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1°
    温度感觉: 22°
  • 实时天气:温哥华 15°
    温度感觉: 15°
  • 实时天气:卡加利 11°
    温度感觉: 10°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2°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温尼伯 13°
    温度感觉: 13°
楼主: 汤姆陈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致中国驻多伦多领事馆工作人员的一封公开信——中秋佳节,我很不快乐。

   关闭
271#
发表于 2010-9-27 17:33:07 | 只看该作者
你要怎样才能相信呢?
陈思 发表于 2010-9-27 18:02


凭证呢?你说人家不热情人家说挺耐心的。你的证据呢?

还有,你以为政府部门会搭理用2分钟注册个[email protected]发的信? 就相信gouzi 说的话就回复你啦?你不妨也试试向加拿大部门投诉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2#
发表于 2010-9-27 17:34:30 | 只看该作者
这位请你心平气静的听我说2句。她那个表现了她要工作人员下岗了?你心情不好,给人家气受了就不可以让人家提点意见?
new_guy 发表于 2010-9-27 17:24


他用的着四处发帖吗?

如果是我,我当时就会跟她理论并让她负责人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3#
发表于 2010-9-27 17:46:35 | 只看该作者
他用的着四处发帖吗?

如果是我,我当时就会跟她理论并让她负责人来
JiuMaNi 发表于 2010-9-27 18:34

是啊,受了这么大委屈,费老大劲四处发帖,为什么当时不请负责人出来理论一下呢?在加拿大呆的时间虽不长,这点维护自己权益的小知识应该是已经学会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4#
发表于 2010-9-27 18:05:07 | 只看该作者
live with it, or apply for canadian citizenship and leave it all behin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5#
 楼主| 发表于 2010-9-27 18:33:36 | 只看该作者
他用的着四处发帖吗?

如果是我,我当时就会跟她理论并让她负责人来
JiuMaNi 发表于 2010-9-27 18: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以下是我在167楼写的,估计你没看贴,就急着骂人了。其中有我为什么没有当场投诉,和为什么一定要时候投诉的原因。你愿意骂,还是愿意看,随你了。

“这位朋友,你的签名很有意思。想来代表了你的政治立场。我的文章是我的亲身经历,我也把这封信转发给领事馆了。我的ID,是在国内时就申请的,但一直没有用过。陈思这个名字,是刚刚改的笔名。我如果知道还有个记者叫这个名字,也许会换一个。

也许,你是因为我批评了领事馆的工作人员而感到不满。我也看见有人利用我这个帖子说了一些极端的话。我没有回敬他们,一来是我觉得与他们纠缠没有意义,二来是我觉得如果领事馆能够给予一个积极的回应,本身就是对这些言论的最好否定,甚至可以否定我的偏激情绪。明天就是周一了,一旦领事馆来信,我会分享给大家。是真是假自然分晓。我总觉得政府部门首先应该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才好去管理别人。如果政府部门有官老爷作风,那就是自己损害自己的形象,不是吗?

也许,你是对我在网上发公开信的方式不满。其实,我最初是想投诉给他们的网站的,但没有找到任何投诉链接。所以,才发在这里。也多亏了这里的朋友给了我一个邮箱地址,我才把此信转发了过去。此邮箱是否有效还不可知,也只有试试了。

最后,还可能你是看到我信里有些偏颇的字眼,才对我不满。其中大家提的最多的,就是“丢人”二字。当我准备把此信转发给领事馆的时候,也考虑是否把这个词修改掉,但最终保持了原样。因为“丢人”这二字恰巧是我必须投诉他们的理由。

跟你说说那天的后续故事。我领到护照之后,本没有打算投诉他们,因为这确实是一件小事,至少没有大到可以为此耽误我去接孩子放学。但,当我出了领事馆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些人,这些人我不说你也知道是干什么的,就是你最讨厌的那些人。他们过来给我发传单。我象往常一样,拒绝了。但这次我注意到了一个细节,就是被我拒绝的这个人,对我报以微笑并并点头示意。你知道我当时的感受吗?我刚刚被我祖国的政府工作人员傲慢了一顿,出来就遇到他们对我微笑。你能了解我当时的那种莫名的心理感受吗?一边是国家机关驻外工作人员,一边是非法组织成员。他们在对待他人的态度上应该有这样的逆反差吗?兄弟,你再试想,我换证时,身边有几个不同肤色的人也在等候,当他们看了那位工作人员的态度,在看到门外发传单人的态度。他们会是什么感受?我一直没有说这个事情,因为我担心有人会借题发挥。今天我说这件事,是想告诉你,我激烈态度的来源。还有,我在加拿大生活两年多,在任何加拿大政府部门没有受过指责,而在自己的领事馆,却被人指责耽误时间,并以拒绝回答问题的方式给予了惩戒。这难道不是一件丢人的事吗?我觉得这不仅是那些“官老爷”在洋人的土地上丢了人。更重要的,也是我们自己没有尽到自己的公民责任,也是我们自己在丢人。你能明白吗?

这才是当天回来之后,我一定要写这封信的根本原因。你觉得我还是为了在这个论坛混个脸熟而炒作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6#
 楼主| 发表于 2010-9-27 18:36: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陈思 于 2010-9-27 19:37 编辑
他用的着四处发帖吗?

如果是我,我当时就会跟她理论并让她负责人来
JiuMaNi 发表于 2010-9-27 18: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没有四处发帖,只在51发了这个帖子,开始发的板块人气太低,没几个人理我,所以才在这个板块在发了一遍。

更何况,就算我四处发帖也没什么不可以。“四处发帖”的罪名难道比按错按键还要大吗?难道比不认识英文的罪名还严重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7#
 楼主| 发表于 2010-9-27 18:40: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陈思 于 2010-9-27 19:42 编辑
是啊,受了这么大委屈,费老大劲四处发帖,为什么当时不请负责人出来理论一下呢?在加拿大呆的时间虽不长,这点维护自己权益的小知识应该是已经学会了吧
zhengqi1 发表于 2010-9-27 18: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句话有严重问题呀。你的意思是说,中国人在加拿大呆了一段时间,就自然学会了维护自己的权益。

换言之,你的意思是中国人在国内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这个人是不是有些太反动了。你竟敢变相污蔑中国政府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8#
发表于 2010-9-27 18:42:45 | 只看该作者
你能看贴的话就看看,在你说我“是刷卡机也不刷‘你’”之前,我骂你了吗?
我的原则是后发制人。

你说的我能理解,签证处人脸不好看谁都知道。以前也有人贴过类似的帖子,我跟贴说“应该让那人回家抱孩子去”。但是,你没完没了的四处发帖我不理解。如果你要投诉那个官员就正经地去做,就算给她教训以后能注意点态度也好。
你说在这里维护你中国公民的权利,how?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9#
发表于 2010-9-27 18:43:44 | 只看该作者
你这句话有严重问题呀。你的意思是说,中国人在加拿大呆了一段时间,就自然学会了维护自己的权益。

换言之,你的意思是中国人在国内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这个人是不是有些太反动了。你竟敢变相污蔑中国政府呀!!!
陈思 发表于 2010-9-27 19:40


有尊严的人无论在哪里都该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

但你不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0#
发表于 2010-9-27 18:46:47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没有四处发帖,只在51发了这个帖子,开始发的板块人气太低,没几个人理我,所以才在这个板块在发了一遍。

更何况,就算我四处发帖也没什么不可以。“四处发帖”的罪名难道比按错按键还要大吗?难道比不认识英文的罪名还严重吗?
陈思 发表于 2010-9-27 19:36


至少我还在约克论坛上看到一样的贴。既然你觉得四处发帖好你就继续,没人可以限制你,

罪名? 你脑子严重有缺陷:smil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1#
 楼主| 发表于 2010-9-27 19:02:17 | 只看该作者
你能看贴的话就看看,在你说我“是刷卡机也不刷‘你’”之前,我骂你了吗?
我的原则是后发制人。

你说的我能理解,签证处人脸不好看谁都知道。以前也有人贴过类似的帖子,我跟贴说“应该让那人回家抱孩子去”。但是,你没完没了的四处发帖我不理解。如果你要投诉那个官员就正经地去做,就算给她教训以后能注意点态度也好。
你说在这里维护你中国公民的权利,how?
JiuMaNi 发表于 2010-9-27 19: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想要给她教训,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应该转变他们的服务观念。

其实四处发帖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影响大了,关注的人多了,思考的人就会多起来,就有助于共同提高认识了。
至少在我看见“争气”的帖子之前,我就没想到还会有人有这么烂的思维方式。关注的人多了,就算领导看不见,对“争气”这样的人,也是有帮助的。更何况,我还没有四处发帖。只发在51过。

你认为我投诉他们的方法不好,你有什么具体建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2#
 楼主| 发表于 2010-9-27 19:03:59 | 只看该作者
至少我还在约克论坛上看到一样的贴。既然你觉得四处发帖好你就继续,没人可以限制你,

罪名? 你脑子严重有缺陷
JiuMaNi 发表于 2010-9-27 19: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吗?可能是有人转贴过去的吧。能帮忙把约克上的链接给转给我吗?我想看看他们的评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3#
 楼主| 发表于 2010-9-27 19:05:58 | 只看该作者
有尊严的人无论在哪里都该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

但你不懂
JiuMaNi 发表于 2010-9-27 19: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句集热你的话,不是我不懂,是你不懂。你以为你是在维护政府形象吗?你不是,你是在帮倒忙。

维护政府形象的最好方法是,勤政爱民,知错能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4#
发表于 2010-9-27 19:08:17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想要给她教训,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应该转变他们的服务观念。

其实四处发帖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影响大了,关注的人多了,思考的人就会多起来,就有助于共同提高认识了。
至少在我看见“争气”的帖子之前,我就没想到还会有人有这么烂的思维方式。关注的人多了,就算领导看不见,对“争气”这样的人,也是有帮助的。更何况,我还没有四处发帖。只发在51过。

你认为我投诉他们的方法不好,你有什么具体建议?
陈思 发表于 2010-9-27 20:02


寄信过去,请他们回复,但要把你真实的身份写上否则没人会搭理马甲---没有任何政府会接受马甲投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5#
发表于 2010-9-27 19:09:28 | 只看该作者
是吗?可能是有人转贴过去的吧。能帮忙把约克上的链接给转给我吗?我想看看他们的评价。
陈思 发表于 2010-9-27 20:03


抱歉不效劳了。你既然喜欢四处发帖就让那贴留着呗。
不过我没看,没兴趣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