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楼主: 头发乱了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老刘,请把这两个评“最垃圾”的帖删掉!

46#
发表于 2011-7-4 13:34:16 | 只看该作者
你这句话显然是错误的,警察就是专门以暴制暴的,难道这是不对的?

如果警察故意不作为或是胡作非为,民众就只好自力救济了。
我在 发表于 2011-7-4 14:01


呵~,就像你把民主混淆为无政府一样,这里又把警察依法制暴混淆为以暴制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7#
发表于 2011-7-4 13:35:58 | 只看该作者
嚯嚯~,好油墨的反驳。。。透着一股机智。。
晚楓 发表于 2011-7-4 14:29


以暴制暴。:thumbu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8#
发表于 2011-7-4 13:40:39 | 只看该作者
介意,中国不是私人财产,所以中共可以反,此例不适用于51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1-7-4 14:30


您如果带着家人出外旅行,旅馆的老板也可以对您的家人为所欲为,因为旅馆是私人财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9#
 楼主| 发表于 2011-7-4 13:43: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7# 我在


    哈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
发表于 2011-7-4 13:47: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晚楓

发了臭的就离俺远点  您想听俺说“就拿这去教育你老婆和女儿吧!”吗?
砂黄 发表于 2011-7-4 14:18


可笑~,发臭的人以为换件衣服就能遮丑。。。俺看见绿草地上有发臭的狗屎,就习惯性的清理,不管是哪种外形的狗屙的。。: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1#
 楼主| 发表于 2011-7-4 13:48:06 | 只看该作者
您如果带着家人出外旅行,旅馆的老板也可以对您的家人为所欲为,因为旅馆是私人财产?
我在 发表于 2011-7-4 14:40



   如果你可以证明旅馆老板不受法律约束,那么他确实可以,反过来,在不受法律约束的地方,我的反击也不违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2#
发表于 2011-7-4 13:50:37 | 只看该作者
呵~,就像你把民主混淆为无政府一样,这里又把警察依法制暴混淆为以暴制暴。
晚楓 发表于 2011-7-4 14:34


政府或警察和人民一样,也必须要守法,否则就是非法的政府,懂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3#
发表于 2011-7-4 13:57: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在 于 2011-7-4 15:02 编辑
如果你可以证明旅馆老板不受法律约束,那么他确实可以,反过来,在不受法律约束的地方,我的反击也不违法。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1-7-4 14:48


旅馆老板说了:“何谓性侵犯不容住客讨论,一切以店经理的判断为准。本人关于性侵犯的回答到此结束,以后将不重复回答这类的所有问题。”


何谓涉功言论不容网友讨论,一切以管理员的判断为准。
注意:51网不受任何政治势力的左右,但是禁止涉功言乃是本网的立场。
小牧 发表于 2011-7-2 16:46

两个字:不列。
本人关于“涉功言论”的回答到此结束,以后将不重复回答这类的所有问题。
小牧 发表于 2011-7-2 17: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
发表于 2011-7-4 14:01:30 | 只看该作者
以暴制暴。
我在 发表于 2011-7-4 14:35


哈~,我在也是会油墨的,这个帖子发的很机灵和风趣:thumbu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5#
 楼主| 发表于 2011-7-4 14:07:01 | 只看该作者
旅馆老板说了:“何谓性侵犯不容住客讨论,一切以店经理的判断为准。本人关于性侵犯的回答到此结束,以后将不重复回答这类的所有问题。”
我在 发表于 2011-7-4 14:57



    性侵犯是否可以讨论不由老板说了算,这一点法律上容不得含糊。而51是否有权删帖,除非如果你可以从法律上扳倒小牧,否则爱莫能助。

另外,你东拉西扯的能力很强,跑题十万八千里,没兴趣继续和你歪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
发表于 2011-7-4 14:09:52 | 只看该作者
政府或警察和人民一样,也必须要守法,否则就是非法的政府,懂吗?
我在 发表于 2011-7-4 14:50


你似懂非懂啊,个别警察违法乱纪,并不能推断养他的政府是非法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7#
发表于 2011-7-4 14:11:36 | 只看该作者
性侵犯是否可以讨论不由老板说了算,这一点法律上容不得含糊。而51是否有权删帖,除非如果你可以从法律上扳倒小牧,否则爱莫能助。

另外,你东拉西扯的能力很强,跑题十万八千里,没兴趣继续和你歪楼。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1-7-4 15:07


51当然有权删帖,但51是否有权打压法轮功,不是由小牧说了算,加拿大是有法律的。

所以51的版规为什么不敢写明它禁止同情法轮功的人发文章,就是怕被告上法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8#
发表于 2011-7-4 14:14:25 | 只看该作者
俺弹了一会琴,也兴趣索然了,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9#
发表于 2011-7-4 15:48:47 | 只看该作者
你似懂非懂啊,个别警察违法乱纪,并不能推断养他的政府是非法啊。
晚楓 发表于 2011-7-4 15:09


所以小牧违法乱纪,并不能推断是养他的老赵指使的,那会不会是领事馆干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0#
发表于 2011-7-4 15:50: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Electron 于 2011-7-4 16:55 编辑
俺弹了一会琴,也兴趣索然了,撤。
晚楓 发表于 2011-7-4 15:14

:laugh:
你真有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