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徐曼專欄:2.15.2013.
被罰告票囧事一:
大水沖了閻王廟
开车吃罚单,对我像是紧箍咒,费神费力劳民伤财,一张告票要惦记至少半年,烦!我拿这G牌,先后5年考了9次,别人飞机牌都考到手了,我在2009年春才正式开车。被“废”多次,想不遵纪守法都难,每一个转弯都是中规中矩,即便如此,還是一抓二抓连三抓。
开车三年“中彩”四次,每次都手足无措,吃了告票如不扣分,我选择罚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若出庭,实是不得已。
第一次“中彩”是在Fairview Mall路口闯红灯,0.04秒之差!罚款230另扣3分,吓坏了,当然上庭,期待法官高抬贵手。上庭前,特意穿上通常教课时端庄得体的教师装束,结果不该带的全带了,该带的资料却没带!巨懊悔。法官看出我的尴尬,七问八问最后让我备好资料再来,一等又数月。某日法院来信:不扣分也不罚款了,销案。不敢问为何,稀里胡涂地就被解了套?天怜尤人啊!从此更怕闯红灯。
第二次“中彩”是乱泊车,罚款40,委屈!那是我为警局工作的地段,时间紧,去哪儿找泊位?况且我认识那罚我的阿富汗警察,同属一个警局,你说他是不是大水冲了阎王庙?当晚立马电话给两个上司层层诉冤,以为他们定然出头为我开脱。
谁知上司憋了一宿,大清早来电:“算了,仅仅是罚款,你看我,上周连吃了两张告票呢,也是听罚,哈哈!”相对我们祖国的国情,不由得你不对警察肃然起敬:不走后门才是公平,同一个警局?除非在他没下罚单之前视情而定,兴许放你一马,否则开出的罚单就是泼出的水,无人可以改变,这正是西方国家的公平体现!咱们离乡背井,不正是本着这个来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