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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唐炜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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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唐炜臻的热情高涨,关心,挺唐是绝大多数,为什么发帖支持唐炜臻是少数?

 
481#
发表于 2010-11-22 17:06: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fishhawk 于 2010-11-22 17:09 编辑

楼上的...

连唐炜臻都要维护,看来你也是一丘之貉呀!
不过你比某些人还要好一点,好歹还承认自己造谣,至少光明正大地造谣。有些人造谣恐吓他人,还要说自己是正义,是君子。实在搞笑!
既然你站在造谣者一边,能不能告诉大家你为什么要造谣?至少应该给大家一个交代吧!
不过我比较佩服你公开做真小人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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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发表于 2010-11-22 17:10:44 | 只看该作者
鹦鹉学舌,就是希望搅乱视听。极品真小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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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
发表于 2010-11-22 17:14: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fishhawk 于 2010-11-22 23:01 编辑
鹦鹉学舌,就是希望搅乱视听。极品真小人呀!
torontohankou 发表于 2010-11-22 17:10



   

我是正视听!!
你和唐炜臻在这里的目的是胡说八道,蛊惑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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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发表于 2010-11-22 20:15:56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文字风格和唐炜臻先生一样吗?连这都看不出来,又怎么看得清唐炜臻一案?糊涂!
说你糊涂是轻的。你在这儿捣乱也好,造谣也好,无非就是希望没人说唐先生是无辜的。如果你觉得唐先生一定是有罪的,那为什么你要那么紧张呢?又是捣乱,又是造谣。
真的不会假,假的不会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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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
发表于 2010-11-22 20:46:35 | 只看该作者
LS的,你的文字风格确实和唐炜臻骗子很相象,我只能说唐骗子请你这个枪手真是浪费钱,失败.
hell0wj 发表于 2010-11-22 20: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请那2父子hell0wjTopcool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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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09:46: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唐炜臻 于 2010-11-25 09:56 编辑

很多人不会学习,不会思考,不思考,每天在这里浪费时间,只希望别人倒霉,不希望别人好。我天天进步,积蓄力量,目的就要达到,他们好坏不分清,却还在盲目发牢骚,搞批判,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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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
发表于 2010-11-25 13:24:3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的目的是住免费政府房子(监狱),那你的目的是要达到了,而且可以带你老婆一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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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发表于 2010-11-25 18:29:31 | 只看该作者
Tom,别在网上学那些无聊的人说些损人的话。
你应该多想想为什么唐先生反复在这里跟帖?而那些无聊人的为什么反复跟在后面骂他?他们各自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这两点清楚了,前因后果就应该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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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发表于 2010-11-25 18:37:23 | 只看该作者
你应该多想想为什么唐先生反复在这里跟帖?torontohankou 发表于 2010-11-25 18:29


我想过了,可能只有他老婆知道为什么吧?

莫非,你也知道?

你们两个,到底,
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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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发表于 2010-11-25 18:39: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唐纬臻 于 2010-11-25 18:49 编辑

我的目的就是要让大家清楚的知道
6000万没有了,除非给我还钱的机会,否则我进去了就没有办法了。
只要帮助我不进监狱,我就有办法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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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发表于 2010-11-25 18:43:38 | 只看该作者
我不相信,没这么简单,很多想法,只有枕边人才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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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发表于 2010-11-25 19:0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84# torontohankou
torontohankou 我注意了很久,发现你如果不是唐炜臻本人,就是他的亲属(老婆或女儿),要不然就是曾经伙同他一起忽悠投资人的那几个人之一。
你敢不敢发个毒誓“我,torontohankou,如果是唐炜臻案的利害相关人之一(唐炜臻本人,或他的亲属,或是曾经伙同他一起忽悠投资人的人)我就死全家”。
你发个毒誓可以多少洗清你自己,或者你就是甘愿死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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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
发表于 2010-11-25 19:16:22 |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我说话时损了点,今天过节,大家开心点。
我的确不知道老唐在这里发帖什么目的,汉口兄能否指点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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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发表于 2010-11-25 19:38:00 | 只看该作者
酒中仙 ,没用,我曾经叫他发誓过,他回避了,心虚.
大家就当TORONTOHANKOU是唐骗子本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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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发表于 2010-11-25 19:43: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hankou 于 2010-11-25 19:50 编辑

酒中仙,这里发帖的几个人里,你还是我看得比较顺眼的一个。知道你没乱忽悠人,不像某些人,天天在网上造谣恐吓。你不是第一个要我发毒誓的。如果我没记错,你是无忧网上第4个要我发毒誓的。
前面3个毒誓,我都没发。既然你们一再要我发毒誓,我不发毒誓,你就觉得我是利益相关者。现在我就当众发毒誓:
“如果我是唐炜臻案的利害相关人之一(唐炜臻本人,或他的亲属,或是曾经伙同他一起忽悠投资人的人)我就死全家!”
下面我也请你发一个同样的毒誓:“如果我是唐炜臻案的利害相关人之一,比如原告或者有利益关系者,我就死全家!”
其实我比较相信你,你应该也是唐案利益无关者。我希望我们两人的开头,能给他人带个好头。将来在网上胡乱对唐案评价、或乱发所谓证据的人,都要事先发一个同样的毒誓。否则群起而攻之。你觉得如何?
其实,信不信我无所谓,我只是一个打抱不平的。但是人或者总应该有个起码的原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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