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极了!所以不论男女老少,甚至未出世的胎儿也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神说你有罪,你就有罪! 什么罪?莫须有! 骑马海 发表于 2013-11-2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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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話応該回到帝制時代講, 現在講不合時宜. 假設, 現在是帝制時代, 可以这样說: "皇帝当受其子民的法律制裁?" 造物主肆意殺人放火, 如何作被造者的表率? 费事傾 发表于 2013-11-22 17:00
这就叫做强词夺理了 今天我想和你老爸在法律上平等,明天就会想在其它方面和你老爸平等,最后就自已跳上你的家成“你老爸”了? 骑马海 发表于 2013-11-23 10:49
我是問: "造物主肆意殺人放火, 如何作被造者的表率?" 费事傾 发表于 2013-11-23 10:36
你们能不能对自已还不理解的事情不要下结论,那只是你们圣经不深入。 事实上,神对人类所做的都是爱。我也不想多解释,因为我知道永远说服不了一个不想被说服的人。 richard cz 发表于 2013-11-23 14:09
我没读过圣经,你说“神对人类所做的都是爱”我相信了 骑马海 发表于 2013-11-23 15: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可抬头看却说:翻看圣经的历史, 神从木错杀过,神还大水灭世——除了那一家八口,全淹死 难不成还跟你商量商量再灭了你?这就是神的爱? 骑马海 发表于 2013-11-23 15: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读过圣经,你说“神对人类所做的都是爱”我相信了 可抬头看却说:翻看圣经的历史, 神从木错杀过,神还大水灭世——除了那一家八口,全淹死 难不成还跟你商量商量再灭了你?这就是神的爱? 骑马海 发表于 2013-11-23 15:31
是的,这也是爱。 1,造物主对被造物有主权。 2,洪水灭世是因为,当时的世界上的罪到了神难以容忍的程度,因此决定用洪水灭世。需要说明 的是,即使神不用洪水灭世,当时的人类也会自行毁灭。但诺亚是义人,神不忍心连义人也 杀死,因此要救诺亚一家的性命。 洪水是对当时世界上的罪的一次公义的审判。但是审判过后,因为神是爱的缘故,于是神主动和 诺亚签订了彩虹之约。彩虹之约代表了神爱加倍的大爱,这爱是无条件的付出和给予。 richard cz 发表于 2013-11-23 16:14
强词夺理的是你,同时鄙视你这下三滥的套说。 1,人想和神在法律上平等,这是狂妄的,不可能的。想和神平等甚至不相信有神, 而跳上神坛 做“神”的人,这是有例子的,这个没人敢否认吧。 2,人和人在法律上平等,这是本应该。如果有人因为在法 律上和你老爸平等,推导 出可以成“你老爸”,你应该会认为是愚蠢的吧。 richard cz 发表于 2013-11-23 14:03
是的,这也是爱。?? 1,造物主对被造物有主权。(慈禧也说:主子对奴才有主权) 2,洪水灭世是因为,当时的世界上的罪到了神难以容忍的程度,(是啥罪?你不是说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么?)因此决定用洪水灭世(残暴之极)。需要说明的是,即使神不用洪水灭世,当时的人类也会自行毁灭(强词夺理成这样,简直可笑!)。但诺亚是义人,神不忍心连义人也 杀死,因此要救诺亚一家的性命。(希特勒说,我不杀犹太人,他们迟早也会死,所以我先把他们杀光了,这也是爱。) 洪水是对当时世界上的罪的一次公义的审判。(比文革的公审厉害多了,文革只死人三千万,洪水死人超过十亿以上,你们好忍心呀!)但是审判过后,因为神是爱的缘故,于是神主动和 诺亚签订了彩虹之约。彩虹之约代表了神爱加倍的大爱,(你们都死光了,神才爱你呀!)这爱是无条件的付出和给予。 richard cz 发表于 2013-11-23 16:14
抬头看比你强一点,不管他筛网、打渔,至少去过几次教堂,也偶尔参加我们的查经 你那么厉害了,都讨论天体物理、大气物理的科学家了,这个问题很复杂吗? 纸纱窗 发表于 2013-11-23 16:07
唉!纱窗姊!一谈科学,就没法讲神话的了,现在新一代的科学家已不信神了!如霍金、和刚拿诺贝尔奖的上帝粒子发现者希格斯都是! 骑马海 发表于 2013-11-23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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