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不这样想,试想香港有七百万人口,而占中有多少人10万,20万,30万(他们当中大部分是受到蛊惑的)?不能让这少数人把七百万香港人的香港给毁了。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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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一句话简单回复你: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央联合声明》的承诺,是基本法的承诺。这不是什么港人违法的想法,而是中共要赖账的想法 港人治港的逻辑前提,香港人必须有真正意义上的普选,产生代表“港人”意志的议会和政府,才谈得上是“自治”。不是说你弄一个特首,他是香港户籍,是个“港人”,就叫港人治港了。 弄两个中共满意的候选人,中共不满意的人就成不了候选人,让香港500万人投票,不管谁当选,都是中共的人当选,肉都烂在锅里,这不叫普选。 你对法律的基本理解是偏差的。可惜我没有太多时间在这里码字,以后有空可以交流。用一句话说,法律的有效性在于民意。悖于民意的法律是无效的。那么问题是:什么是民意?蓝丝带还是黄丝带? 一个简单的验证方法是——举行一个公开的,由国际社会监督的公投。 如果能这样做,我完全赞成,我相信讲理的人也会赞成,但中共不会赞成,五毛们也不会赞成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10-3 23:57
问题是,剩下的几百万人都是反占中的?这是你的一个主观估计。 一般经验是,如果有10万人上街,那么其他支持而没有行动的人可能是十倍之多。因为别人有各种各样的事,时间有其他安排,没有一起走出来。其他人即使观点相近,但行动能力没有那么强。 我觉得你一些常识性的判断,并不十分清晰。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10-4 00:03
我到不这样想,试想香港有七百万人口,而占中有多少人10万,20万,30万(他们当中大部分是受到蛊惑的)?不能让这少数人把七百万香港人的香港给毁了。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3 23: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特首的产生是由基本法规定的,如果过不赞同基本法,或是反对基本法,那早干嘛去了?为什么不在基本法制定的时候搞个什么占中?法律不是儿戏,昨天同意了,就是法律。今天该主意了,就不是法律了。事情是这么简单的吗?即使大多数人认为法律有悖民意,(大多数人也一样会犯错的)也得循法律途径修改法律。通过游行能修改法律?你可以查查有多少法律是由于游行修改的。况且,占中到现在已经不是仅仅是游行了,暴力不能修改法律,只能摧毁法律。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4 00:18
问题是,剩下的几百万人都是反占中的?这是你的一个主观估计。 一般经验是,如果有10万人上街,那么其他支持而没有行动的人可能是十倍之多。因为别人有各种各样的事,时间有其他安排,没有一起走出来。其他人即使观点相近,但行动能力没有那么强。 我觉得你一些常识性的判断,并不十分清晰。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10-4 00: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一句欧美幕后策划支持,把事实掩盖了,真相混淆了,目标转移了,一切搞乱了. 落日浮云 发表于 2014-10-4 00:58
你提的问题很好,我认为可以拆解成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基本法》只是一个原则性的阐述,有许多模糊之处。比如第45条件说:“....最终达成一个由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的普选”。这里的关键是什么叫“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 法律条文的模糊性是经常存在的问题,因为通常定立法律时,主要目的在解决眼下的问题,不太可能预见到几十年以后的情况,那怎么解决呢?通常是通过若干具体的附件,对模糊之处加以详细阐述。如:美国宪法的若干《修正案》 所以法律的实施仍然在于协商。而中共的所有《附件》和《释法》都是基于自身利益,完全罔顾香港人的诉求,拒绝协商,在“占中”之前,香港人已多次提出协商的要求,都被蛮横拒绝,这一步完全是逼的。 那么在基本法现有的条文内,“由一个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员会产生的普选”,具体化这个“广泛代表性”的方法之一,就是“公民提名”,即只要征得注册选民一定比例的人数签名的,提名委员会就应当自动接纳其作为候选人。这只是办法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如果中共要拒绝也可以,他可以提出别的方案,只要事实上能够让中共钦点以外的人成为候选人就行。但中共拒绝的不是“公民提名”这个形式,它要的是这个实质的结果——不是它钦点的人就不准成为候选人! 这样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个基本法的基本宗旨就成为空谈了。 第二层问题,法律可否朝令夕改?答案是:可以。只要现行的法律不便到了这种程度,而且又有足够的赞成就可以。法律的修改前,各方意见要得到顺畅表达,并且通过协商。现在香港人要求的并不是修改法律,而是履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一几十年的承诺。 人大的决定,事实上已经剥夺香港人的自治权了,香港人不能自己提名候选人,还哪来的自治呢。如果多伦多的市长候选人要先经过联邦的同意,联邦不同意的人不能竞选市长,多伦多市民会干吗? 简单的说就是这样。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10-4 00:51
不是搞乱,是动乱,动乱就可以调军队用坦克机枪去铲平呀!由“欧美幕后策划支持”的动乱,不动手更待何时?五毛们平时已瞧香港人不顺眼,找个借口一举消灭了香港人实在大快人心呀!克飞加油! 骑马海 发表于 2014-10-4 01: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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