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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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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60年,从“贱民国家”到世界强国

346#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23:13: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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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很同情您.请节哀! 化悲痛为力量!

不过您的“宁可做中国的奴才,也不可做舔洋人屁眼的哈巴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你至少还算是个中国人”!

您父亲在天之灵会喝叱你,痛揙你这个不孝子孙: 忘本、忘根、忘是个中国人!

要你操个屁心啊?我若真是个不肖子孙,我愿意被我父亲喝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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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发表于 2009-10-18 08:43: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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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操个屁心啊?我若真是个不肖子孙,我愿意被我父亲喝叱。


除非您这台扫描仪不是中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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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发表于 2009-10-18 08:48: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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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你真乖,跟着咱的指示背书。可心理上很不平衡、不服气,想再骂骂也是可以理解的。最关键是:你听着咱的,在重复着背书了。放心,我会常刷新地检查的。
哈哈哈哈,我的胡婊子。


谢天谢地! 这次您没说“" 如果你是洋婊子, 我也不怕做中国的“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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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
发表于 2009-10-18 08:52: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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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过来说过去还是那几个破词儿!胡说八道者竟然到了这种无言的地步!哈哈,笑死人啦!


阿扫,那几个破词儿不是俺说的,俺可没那水平。 是谷狗来的!不信您也谷狗,谷狗? 不冤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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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发表于 2009-10-18 16:47: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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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你也没看清楚,我所设的是有关奴才的公式,它跟定义婊子无关。怎么会反套我呢? 哈哈哈。你都忘了你自己在说什么了。你我当时是说着奴才这个问题,没说婊子的问题。而且,我也说了,你若谈婊子的事,那你就爱找谁,就找谁谈去,我不会跟你跑题。而我的上一帖也没有任何要跟谈婊子的意思。你太自以为是了。所以,你想学我的方式,邯郸学步。不过,我的东西能引起你的模仿,我也挺得意的。毕竟咱也有“知识产权”让人盗版嘛。
而我上帖中是称呼你为婊子,这已是没讨论的意思了。只是说穿了你所干的婊子勾当而已。另外,你本人也不可能是“洋”婊子,而是个地道的中国婊子。因为,你是汉奸嘛(汉,即意味着华人嘛)。懂吗?因为,你冠冕堂皇地标秉着自己的贞洁牌仿,却干着将自己肉体出卖给老外的勾当。所以,准确的说,你是中国婊子。哈哈哈。而我呢,本来就不是洋人,所以,你将“洋”字用到我的头上更是颠倒黑白地错用了形容词了。
连这种简单的实质都没有搞清楚,还想跟我学本事呢!你就安心做你那种婊子的工作吧。哈哈哈哈。
对了,你咋不再背书啦?今天可是周末呢。再继续背吧!反正,你总是没有新词。要么模仿、要么背书。


都说奴才多低能、弱智,与蠢材有很大的交集。 居然十分自豪,非常骄傲地说“设的是有关奴才的公式”。就这公式 “如果你本就是西方反华势力的奴才的话,我也不怕做中国的“奴才”?

既然是您设的公式,那么按您的公式 “如果你本就是婊子的话,我也不怕做婊子”也应该成立,是不?也就是说按您的公式有人承认是婊子了,不论是洋婊子,还是土婊子,那么您就不怕做不论是洋的,还是土的婊子!感谢上帝赋予奴才们一张厚脸皮!



另外您的公式跟知识产权挨不上边。有听说谁用了sin(-a)=-sin(a),cos(-a)=cos(a)被告盗版? 如果是奴才权,大家是要小心,别冒犯您的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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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发表于 2009-10-18 18:01: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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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乖呀!你咋就这么听话地继续背书呢。继续下去。不过也有两句新词是说我的版权的。当然,你肯定是说不是的了。但,大家都看见这是咱先用的,你就在盗版。无所谓,谁叫是比你聪明点呢。哈哈哈哈。反正你也确实没什么新词、新花样。哈哈。别忘了,得感谢我呢。继续背书吧,我会刷新的检查作业,直到你上你那洋主子床为止。你是婊子嘛。哈哈,,,,


都说奴才多低能、弱智,与蠢材有很大的交集。 居然十分自豪,非常骄傲地说“设的是有关奴才的公式”。就这公式 “如果你本就是西方反华势力的奴才的话,我也不怕做中国的“奴才”?    

既然是您设的公式,那么按您的公式 “如果你本就是婊子的话,我也不怕做婊子”也应该成立,是不?也就是说按您的公式有人承认是婊子了,不论是洋婊子,还是土婊子,那么您就不怕做不论是洋的,还是土的婊子!感谢上帝赋予奴才们一张厚脸皮!   



另外您的公式跟知识产权挨不上边。有听说谁用了sin(-a)=-sin,cos(-a)=cos被告盗版? 如果是奴才权,大家是要小心,别冒犯您的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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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发表于 2009-10-18 21:03: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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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怎么仅仅背一遍呀?我还准备等到第二十遍再来检查你呢。不过,你还算听话,让背就背了。哈哈



第二十一遍!

都说奴才多低能、弱智,与蠢材有很大的交集。 居然十分自豪,非常骄傲地说“设的是有关奴才的公式”。就这公式 “如果你本就是西方反华势力的奴才的话,我也不怕做中国的“奴才”?    

既然是您设的公式,那么按您的公式 “如果你本就是婊子的话,我也不怕做婊子”也应该成立,是不?也就是说按您的公式有人承认是婊子了,不论是洋婊子,还是土婊子,那么您就不怕做不论是洋的,还是土的婊子!感谢上帝赋予奴才们一张厚脸皮!  



另外您的公式跟知识产权挨不上边。有听说谁用了sin(-a)=-sin,cos(-a)=cos被告盗版? 如果是奴才权,大家是要小心,别冒犯您的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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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发表于 2009-10-18 22:10:3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世界强国”  又有很多人在偷渡到资本主义国家的路上牺牲。

给了这些意淫中的 5毛党棍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http://www.51.ca/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219672

偷渡美国再酿悲剧 数十华人丧生加勒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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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发表于 2009-10-18 22:11:12 | 只看该作者
扫描仪,你又调皮了~~~
成天说反话,不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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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22:18:18 | 只看该作者
扫描仪,你又调皮了~~~
成天说反话,不累吗?
:confused:  :confused: 哪里又蹦出来个没头没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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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发表于 2009-10-18 22:30: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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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一再撒谎,真是汉奸骗其同胞、婊子骗其乡里、讨好你洋奴主的招数。没有冤枉ni你了。
哈哈哈,你的言行证实着人们所你的一切。哈哈哈


第二十二遍!   

都说奴才多低能、弱智,与蠢材有很大的交集。 居然十分自豪,非常骄傲地说“设的是有关奴才的公式”。就这公式 “如果你本就是西方反华势力的奴才的话,我也不怕做中国的“奴才”?    

既然是您设的公式,那么按您的公式 “如果你本就是汉奸的话,我也不怕做汉奸”也应该成立,是不?也就是说按您的公式有人承认是汉奸了,那么您就不怕做汉奸!感谢上帝赋予奴才们一张厚脸皮!  



另外您的公式跟知识产权挨不上边。有听说谁用了sin(-a)=-sin,cos(-a)=cos被告盗版? 如果是奴才权,大家是要小心,别冒犯您的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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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22:51:19 | 只看该作者
小胡:你也就这水平了,俺们都领教了。你该歇息了,别硬撑撑坏了身体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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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发表于 2009-10-20 16:47: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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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遍!   

都说奴才多低能、弱智,与蠢材有很大的交集。 居然十分自豪,非常骄傲地说“设的是有关奴才的公式”。就这公式 “如果你本就是西方反华势力的奴才的话,我也不怕做中国的“奴才”?    

既然是您设的公式,那么按您的公式 “如果你本就是汉奸的话,我也不怕做汉奸”也应该成立,是不?也就是说按您的公式有人承认是汉奸了,那么您就不怕做汉奸!感谢上帝赋予奴才们一张厚脸皮!  

另外您的公式跟知识产权挨不上边。有听说谁用了sin(-a)=-sin,cos(-a)=cos被告盗版? 如果是奴才权,大家是要小心,别冒犯您的大权!
一遍又一遍地钻牛角尖。就这点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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