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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赖40年苦编关系网 将西藏问题国际化

646#
发表于 2009-1-24 12:31: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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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说的“国家主席只能在正式候选人中选”的说法是错误的,没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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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发表于 2009-1-24 22:22: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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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篡改我的原话!例如,我说的是“选举国家主席前已经确定候选人只有一人”,而不是“国家主席只能在正式候选人中选”。

为了使讨论的问题具体化,现在以十届全国人大为例。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确定十届人大国家主席候选人只有一个。而你认为“任何符合国家主席参选条件的全国人大代表都是国家主席候选人”。十届人大共有代表2983人,请问十届人大共有多少国家主席候选人?



这是在选举规程里明文规定、有椐可查的

所以,你说的“国家主席只能在正式候选人中选”的说法是错误的,没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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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发表于 2009-1-25 00:2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中国的选举

请不要篡改我的原话!例如,我说的是“选举国家主席前已经确定候选人只有一人”,而不是“国家主席只能在正式候选人中选”。

为了使讨论的问题具体化,现在以十届全国人大为例。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确定十届人大国家主席候选人只有一个。而你认为“任何符合国家主席参选条件的全国人大代表都是国家主席候选人”。十届人大共有代表2983人,请问十届人大共有多少国家主席候选人?

这么说你不认为“国家主席只能在正式候选人中选”咯?

我以前说的“候选人”和你所说的“候选人”不是一个意思。我早以在第618贴说明过了。我想你早已经看到了。

为了便于讨论,不是意思混淆。我决定把我说的候选人全部改成“有资格被投票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我已经在前几贴(第631贴和第638贴)里把这个称呼改过来了。此后再说候选人将全部是选举规程中的“侯选人”的概念。所以你不用继续在“候选人”上面绕圈子了。

十届人大只有一个国家主席的正式候选人,但所有代表中只要是满足国家主席参选条件的都可以被选举为国家主席,当选条件就是得到半数以上代表的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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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发表于 2009-1-25 01:05: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中国的选举

这么说你不认为“国家主席只能在正式候选人中选”咯?
我以前说的“候选人”和你所说的“候选人”不是一个意思。我早以在第618贴说明过了。我想你早已经看到了。
为了便于讨论,不是意思混淆。我决定把我说的候选人全部改成“有资格被投票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我已经在前几贴(第631贴和第638贴)里把这个称呼改过来了。此后再说候选人将全部是选举规程中的“侯选人”的概念。所以你不用继续在“候选人”上面绕圈子了。
十届人大只有一个国家主席的正式候选人,但所有代表中只要是满足国家主席参选条件的都可以被选举为国家主席,当选条件就是得到半数以上代表的赞成票。


我没有说过“国家主席只能在正式候选人中选”,但我并不否定这种说法。选举国家主席不是选学生干部,可以随随偏偏。选举国家主席前,选举机构应该确定候选人人数,并向选举人(人大代表)公布所有候选人名单和背景资料。选举中,所有候选人的名单都应该印在选票上,供选举人进行选举。这是公平选举的最基本条件。

因为你把“候选人”改成“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我的问题也相应地改为:
以十届全国人大为例。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确定十届人大国家主席候选人只有一个。而你认为“任何符合国家主席参选条件的全国人大代表都是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十届人大共有代表2983人,请问十届人大共有多少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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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发表于 2009-1-25 13:12: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中国的选举

我没有说过“国家主席只能在正式候选人中选”,但我并不否定这种说法。选举国家主席不是选学生干部,可以随随偏偏。选举国家主席前,选举机构应该确定候选人人数,并向选举人(人大代表)公布所有候选人名单和背景资料。选举中,所有候选人的名单都应该印在选票上,供选举人进行选举。这是公平选举的最基本条件。

因为你把“候选人”改成“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我的问题也相应地改为:
以十届全国人大为例。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确定十届人大国家主席候选人只有一个。而你认为“任何符合国家主席参选条件的全国人大代表都是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十届人大共有代表2983人,请问十届人大共有多少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

我已经答复了。
所有代表中只要是满足国家主席参选条件的都可以被选举为国家主席,当选条件就是得到半数以上代表的赞成票 。

你既然承认你认为“国家主席只能在正式候选人中选”,那么请问你有什么依据?选举程序已经明文指出了“可以投正式候选人的反对票和弃权票”、“可以选其他代表”、“得票超过半数者当选”。显然你的论断根本就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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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发表于 2009-1-26 00:58: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中国的选举


你既然承认你认为“国家主席只能在正式候选人中选”,那么请问你有什么依据?选举程序已经明文指出了“可以投正式候选人的反对票和弃权票”、“可以选其他代表”、“得票超过半数者当选”。显然你的论断根本就站不住脚。


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十届人大共有代表2983人,请问十届人大共有多少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

选举国家主席前,正式候选人已经确定,而“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数和名单都不确定。所以,正式选举国家主席时,“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的方法”是没有可操作性的。因此,选举人(人大代表)应该从正式候选人中选出国家主席。

如果你认为“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数可以确定,请告诉大家十届人大2983名代表中有多少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具体数字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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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发表于 2009-1-26 12:3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中国的选举

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十届人大共有代表2983人,请问十届人大共有多少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

选举国家主席前,正式候选人已经确定,而“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数和名单都不确定。所以,正式选举国家主席时,“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的方法”是没有可操作性的。因此,选举人(人大代表)应该从正式候选人中选出国家主席。

如果你认为“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数可以确定,请告诉大家十届人大2983名代表中有多少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具体数字或名单)。


选举程序已经明文规定 了“可以投正式候选人的反对票和弃权票”、“可以选其他代表”、“得票超过半数者当选”。 你的“选举人(人大代表)应该从正式候选人中选出国家主席”不知从何说起,象这样闭着眼睛说瞎话还不如不说。

你的问题我已经答复了。
所有代表中只要是满足国家主席参选条件的都可以被选举为国家主席,当选条件就是得到半数以上代表的赞成票 。
也就是说,其中有多少代表满足45岁以上的条件,就有多少代表有资格可以被选举为国家主席,具体多少人,我懒得去查。你有兴趣,可以自己去查,查出全体代表中有多少年满45岁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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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发表于 2009-1-26 13:56: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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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的是具体的数字,你的回答是答非所问。我查不出来“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数,看来你也同样查不出来。所以,“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数和名单都是不确定的。

“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法在国家主席的初选阶段也许还可以,但是在正式选举国家主席时是无法操作的。满足国家主席候选人条件的全国人大代表至少有一半以上,保守的估计也有一千多人。更不用说满足国家主席候选人条件的选民。

由两千多名人大代表从1000多名“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中选出国家主席,这样的选举如何进行?谁见过世界上的选举,有两千多名选举人从1000多名候选人中选出国家领导人的例子。


也就是说,其中有多少代表满足45岁以上的条件,就有多少代表有资格可以被选举为国家主席,具体多少人,我懒得去查。你有兴趣,可以自己去查,查出全体代表中有多少年满45岁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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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发表于 2009-1-26 17:23: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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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议会是民主选举出来的,不仅有真正的权力,而且能监督政府和官员。而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完全被共产党控制,即没有真正的权力,也不敢监督政府和官员,故被民众讥讽为橡皮图章。

以陈良宇案为例,这个大贪官在上海贪污腐败十多年,上海人大不仅没有发现,还把他选为区长、市长,以及全国人大代表。这样的人大算不算是橡皮图章?难道中国人民十分喜欢这样的橡皮图章?



中加两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即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加拿大的民猪选举制度)实际上就是两国的国家、各级政府官员和各级人民代表/议员的选举、任免和罢免制度,到底谁优谁劣,本来就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但衡量本国人民是否喜欢本国的政治制度的最简单最有效的标准莫过于政治制度是否被本国人民所喜欢。那么衡量的最佳参数,莫过于参选率,其次就是民调了,其它的都是个案,不过是狡辩或者托词而已,是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的,除非你能够找到除了参选率和民调之外的两国都有的并且具有可比性的其它参数。
就能够反映是否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参选率和民调这两个统计量参数而言,你我争论的论据和结论有如下三点:
1)中国选民的参选率胜过加拿大一倍以上,说明中国人民比加拿大人民更喜欢自己国家的政治制度-------结论:我胜你败;
2)中国没有进行是否喜欢政治制度的民调,因此,不能说明中国人民不喜欢自己的政治制度。-------结论:不能证明你胜;
3)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民调百分率高低确实可以刻画本国人民喜欢的程度,如果过半数可以认为是喜欢,如果不足半数当然就是不喜欢。请你拿出加拿大的民调结果,也让大家看看加拿大人是否喜欢他现有的政治制度。你攻击中国没有这个民调,想必加拿大肯定有阿,那就不妨晒晒看看?-------结论:如果你晒出的喜欢的民调百分率过半数,只能说明加拿大人喜欢自己的政治制度;如果不足半数,表明加拿大人不喜欢本国的政治制度。如果你晒不出,你却总喜欢拿民调来攻击中国,是不是恬不知耻?!
以上三点应该客观公正吧?

再来批驳你的其它狡辩。
1)加拿大选民或议会,在历史上选举过、罢免过总督吗?-----如果没有,结论就是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大!
2)加拿大选民或各级议会,在历史上选举过本级政府官员吗?-----如果没有,结论就是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大!
3)加拿大选民或各级议会,在历史上各级政府的任期内,罢免过本级政府官员吗?-----如果没有,结论就是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大!连罢免权都没有谈何监督政府和官员?
4)加拿大选民或议会,在历史上选举过最高法官(最高法院院长)吗?-----如果没有,结论就是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大!
5)你的“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完全被共产党控制,即没有真正的权力,也不敢监督政府和官员,故被民众讥讽为橡皮图章。”-----这完全是你的一派胡言,靠造谣诬蔑说明你理屈词穷!因为,有没有权力在于看它是否有对各级官员,包括对中共官员的选举权,罢免权,是否有对政府制定政策法规的立法权和否决权,显然,中国的都有,并且,人民在行使选举权、罢免权和否定权时,完全是无记名自主自由进行的,并不受中共的任何监视和压制。
6)你以陈良宇个案说事之前,应该看看民猪制度胜过加拿大的台湾,试问台湾的陈SB总比陈良宇案个案更典型吧?这个大贪官在台湾贪污腐败8年,台湾人发现了没有?哪怕陈SB把个台湾经济搞得一塌糊涂,怎么台湾人还是要喜欢这种制度,居然还把他两次选为总统,在他任期内就不能罢免它?台湾这样的民猪制度算不算是橡皮图章?如果连台湾的都算橡皮图章,加拿大的民猪制度又算什么东西,是不是连个橡皮图章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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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发表于 2009-1-26 22:14:35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大陆的「选举」

中国大陆的「选举」

中国的自由、宪政民主、法治、民主政党政治成熟的台湾省及福建省连江县以及金门县地区的民主政治与加拿大的民主政治各有各的文化决定的特色。这是民主精神的表现。

中国大陆的「选举」特色则是由中国共产党一伙决定的死气沉沉的橡皮图章人儡戏。

以「算不算是橡皮图章」来检视中国的自由、宪政民主、法治、民主政党政治成熟的台湾省及福建省连江县以及金门县地区的民主政治也是可以的;但却正好显示出中国的自由、宪政民主、法治、民主政党政治成熟的台湾省及福建省连江县以及金门县地区的民主政治,正好不是那种由中国共产党一伙决定的死气沉沉的橡皮图章人儡戏,反而正是定期授权及替换各级行政经营者的民主责任制度。这点是中国大陆的「选举」所不具备的基本意义。


以陈良宇个案说事之前,应该看看民猪制度胜过加拿大的台湾,试问台湾的陈SB总比陈良宇案个案更典型吧?这个大贪官在台湾贪污腐败8年,台湾人发现了没有?哪怕陈SB把个台湾经济搞得一塌糊涂,怎么台湾人还是要喜欢这种制度,居然还把他两次选为总统,在他任期内就不能罢免它?台湾这样的民猪制度算不算是橡皮图章?如果连台湾的都算橡皮图章,加拿大的民猪制度又算什么东西,是不是连个橡皮图章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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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发表于 2009-1-26 22:27:07 | 只看该作者

你个崇拜陈SB的滚一边去,话都说不清楚,谁看你的帖子?少在此参合!

中国大陆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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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
发表于 2009-1-26 23:07: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你个崇拜陈SB的滚一边去,话都说不清楚,谁看你的帖子?少在此参合!

呵!呵!咋整的,没见过你如此气急败坏过?又掉粪坑里啦?谁这么损呀?  

哎,小家伙,你大爷还是你大姑妈是人大委员长呀?你咋知道的那么清楚呢?不过,从你的理解问题程度来看,你大爷,你大姑妈充其量也就是俺们人大委员会里倒水,扫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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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发表于 2009-1-27 11:1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中国的选举

先来讨论参选率。一党专制下的中国,选举都是由共产党操纵和控制的,没有任何监督。难道参选率这样的数据不能被共产党操纵和控制吗?如果你坚持认为参选率可以证明中国人民喜欢橡皮图章,那么请说明90%以上的参选率是如何计算出来?


以上三点应该客观公正吧?

再来批驳你的其它狡辩。
1)加拿大选民或议会,在历史上选举过、罢免过总督吗?-----如果没有,结论就是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大!
2)加拿大选民或各级议会,在历史上选举过本级政府官员吗?-----如果没有,结论就是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大!
3)加拿大选民或各级议会,在历史上各级政府的任期内,罢免过本级政府官员吗?-----如果没有,结论就是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大!连罢免权都没有谈何监督政府和官员?
4)加拿大选民或议会,在历史上选举过最高法官(最高法院院长)吗?-----如果没有,结论就是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大!
5)你的“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完全被共产党控制,即没有真正的权力,也不敢监督政府和官员,故被民众讥讽为橡皮图章。”-----这完全是你的一派胡言,靠造谣诬蔑说明你理屈词穷!因为,有没有权力在于看它是否有对各级官员,包括对中共官员的选举权,罢免权,是否有对政府制定政策法规的立法权和否决权,显然,中国的都有,并且,人民在行使选举权、罢免权和否定权时,完全是无记名自主自由进行的,并不受中共的任何监视和压制。
6)你以陈良宇个案说事之前,应该看看民猪制度胜过加拿大的台湾,试问台湾的陈SB总比陈良宇案个案更典型吧?这个大贪官在台湾贪污腐败8年,台湾人发现了没有?哪怕陈SB把个台湾经济搞得一塌糊涂,怎么台湾人还是要喜欢这种制度,居然还把他两次选为总统,在他任期内就不能罢免它?台湾这样的民猪制度算不算是橡皮图章?如果连台湾的都算橡皮图章,加拿大的民猪制度又算什么东西,是不是连个橡皮图章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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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
发表于 2009-1-27 12:20:51 | 只看该作者

你个崇拜陈SB的野东西,中文读不得太懂,没受得好些的教养。

俺看你不只是状况外,根本就是在状况下。「陈SB」是你的水平崇拜的,俺懒得跟你多扯。俺看你倒像是中文读不得太懂,却反而干涉起这里大人们谈正事儿。看样子你是你毛亲爹幸出来的野东西,没受得好些的教养。俺可没贴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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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发表于 2009-1-27 14:09: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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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的是具体的数字,你的回答是答非所问。我查不出来“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数,看来你也同样查不出来。所以,“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数和名单都是不确定的。

“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法在国家主席的初选阶段也许还可以,但是在正式选举国家主席时是无法操作的。满足国家主席候选人条件的全国人大代表至少有一半以上,保守的估计也有一千多人。更不用说满足国家主席候选人条件的选民。

由两千多名人大代表从1000多名“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人中选出国家主席,这样的选举如何进行?谁见过世界上的选举,有两千多名选举人从1000多名候选人中选出国家领导人的例子。

你查不出来就表示不确定?
别逗了你!
你查不出的事还多着呢。
哈珀上次和总督关于国会休会的谈话具体内容你就查不出来。
你自己都说“满足国家主席候选人条件的全国人大代表至少有一半以上,保守的估计也有一千多人。”
这就够了。用不着我来告诉你具体数字,你就已经知道至少有大约一千多个全国人大代表可以满足被投票选举国家主席的条件了。

如何进行?
前面EAST SUN不是贴的有视频吗?就那么进行。
不记名投票,投完票当场公开报票,谁得到50%以上的选票谁当选。
视频中明显地显示了,在最终的选举阶段“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你的“‘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法在国家主席的初选阶段也许还可以,但是在正式选举国家主席时是无法操作的”的论断显然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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