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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议会是民主选举出来的,不仅有真正的权力,而且能监督政府和官员。而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完全被共产党控制,即没有真正的权力,也不敢监督政府和官员,故被民众讥讽为橡皮图章。
以陈良宇案为例,这个大贪官在上海贪污腐败十多年,上海人大不仅没有发现,还把他选为区长、市长,以及全国人大代表。这样的人大算不算是橡皮图章?难道中国人民十分喜欢这样的橡皮图章?
中加两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即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加拿大的民猪选举制度)实际上就是两国的国家、各级政府官员和各级人民代表/议员的选举、任免和罢免制度,到底谁优谁劣,本来就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但衡量本国人民是否喜欢本国的政治制度的最简单最有效的标准莫过于政治制度是否被本国人民所喜欢。那么衡量的最佳参数,莫过于参选率,其次就是民调了,其它的都是个案,不过是狡辩或者托词而已,是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的,除非你能够找到除了参选率和民调之外的两国都有的并且具有可比性的其它参数。
就能够反映是否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参选率和民调这两个统计量参数而言,你我争论的论据和结论有如下三点:
1)中国选民的参选率胜过加拿大一倍以上,说明中国人民比加拿大人民更喜欢自己国家的政治制度-------结论:我胜你败;
2)中国没有进行是否喜欢政治制度的民调,因此,不能说明中国人民不喜欢自己的政治制度。-------结论:不能证明你胜;
3)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民调百分率高低确实可以刻画本国人民喜欢的程度,如果过半数可以认为是喜欢,如果不足半数当然就是不喜欢。请你拿出加拿大的民调结果,也让大家看看加拿大人是否喜欢他现有的政治制度。你攻击中国没有这个民调,想必加拿大肯定有阿,那就不妨晒晒看看?-------结论:如果你晒出的喜欢的民调百分率过半数,只能说明加拿大人喜欢自己的政治制度;如果不足半数,表明加拿大人不喜欢本国的政治制度。如果你晒不出,你却总喜欢拿民调来攻击中国,是不是恬不知耻?!
以上三点应该客观公正吧?
再来批驳你的其它狡辩。
1)加拿大选民或议会,在历史上选举过、罢免过总督吗?-----如果没有,结论就是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大!
2)加拿大选民或各级议会,在历史上选举过本级政府官员吗?-----如果没有,结论就是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大!
3)加拿大选民或各级议会,在历史上各级政府的任期内,罢免过本级政府官员吗?-----如果没有,结论就是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大!连罢免权都没有谈何监督政府和官员?
4)加拿大选民或议会,在历史上选举过最高法官(最高法院院长)吗?-----如果没有,结论就是没有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大!
5)你的“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完全被共产党控制,即没有真正的权力,也不敢监督政府和官员,故被民众讥讽为橡皮图章。”-----这完全是你的一派胡言,靠造谣诬蔑说明你理屈词穷!因为,有没有权力在于看它是否有对各级官员,包括对中共官员的选举权,罢免权,是否有对政府制定政策法规的立法权和否决权,显然,中国的都有,并且,人民在行使选举权、罢免权和否定权时,完全是无记名自主自由进行的,并不受中共的任何监视和压制。
6)你以陈良宇个案说事之前,应该看看民猪制度胜过加拿大的台湾,试问台湾的陈SB总比陈良宇案个案更典型吧?这个大贪官在台湾贪污腐败8年,台湾人发现了没有?哪怕陈SB把个台湾经济搞得一塌糊涂,怎么台湾人还是要喜欢这种制度,居然还把他两次选为总统,在他任期内就不能罢免它?台湾这样的民猪制度算不算是橡皮图章?如果连台湾的都算橡皮图章,加拿大的民猪制度又算什么东西,是不是连个橡皮图章都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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