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19°
    温度感觉: 18°
  • 实时天气:温哥华 10°
    温度感觉:
  • 实时天气:卡加利
    温度感觉: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18°
    温度感觉: 17°
  • 实时天气:温尼伯 18°
    温度感觉: 18°
楼主: 唐炜臻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注唐炜臻的热情高涨,关心,挺唐是绝大多数,为什么发帖支持唐炜臻是少数?

 
496#
发表于 2010-11-25 19:43: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hankou 于 2010-11-25 19:50 编辑

酒中仙,这里发帖的几个人里,你还是我看得比较顺眼的一个。知道你没乱忽悠人,不像某些人,天天在网上造谣恐吓。你不是第一个要我发毒誓的。如果我没记错,你是无忧网上第4个要我发毒誓的。
前面3个毒誓,我都没发。既然你们一再要我发毒誓,我不发毒誓,你就觉得我是利益相关者。现在我就当众发毒誓:
“如果我是唐炜臻案的利害相关人之一(唐炜臻本人,或他的亲属,或是曾经伙同他一起忽悠投资人的人)我就死全家!”
下面我也请你发一个同样的毒誓:“如果我是唐炜臻案的利害相关人之一,比如原告或者有利益关系者,我就死全家!”
其实我比较相信你,你应该也是唐案利益无关者。我希望我们两人的开头,能给他人带个好头。将来在网上胡乱对唐案评价、或乱发所谓证据的人,都要事先发一个同样的毒誓。否则群起而攻之。你觉得如何?
其实,信不信我无所谓,我只是一个打抱不平的。但是人或者总应该有个起码的原则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97#
发表于 2010-11-25 19:46: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hankou 于 2010-11-25 19:50 编辑

495楼的Tom,我曾经猜测过唐先生这么做的原因。他极有可能是为他无罪释放后的发展在做准备。不要觉得这不可能。
反过来看那些追在唐先生后面痛骂的人,就很没水准。造谣败坏他人名声,人身攻击,人品败坏,损人不利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98#
发表于 2010-11-25 19:52:00 | 只看该作者
知道我为什么要发言人发一个不同的毒誓吗?因为网上造谣的人太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99#
发表于 2010-11-25 19:53:27 | 只看该作者
或者改一个毒誓:“如果我是唐炜臻案的利害相关人之一,比如原告或者有利益关系者,而且我造谣,我就死全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0#
发表于 2010-11-25 19:55:51 | 只看该作者
500楼的朋友,如果唐先生自信自己无辜,又有无辜的证据,如果明年庭审后当庭释放,他靠什么谋生。如果他没有行骗,却被逼吞下不诚信的果实,对他公平吗?现在网上的讨论,至少可以让明眼人看得出究竟谁是谁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1#
发表于 2010-11-25 19:59:07 | 只看该作者
没人立马跟帖了,看来你们这些人大多是原告。难怪谣言四起,辱骂不断,我的猜测好像没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2#
发表于 2010-11-25 20:02:16 | 只看该作者
当然正常。我曾经说过,关注个人成长的人是少数,所以有能力明辨的人是少数,有道德水准的人也是少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3#
发表于 2010-11-25 20:03:08 | 只看该作者
黑黑,不要老是把别人和我搅到一起。他们是他们,我是我。我的言行和他们无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4#
发表于 2010-11-25 20:03:55 | 只看该作者
黑黑,你也发发上面的誓?我发誓发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5#
发表于 2010-11-25 20:07:08 | 只看该作者
接下去的发帖人最好也发发誓,我把誓言修改了一下:
“如果我的贴有我无法证实之内容,或者我在这里造谣,我的全家死翘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6#
发表于 2010-11-25 20:14: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hankou 于 2010-11-25 20:21 编辑

一边发毒誓证明自己是利益无关者,分析说老唐无辜;
另一边胡乱造谣,不敢发毒誓,说一大堆证据,说老唐罪有应得。
结论是什么?
fishhawk,你也发发誓吧!不然我觉得你也曾有造谣或胡说的嫌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7#
发表于 2010-11-25 20:16:01 | 只看该作者
好,我也再发一个誓:
“如果我的贴有我无法证实之内容,或者我在这里造谣,我的全家死翘翘!”
请跟帖者跟我一起发誓,否则跟帖者全家死翘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8#
发表于 2010-11-25 20:22: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hankou 于 2010-11-25 20:24 编辑

黑黑,看了512楼的话,发了誓之后再跟帖。否则我不再回帖。
让我发毒誓的有4人,现在却无一人敢跟我一起发毒誓!惭愧呀,被扭曲的华人社区言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9#
发表于 2010-11-25 20:25: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hankou 于 2010-11-25 20:26 编辑

fishhawk,看了512楼的话,发了誓之后再跟帖。否则我不再回帖。
让我发毒誓的有4人,现在那些叫嚣着正义的人却无一人敢跟我一起发毒誓!惭愧呀,被扭曲的华人社区言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10#
发表于 2010-11-25 20:29:12 | 只看该作者
黑黑,看了512楼的话,发了誓之后再跟帖。否则我不再回帖。
让我发毒誓的有4人,现在那些叫嚣着正义的人却无一人敢跟我一起发毒誓!惭愧呀,被扭曲的华人社区言论!
如果你不发誓,你就是造谣者,你就是嫉妒和仇恨他人的成就,诬陷唐炜臻先生!
人在做,天在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