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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hongchen 什么觉故意不故意?!错了就是错了, 谁会在乎他的无知和疏忽? 无知疏忽就该付出代价!这样就能减少虐待的发生。 zh006 发表于 2011-3-4 16: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史东高级探长称,老妇于2010年秋季证实患上轻微老人痴呆症并需要服药。他指出,现场房屋共有四个房间,二楼有三间房,被捕夫妇住在主人房,女儿住另一个房间,一名租客租住在第三个房,地库则给一对夫妇。根据警员调查,老妇原本住在一楼其中一个房间,至去年11月,老妇被人搬至车库,将该房间改作其他用途。史东高级探长并没有透露房间作何种用途,只称调查人员在该间房由见到书檯及电脑。他并不知道老妇是否被人锁在车库内。 原文:http://www.dushi.ca/tor/news/bencandy.php/fid11/lgngbk/aid36114 这夫妇明显就是很坏的一对,为了省钱把母亲踢到车库!为他叫冤的人恶心! 狗欢欢 发表于 2011-3-4 19: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Jackofall 1 不能因为经济上的原因,就把老人放在车库里,这不是唱道德高调,这一点也不高,这是道德的底线,也是法律的红线。正如,小偷在行窃之后,不能以穷作为借口来逃脱法律的制裁和道德谴责。 2。你谈到的车库装修水平,可居住空间是有一定客观定义的,有起码的采光,采暖,卫生,通风要求(我见过改装成居住空间的车库),从新闻报道来看,显然,这个车库达不到这个标准,甚至连接近都谈不上。你想告诉大家,事主已经尽力而为了,这个理由是很幼稚的。正如,你的产品没有满足客户的标准,你不能以你尽力而为作为借口。 3。我不知道事主把母亲接来加拿大的目的是什么,尽管从他把母亲放在车库里的行为让我很难对他进行善意的推测 - 尽孝。你把妈妈接来住在自己家里,这里隐含的一个承诺,不管妈妈生老病死,你都要照顾她,让她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平。现在,情况发生变化,妈妈生病了,你‘尽力而为’后,就降低了这个标准。道理同 2。 4。每个人都有批评评论的权力,重要的不是他是谁,重要的是他说的是不是事实,符不符合逻辑。即使,我和他做了同样的事,我还是可以批评他。按照’有罪之人不可以审判他人‘的逻辑,我们很可能找不到法官了。 5。这里,就事论事就好了,不要贴标签。在这里,这里就是你的家,别总把白人和华人的身份政治化,种族平等从这里做起,从自己做起。 6。照顾那个小孩和老妈妈,是大家的爱心。在这里发发言谴责事主,也无措只有。只有照顾了他们一家以后,才能都这里发言,这才是拿道德绑架别人呢。 smile-grace 发表于 2011-3-5 14: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说的不对。据我了解,中国老人之所以等十年,与什么交钱没关系,而是中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没有签署一份关于协调养老金的相关协议。 据我所知,根据这份协议,如果老年移民在原住国有退休金,必须作为收入在加拿大依法申报。欧洲很多国家与加拿大签署了这份协议,他们在原来国家的退休金是在这里报税的。如果原来的退休金已经够高,这里可能就不再发他们老年金。如果不够,则补足那个差额。相应地,如果在本国没退休金,则可以拿全额养老金。 而中国等一些国家,与加拿大没有这种协议,所以这些国家的很多移民老人在国内的退休金和其他财产在加拿大没有报税,按照零收入来计算。这样,他们实际上在加拿大领的都是全额。这就出现了两种情况: 一种老人拿双份养老金。主要是在原住国有工作的老人,拿中国和加拿大两份退休金。一种是国内农村老人,只拿加拿大一份。在加拿大角度来看,有人占了便宜,于是就有了所谓等十年的限制。但这样就苦了国内没收入的老人。 没签署正协议,可能是由于中国的老年移民大量来加只是近年的事情,还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中国政府不会反对签署这个协议,因为这对中国没任何损失。如果签署这个协议,那些在国内有高额退休金的老人,可能会反对,因为他们在这里的养老金会缩水。而那些国内没退休金的老人则可以只等三年就领到钱了。 61celeste 发表于 2011-3-5 18: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sssbbb!!!这不是你呀放的屁。 你有完没完啊? 人家案子还没审呢,事实真相还没搞清楚之前,你在这唱什么唱啊? 至少有人指出这家伙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虐待父母绝对不道德,但你得等事情原委龙清楚之后再罗索也不迟。一听到新闻我气炸了。想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 我不是他的什么人,我是专门与痴呆老人共舞之人,清楚伺后他们的难度。我相信这家人情有可原。至少我相信他们不是故意的。 愤青 发表于 2011-3-5 16: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愤青 sssbbb!!!这不是你呀放的屁。 你有完没完啊? 人家案子还没审呢,事实真相还没搞清楚之前,你在这唱什么唱啊? 至少有人指出这家伙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虐待父母绝对不道德,但你得等事情原委龙清楚之后再罗索也不迟。一听到新闻我气炸了。想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 我不是他的什么人,我是专门与痴呆老人共舞之人,清楚伺后他们的难度。我相信这家人情有可原。至少我相信他们不是故意的。 愤青 发表于 2011-3-5 16: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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