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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各位,这样侮辱网友的帖子,该不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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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15 00:0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问各位,这样侮辱网友的帖子,该不该封?


沙发
发表于 2014-4-15 07:43:22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挺好的吗?为什么要封呢,搞独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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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4-15 07:55:02 | 只看该作者
从另外角度想,那些歧视华人、老实人的坏人,杀一个少一个。
有人那么做并带给他自己和他家庭悲哀,却为社会做出贡献了。赞个!
紫色罂粟 发表于 2014-4-15 01:24
鼓动别人去杀人,厉害。还美其名曰为社会做贡献。你怎么不为社会做贡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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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4-15 09:17:13 | 只看该作者
臭气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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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4-15 09:28:51 | 只看该作者
http://bbs.51.ca/thread-540660-11-1.html

悠着点儿!
看这几位的二人转玩儿的不是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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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4-15 09:3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紫色罂粟
看看它这个贴(第199贴)就知道,污蔑其他宗教为鬼,也只有在这畸形的论坛里才能看到。如果说严重点,这个人已经犯了亵渎其他宗教的罪了

http://bbs.51.ca/thread-535985-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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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4-15 10:24:28 | 只看该作者
鼓动别人去杀人,厉害。还美其名曰为社会做贡献。你怎么不为社会做贡献呢?
哆伦哆 发表于 2014-4-15 08: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紫色罂粟” 其实都该被抓起来,在加拿大散布杀人言行,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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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4-15 11:03:12 | 只看该作者
问各位,这样侮辱网友的帖子,该不该封?
紫色罂粟 发表于 2014-4-15 01: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wow,这一上来就杀气腾腾?这个见面礼很独特、很炫啊!

大家欢迎紫色罂粟回来!

久违了,太久没有你的消息了,蛮想你的,你这家伙去哪里玩啦?

  怎么在教堂,一次都不见你呢? 还是回国了?

   顺便问一问:紫色罂粟a 近来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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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4-15 11:06:12 | 只看该作者
臭气相投。
[color=#999999]满 江 红 发表于 2014-4-15 10: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6# sillymouse

如果说严重点,这个人已经犯了亵渎其他宗教的罪了

http://bbs.51.ca/thread-535985-14-4.html


就是就是,老鼠啊,不是严重的问题,简直就是犯罪,不得了啊,去报警

BTW: 老鼠啊,你终于找到知音了,恭喜一下!(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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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4-15 11:10:34 | 只看该作者
版主没封 说明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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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4-15 16:35:4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紫色罂粟” 其实都该被抓起来,在加拿大散布杀人言行,就是犯罪。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4-4-15 11:24

不要忘記, 你的教友把殺人比作割除癌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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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4-15 21:32:00 | 只看该作者
处理了。封帖限24小时内改标题,否则删帖。

意见请发意见版。这次帮转了,下次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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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4-16 00:22: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纸纱窗 于 2014-4-16 02:32 编辑
处理了。封帖限24小时内改标题,否则删帖。

意见请发意见版。这次帮转了,下次请注意。
小牧 发表于 2014-4-15 22: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处理的的要人心服口服,否则适得其反

请明示,帖子去哪里了???


大家的意见反馈,小牧没有听见吗???
不是挺好的吗?为什么要封呢
哆伦哆 发表于 2014-4-15 08: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鼓动别人去杀人,厉害。还美其名曰为社会做贡献。你怎么不为社会做贡献呢?
哆伦哆 发表于 2014-4-15 08: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紫色罂粟” 其实都该被抓起来,在加拿大散布杀人言行,就是犯罪。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4-4-15 11: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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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4-16 01:2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紫色罂粟


    那放出来的鬼在哪里了? 怎么知道就是你? 

如果真这样,自己都说自己是鬼了,怎么就被别人侮辱了??

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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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4-16 13:05:04 | 只看该作者
处理的的要人心服口服,否则适得其反

请明示,帖子去哪里了???

大家的意见反馈,小牧没有听见吗???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6 01:22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526899&extra=&page=1

我给沉底了。您还有10个小时可以改标题。

我在处理该帖的时候已经解释过了:标题影射侮辱网友。这就是我的判断,如果您一定要说这个标题不是侮辱“紫色罂粟”网友的,请您找我的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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