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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芸芸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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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社帮助张虹母女及51记者采访的通报(第4集)

31#
发表于 2007-4-19 11:02: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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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Sedona]发布
回复:华社帮助张虹母女及记者采访的通报




无罪推定原则 is a criminal law concept.  In civil laws, the operating principle is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In Zhang's compassionate application, she must submit information to answer all these questions, in order to be considered that she is eligible to stay in Canada on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grounds.

I understand this is all Zhang's privacy and none of others' business. However, Mr. Kellogg is asking for public support to "bomb" the Ministry with emails.  The case then has become a public interest and the public has the rights to know before writing an email.

For example, I want to know where the man is.  Is he involved? Does he pay child support? Can he look after the child? Is Zhang covering him up because he is also illegal in Canada?  The answers to these questions will affect his compassionate application and will help 51ers to decide whether to give her the support.

必须要顶你, 因为大家需要学习
32#
发表于 2007-4-19 11:05: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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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小心为上]发布
回复:回复:华社帮助张虹母女及记者采访的通报



必须要顶你, 因为大家需要学习

比我上esl学得多呢,今天进步大了,都能念下来了
33#
发表于 2007-4-19 11:10:1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小心为上]发布
当年她黑下来---错了
黑下来有生孩子---又错了
想用孩子给自己弄身份----更错

一步错, 步步错...
不是我不可怜她, 但是这个先例开不得!


她的孩子爸消失一说很可疑,如果这个说法是假的,不知道她还有什么信誉可言,当然,她可以继续申请人道移民,但若用欺骗手段谋取社区支持的做法过分了
34#
发表于 2007-4-19 11:16:3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小心为上]发布
当年她黑下来---错了
黑下来有生孩子---又错了
想用孩子给自己弄身份----更错

一步错, 步步错...
不是我不可怜她, 但是这个先例开不得!

对于一个一错再错的女人,我们可不能也跟着犯错误。

不用太担心先例,用芸芸的话说,中国女人遇到这种情况,有一个帮一个。帮不帮是态度问题,帮得了帮不了是能力问题。真正例子开了难题大了,政府自会立法收紧口子,造不成多大的危害。
35#
发表于 2007-4-19 11:2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做人要厚道,重复我的反对理由

最初由[夏侯草]发布
做人要厚道,重复我的反对理由

我反对留张女士母子,其实是厚道,是对她和孩子负责。

契柯夫说:有教养不是吃饭不洒汤,是别人洒汤的时候别去看他。有一个相似的美国俗语说:犯过错不是稀奇事,稀奇的是别人犯错的时候别去讥笑他。



强烈支持!
尤其张女士及孩子照片被曝光之后。
36#
发表于 2007-4-19 11:5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对51提出抗议!

应该是她想要曝光来博取其他人的同情,媒体的采访报导是为了增加点击率。

最初由[tinahu]发布
对51提出抗议!

请尊重隐私!
为什么要将其母女曝光?!
37#
发表于 2007-4-19 11:5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对51提出抗议!

最初由[wine]发布
回复:对51提出抗议!

应该是她想要曝光来博取其他人的同情,媒体的采访报导是为了增加点击率。



那她更应该带孩子回国了
38#
发表于 2007-4-19 11:53: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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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tinahu]发布
回复:回复:对51提出抗议!



那她更应该带孩子回国了

孩子是加拿大人,回那个国?
39#
发表于 2007-4-19 11:55: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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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清新小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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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加拿大人,回那个国?

母亲是中国人回中国
40#
发表于 2007-4-19 11:59: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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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清新小溪]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对51提出抗议!



孩子是加拿大人,回那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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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今天世界日報了嗎?

張女是中國公民,張女的女兒雪麗也是中國公民。
你呀????說你什麼好呢? 一點原則也沒有。

張女自己的臉沒什麼號召力了,總是拿出女兒來博得同情。

我就不多說了。但我存下來照片。
41#
发表于 2007-4-19 12:03:59 | 只看该作者
假如我了解了事情的所有真相,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有可能去同情帮助她。(这是在她正直、诚实、又受了许多不该受的委屈的前提下)
一个人不愿意暴露隐私也可以理解,但是有另一个问题,现在正是可以得到他人了解和同情的最好时机,张女士却任何情况都不提供。这就让人无法相信她是值得帮助的。
一个人的经历可能有光彩的一面,也有不光彩的一面,在这个需要帮助的时刻,完全可以暴露她光彩的可以见人的那一面,这对她和她的孩子只有好处。但是遗憾的是她什么也不能提供,不得不让人怀疑她十年的经历都是不可见人的。
我们在不了解一个人的时候是不是要无原则的去帮一个人确实是值得考虑的问题。有时表面是做好事但是实际却成全了罪恶。
42#
发表于 2007-4-19 12:05:2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tinahu]发布


51里我就服一个人,出来我就不言语,马上跟着跑

是那个"马桶里练跳水"的爵爷???
实在好奇..不就扣十分嘛.
43#
发表于 2007-4-19 12:0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对51提出抗议!

最初由[三个戴表]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对51提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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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今天世界日報了嗎?

張女是中國公民,張女的女兒雪麗也是中國公民。
你呀????說你什麼好呢? 一點原則也沒有。

張女自己的臉沒什麼號召力了,總是拿出女兒來博得同情。

我就不多說了。但我存下來照片。

世界日报就不犯错误吗?是中国公民就低人一等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在原则上就更应该放宽一些了,尤其是在华人社会。
44#
发表于 2007-4-19 12:12:2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alfonso]发布


是那个"马桶里练跳水"的爵爷???
实在好奇..不就扣十分嘛.

侯爵爷是我徒弟
45#
发表于 2007-4-19 12:13: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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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清新小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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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报就不犯错误吗?是中国公民就低人一等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在原则上就更应该放宽一些了,尤其是在华人社会。

人都一样,死了谁都光着烧
高低是自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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