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八蛋,你丫缺的是人脑和人良心。继续去添老毛的屁眼。 ps刘版:阿黄挑衅在先,在下防守反击。 5 past 6 发表于 2011-7-10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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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past 6 你这只高丽棒猪,吃饱了往人群里钻,是想早日进煮锅吗?! ottwaguy 发表于 2011-7-10 12:22
人渣,我已经警告你一次了。请你滚出讨论帖子。要想找骂,我们另贴对垒。狗杂种! 紫黄 发表于 2011-7-10 12:24
连Ottawa都拼不全,怎么左左都是你们这样的蠢货。 5 past 6 发表于 2011-7-10 12:24
你出来讨教,我教你用google。你不但不敬师长,反而出言不逊。你们家有没有家教啊? 5 past 6 发表于 2011-7-10 12:26
想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都认为当时饿死人的事件已经严重达到了会载入历史书的程度!!! 你想否认?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7-10 12:01
好像骂你几句,你伏贴许多。 要想讨论,随时欢迎。但先把你嘴巴刷干净了。紫黄我从不主动谩骂网友,但对小丑的闹场,也是随时恭候的。 紫黄 发表于 2011-7-10 12:30
阿黄,你承认没家教,让我很欣慰,所以如果你是无知,我原谅你。如果是你的演技,我服了。对既定史定可以张口否定并面不改色,我相信不是厚黑到了一定的段位,常人是做不到的。 5 past 6 发表于 2011-7-10 12:40
“三年”里,确实有人饿死,而且可能数字还不小。这需要否认吗? 紫黄 发表于 2011-7-10 12:35
你承认“饿死人的数字不小”,达到了可以上历史书的程度,对于现在的讨论,这就够了。至于究竟饿死多少人?是三千万还是一千万,能改变罪恶的实质吗?南京大屠杀,日军杀害30万中国人,对于一千万来讲只是个零头,难道就不是罪行了吗???!!!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7-10 12:42
放屁!这可以与南京大屠杀相提并论吗?你简直昏了头了。 紫黄 发表于 2011-7-10 12:44
原来你是闲得没事,哄着大伙陪你玩啊。 你继续。 5 past 6 发表于 2011-7-10 12:43
回复 酒中仙 将来你死了,可以这样说吗?------- 与被砍头的鬼子不同,酒中仙是因病亡故的。 你认为这样相提并论对你合适吗? 紫黄 发表于 2011-7-10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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