觉到那个办事警察很不待见我,可是尽管如此,他们也不能歪曲事实。而且,那些目击证人,还是跟肇事司机同一车的他的朋友们呢。我也不知道在加拿大,做伪证是不是算犯罪哈。不过,当时我在那里,虽然嘴没他们利索,但我可以听得很明白,如果那警察敢判定我错的话,我会当时就投诉他,在事情解决之前,我绝对不会离开报告中心。我也不会让老公来,我一个人烦还不够?老公上班本来就够辛苦的了,还让他来那里因为我而跟着一块儿烦心?

不过,我当时的情况,虽然警察明显的很不喜欢我,但并没有做出不公正的判断。我的车保险公司赔付修理也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就是完事之后,我得走路离开报告中心,有点远,而且之后修车那两天,得改坐地铁和公车,有点麻烦。
沙发
发表于 2010-3-1 09:37:32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遇车祸:与保险打交道心力憔悴

请问是哪一个公司,是Johnson Insurance Inc.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0-3-1 10:29:4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遇车祸:与保险打交道心力憔悴

本帖最后由 redjade 于 2010-3-1 10:31 编辑

If your car is not worth that much money, do not go to your insurance company. Even though your insurance company gives your full money, your insurance fee will go higher.In fact your pay by your own.Do not go to the court it is not worth i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0-3-1 10:38:3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撞人的大陆移民太缺德了,撞了人还反咬一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0-3-1 10:40:49 | 只看该作者
我在加拿大开车20多年了,这个帖子的有些内容让我感到奇怪。
1。首先,当事人总结的经验让我不能苟同。发生车祸损失超过一定限额必须报警,这是法律规定。但是谎报伤亡情况,同样也是违法的。这又是一个“中国特色”,令我叹息。对于没有发生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警察来得很慢是常事,但是出了事你也只好等,你不等,you are on your own risk.
2。保险公司赔付是按你全部的实际损失计算,而不是按你对事故应负责任的比例。即使你对事故应负100%责任,保险公司也会100%赔付你的损失。这一点上,你完全理解错了。
3。100%赔付你的损失,不等于100%赔付你车的价值。你应当找你信任的body shop报价修理费,然后和你的保险公司索赔。
4。如果你为了省钱买的是“山寨”保险公司的冒牌货,拿你就只好自认倒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0-3-1 10:43:12 | 只看该作者
事主值得同情,但肇事车主就是典型的老鼠屎,华人的形象往往就是被这一小撮老鼠屎搞坏了,对这样的家伙必须严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0-3-1 11:01:19 | 只看该作者
证据!证据!证据! 一切都取决于你有多少证据!看得出谭女士对保险公司和肇事人的不满! 说实话为了几千块钱不太值. 我要是你,就move on.  如果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有一个办法你可以和保险公司硬抗! 运气好让它吐个10几万! 但要花时间和精力, 需要你的心脏比较强大! 如果真向尝试,PM我你的电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0-3-1 11:03:38 | 只看该作者
不可同情,应该吸取教训,几百也就可以了。以后自己也应多小心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0-3-1 11:11:59 | 只看该作者
保险公司没有错, LZ的证据不足, 何况对方说是LZ撞的车, 打官司LZ赢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0-3-1 11:14:22 | 只看该作者
一笔糊涂账 :eyebrow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0-3-1 11:24:49 | 只看该作者
纵观加拿大所有的保险公司,
Johnson的保费几乎是最便宜的,
Johnson的理赔是最难的。
当你选择Johnson时千万要小心驾驶,房屋千万别漏水。
求上帝保佑千万别出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0-3-1 13:06:52 | 只看该作者
吸取教训,增长经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0-3-1 13:59:15 | 只看该作者
和保险公司打官司!!!中国人出了名的忍气吞声,胆小怕事,所以才总是被人欺负。有理有据就要敢于和保险公司打官司

什么律师团,都是吓唬人的。这个小小的case,保险公司不会请律师团和你浪费时间。

我曾经和一家保险公司打官司,它只想赔50%, 我让它赔100%。 告到小额法庭。它请了一个律师,看上去就是一个law student刚毕业,哪有什么律师团?法庭上各自陈述理由证据,不到2个小时,我就赢了。

所以你只要告,保险公司就会赔。你不告,保险公司就混过去了,欺负的就是胆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0-3-1 14:15:09 | 只看该作者
本人已十多年的加拿大生活经验得知,凡私了的车祸多以“贪念”为首,肇事者不想多付保险,被害者感觉可以“多得”,后要经过很多的口舌,出现文中的事情是常事。加拿大办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公事公办,自己不要多贪,他人也就不可能缺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0-3-1 15:4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孤独一丁

这话说得实在!不过肇事司机也太缺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0-3-1 18:11:39 | 只看该作者
和保险公司打官司!!!中国人出了名的忍气吞声,胆小怕事,所以才总是被人欺负。有理有据就要敢于和保 ...
newie 发表于 2010-3-1 13: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撞人的那个也是中国人,也不见得他忍气吞声,胆小怕事总是被人欺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