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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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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怕谁网友,请述说一下那“三年”里,中国政府(共产党)是怎么整死几千万人的

 
46#
 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11:52:22 | 只看该作者
你这么恨鬼子,还去买鬼子产的汽车?我看你脑子是彻底坏了。
5 past 6 发表于 2011-7-10 12:49


就当我骑在鬼子身上意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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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1-7-10 11:53:37 | 只看该作者
党史二卷问世了。关于三年自然灾害死亡人数问题,终于看到了一个“权威”的官方数据。  

曾主管二卷编撰和修改工作的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张启华在回答《中国新闻周刊》“三年自然灾害死亡人口数据是如何得来的”提问时作答:  

   

“三年自然灾害的死亡人口数据社会上有很多争议,就是各个部门统计的数据也有差异。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1000多万人;有些专家统计的数据是1850万;还有一位美国人口学专家统计的数字是2000万。等等。我们采取的是国家统计局的,这是最权威的部门。  

现在网上有人炒作,有说4000多万的,还有说7000多万的。我们不知道他们的根据是什么。”  

   

勿容置疑,那些什么7000万、4000万、3000万等统统都是别有用心的没有根据的抄作。可是张启华这个来自最权威部门的1000多万,也不是权威数据。其中疑点尚多,且待我一一道来:  

   

   

一、权威机构统计出的笑料数据  

   

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数据的天大笑话可以说是尽人皆知的了。  

根据83年的人口统计数据用“计算公式”计算得出,1960年的出生人口有 13,915,080人。这一批在饥荒最厉害的时候出生的人,不但没有一个人饿死,而且在30年后的1990年人口普查时,反倒平空增多了528,039 人!变成了14,443,119人。  

   

怎么多起来的?那时还没有克隆技术。我看就只有一种可能:整体的人化成一个细胞,然后进行“裂变”。因此,30年间,1960年出生的这一批同龄人中,至少有528,039 人发生了裂变,一人变两人。  

   

“裂变”还在不断进行着。10年后的2000年,这一批人比1990年时候又多出了241,607人,达到了14,684,726人!40年时间,在保持本体一个不少的前提下,先后共“裂变”出769,646人!平均每年有1万9千余人在进行着这种唯我中国所独有的“人体裂变”—— 一个人“裂变”成两个人!  

   

这就是张启华所谓的最权威机构的人口数据。这样的“权威”数据,成了张启华主编党史的根据。可以断言,有此根据不如无此根据!  

   

   

二、国家统计局没有三年自然灾害人口死亡统计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统计局虽然开展了多次人口普查,但从未进行过“三年自然灾害死亡人数”的专题调查。所以,不可能有通过专门调查得出的“三年自然灾害人口死亡统计数据”。因此,可以肯定,所有人的数据都是从“人口普查数据”中分析得出来的。国家统计局即有这一数据,来源同样如此。  

   

从网上传出的确凿消息来看,国家统计局是没有这一数据的。何以见得?大家一定还记得2010年5月7日在强国论坛作客的石仲泉吧。他与张启华是同僚且同级,都是原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的副主任。  

   

石仲泉在强国论坛向大家介绍了前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的《大跃进引起的人口变动》(发表在1997年的〈党史研究〉),李成瑞在此书中认定三年非正常死亡是2158万,接近2200万。  

   

李局长的这个数据是怎么来的?石仲泉说:“李成瑞这个老同志还在,他的思想观点我想网友都很熟悉,这是很负责任的。一个是蒋正华,是退下来的副委员长,他在西安交通大学做过研究,他认为非正常死亡人数是1700万,李成瑞比较了蒋的材料,还有一个外国人叫做“库尔”的材料,库尔的材料是2700万,他把2700万和1700万加以比较,得出2200万。”  

   

由此可见,国家统计局根本就没有这个“三年自然灾害死亡1000多万”的数据。要有的话,作为当时的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为何不用国家统计局现成的统计数据,却要与统计局分庭抗礼,另起炉灶,将别人的两个数据折中,造出一个“2200”万的新数据!  

   

国家统计局没有这个数据,但党史第二卷却认定了这个数据。并认定是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而据石仲泉讲,“对三年困难时期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有两个材料,这是国家认准的,……”  

两个材料之一便是李成瑞的这个材料。可见,这是一个国家认准的材料。  

两个原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各自采信的数据,一个是国家的旗号,一个是党的旗号,我们信谁的好!  

   

   

三、即有,这个1000多万也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数据  

   

现在,我们假定国家统计局有这个三年自然灾害人口死亡1000多万的数据。这样的数据也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数据。要知道死亡(饿死)的这1000多万都是有血肉之躯的人,而不是路边随时面临着踩踏的蚂蚁!  

   

一个如此刺痛人们感情的沉重的数据,岂可用一个如此“大方”的概数表示——1000多万!1900万也可以表示为一千多九百万!  

不说精确到个人、十人、百人、千人,“精确”到万人总不是什么过高的要求吧!  

到底是一千多多少万?  

要是回答不出来,干脆就不要张口!  

一定要回答,就请做过细的工作。对这个问题作一次专题的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得出令人信服的数据。  

以今日高度发达的科技,加上当年亲历这一事件的还大有人在,要进行这样的调查不是难事。至少,对一两个重点省重点地区进行调查总是必要的吧!  

   

譬如大众瞩目的信阳,要是有一个调查得来的数据,张启华的“比如信阳,确实死人很多”的含糊之言就用不着说了,就可以言之凿凿地告诉大家:“比如信阳,就死了多少多少人”。这样的话,谁能不信?不信也得信!是死十人百人也得信,是死十万百万也得信  

   

“确实死人很多”,算什么话!死三、五、十人,也不能说“确实死得很少”啊!  

这样的话,叫人怎么好相信!  

   

   

四、四个人口非正常死亡数据该选哪一个  

   

下表数据是从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1949——1982年人口统计数据表中摘下来的。  

   

(1958、     59、      60、     61、    62年的死亡率分别为:  

11·98     14·59    25·43   14·24   10·02 ‰ )  

   

用各年的死亡率乘以当年人口总数,得出当年的死亡人数。计算得出1958——1962的五年时间共计死亡5066·8万人。  

   

下面我们分别参照几个不同的死亡率计算出这五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  

   

一、1950——1982年的33年间死亡率最低的是1979年。死亡率为6·21‰ 。以此为正常死亡标准衡量,58——62五年正常死亡2065·6万人,而实际死亡了5066·8万人。非正常死亡应为 3001·2万人  

   

二、1950年——1957年的8年间死亡率最低的是1957年。死亡率10·8‰ 。以此为正常死亡标准衡量,58——62五年正常死亡3602·4万人,而实际死亡了5066·8万人。非正常死亡应为1464·4万人。  

   

三、1950——1957的8年平均死亡率为14·31‰ 。以此为正常死亡标准衡量,58——62五年正常死亡4744·6万人,而实际死亡了5066·8万人。非正常死亡应为322·2万人  

   

四、1950年—1952年的死亡率分别为 18‰、17·8‰、17‰ 。以其中任何一年的死亡率为正常死亡标准衡量,58——62五年的实际死亡人数都没有达到这种“正常死亡标准”。因此,非正常死亡为0·0000万人。  

   

上面这四个人口非正常死亡数据。究竟哪一个最接近真实?  

   

第一个、用33年间死亡率最低的1979年来衡量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的那几年,得出非正常死亡3001·2万人。只有昧着良心才能做这样的事。那些叫嚷饿死三千万的人就是如此。  

   

第二个、用建国前八年死亡率最低的1957年来衡量后面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的几年,得出非正常死亡1464·4万人。做这样的事,不是昧着良心就是缺少思考。  

   

第四个、用建国前三年的死亡率来衡量58——62年,得出非正常死亡为0,也不妥。因为建国之初,百废待兴,沿袭于旧社会的人民生活状况没有得到多大改善。事实上,那几年的非正常死亡也不是0。  

   

第三个、用的是建国前八年的平均死亡率作参照,得出非正常死亡322·2万人。相对而言,比较合理。当然也只是相对合理而已。究竟是多了还是少了?必须由第一手调查资料说话。  

   

党史二卷采用的1000多万人,与第二个数据接近。我以为,张启华所说来自于国家统计局的这个“根据”,是无“根”的所以也是不足为据的!  

  

   

五、是自然灾害死亡还是人祸死亡  

   

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为自然灾害死亡与人祸死亡的性质截然不同。前者是无法抗拒无法躲避的灾难,后者是权力者滥用权力制造的灾难。  

   

对于这个问题,张启华在前面肯定了是“三年自然灾害死亡人口数据”,但是,在接下来的话中却变了调:  

“三年自然灾害死亡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比如说河南信阳,确实死人很多。这跟地方领导为了政绩虚报产量有关,所以说‘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这个“三七分”就出问题了。  

一是怎样科学地定义这个死亡问题。既然死亡原因七分是人祸,那么,人祸就是主要了。主要因人祸造成的这个死亡问题,怎么可以定义为自然灾害死亡?它只能定义为人祸死亡。如果一定要兼顾到次要原因,也只能叫“三年人祸及自然灾害死亡”!  

   

二是“三七分”的划分依据。是按地域划的还是按死亡人数划的?按地域,就是七成地区死亡是因为人祸三成地区死亡是因为自然灾害;按人数,就是七成死亡的人是因为人祸三成死亡的人是因为自然灾害。  

   

就其科学性而言,按人数的划分更接近问题的实质。譬如死亡1000万人的“三七分”就是,300万人死于自然灾害700万人死于人祸。  

   

可是,划分者掌握了这方面的数据吗?显然是没有的。张启华的嘴里说出来的是“比如说河南信阳,确实死人很多。这跟地方领导为了政绩虚报产量有关,所以说‘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因为全国只有一个信阳,信阳的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不能表示全国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即使信阳没有天灾而是十分人祸,也不能表示全国就有七分人祸!  

   

   

六、是“自然灾害死亡”还是“饥饿死亡”  

   

这个问题也是至关重要的。造成人员死亡的自然灾害多种多样,如地震、水灾、旱灾、风灾等。而饥饿死亡既有可能缘于自然灾害,也有可能完全出自人为。所以,二者的性质也不相同。对于这个问题,别有用心的抄作者十分明确,他们叫喊的是三年饿死七千万、五千万、四千万……。  

   

另一种提法是非正常死亡。我在前面(四)部份里采用了这个提法。这种数据是以一个没有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人祸的“正常”年度的死亡率为正常死亡标准推算出来的非正常死亡数据。  

   

张启华在这里用的是自然灾害死亡,这是一个垄统的概念。水、旱、虫、风、震等灾害都是可以致人死亡的,但也不一定都会致人死亡。这些灾害都可以直接致人死亡,也可以由此引发疫病和饥荒间接致人死亡。  



饿死人只是自然灾害引发饥荒而间接造成的死亡现象,与自然灾害死亡不是同一概念。况且,饿死人的现象还可以通过其他原因致成,如人祸等,这就与自然灾害没有任何关联了。  

   

这1000多万人到底是何种原因致死?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才行。  

   

如果要用“自然灾害死亡”这个概念来表述死亡1000多万人,就应该分门别类地统计出,什么什么灾害,直接造成了多少人死亡,引发疫病或是引发饥荒间接造成多少人死亡。  

只有用详细的分门别类的资料统计出来的“自然灾害死亡数据”,才能令人信服!  

   

最后还得着重申明一句:“自然灾害死亡”条目下,不存在人祸死亡!人类的语汇中不存在“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自然灾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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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1-7-10 11:55: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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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11:56:11 | 只看该作者
紫黄你到底是不是中国人?
怎么说话与日本鬼子一个样
你如果不是一个孩子,共产党怎么折腾中国的你应该清楚。
不想骂人,但是你这种人就是欠骂!
[茉莉花] 发表于 2011-7-10 12:51


你这是人话吗?没听出来我在诅咒鬼子和准鬼子吗?

共产党领导中国正在昂首阔步往前走,世界都在关注,难道你与世隔绝了吗?

论理,等你;开骂,你要有精神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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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1-7-10 11:56:23 | 只看该作者
5毛愚昧至极,无赖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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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11:57:30 | 只看该作者
5毛愚昧至极,无赖透顶!
[茉莉花] 发表于 2011-7-10 12:56


轮毛,两个回合你就显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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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11:59:55 | 只看该作者
所以为啥说中国人劣,劣就劣在台上大义凛然,台下狗皮倒灶。说得就是你这种人。
5 past 6 发表于 2011-7-10 12:55


棒子子孙就是这样,永远都在被征服和殖民中苟延活下来的。你就是这种残渣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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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1-7-10 12:00:27 | 只看该作者
“到底谁怕谁”就是吃饱了撑的,给这些人认真就是浪费生命,这群垃圾不值得去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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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12:02:50 | 只看该作者
闲着也是闲着,为人类清理垃圾,功在当前,利在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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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1-7-10 12:05:09 | 只看该作者
棒子子孙就是这样,永远都在被征服和殖民中苟延活下来的。你就是这种残渣类人。
紫黄 发表于 2011-7-10 12:59



    大脑又开始分裂了?一边唱着国际歌一边屁颠屁颠地跑加拿大来当女王臣民,真有出息啊: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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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1-7-10 12:2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酒中仙

将来你死了,可以这样说吗?------- 与被砍头的鬼子不同,酒中仙是因病亡故的。

你认为这样相提并论对你合适吗?
紫黄 发表于 2011-7-10 12:47


上帝要让你死的时候,给你三种选择
1。被外国人杀死。
2。被中国人抢走你最后一口粮食,饿死。
3。被中国人杀死。
这有区别吗?
你选一个死法让大家看看?:cr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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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12:40:47 | 只看该作者
大脑又开始分裂了?一边唱着国际歌一边屁颠屁颠地跑加拿大来当女王臣民,真有出息啊。
5 past 6 发表于 2011-7-10 13:05


你脑子真坏了。我是侨居加拿大,是纳税人,和所有纳税人一起养着加拿大政府。女王与我毫无关系,我也不想有关系,与我的头像倒有一丝关系。而你这样的难民想攀这份关系,恐怕只有梦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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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12:46:30 | 只看该作者
上帝要让你死的时候,给你三种选择
1。被外国人杀死。
2。被中国人抢走你最后一口粮食,饿死。
3。被中国人杀死。
这有区别吗?
你选一个死法让大家看看?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7-10 13:25


女人被自己丈夫奸,叫恩爱;(被赞)
被其它相好的奸,叫通奸;(被罚)
被他人强暴而奸,叫强奸。(被关)

同样一个奸,“名分”不一样,结果就不一样。

如果人脱离了道义、文化、法律去解释所有行动,那和动物(畜牲)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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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12:49:42 | 只看该作者
上帝要让你死的时候,给你三种选择
1。被外国人杀死。
2。被中国人抢走你最后一口粮食,饿死。
3。被中国人杀死。
这有区别吗?
你选一个死法让大家看看?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7-10 13:25


难道上帝除了要人去死,就没别的事情了吗?那与死神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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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1-7-10 12:57:33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你的双重标准又来了?

日本鬼子杀害中国人,是因为日本战败了,所以全球人民都可以口诛笔伐。

毛政府残害自己的人民,是不是因为这个政府还在台上,就探讨不宜了?就不能相提并论了?


放屁!这可以与南京大屠杀相提并论吗?你简直昏了头了。
紫黄 发表于 2011-7-10 12: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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