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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老哥给你说几句真心话:
1. 当你感觉到这个房客无法相处时, 你就应该向她摊牌: 你必须搬走, 要么你体面的搬走, 要么我告诉警察, 我的安全受到你的威胁, 让警察把你带走. 给你两天时间, 考虑清楚, 告诉我你的决定, 如果不告诉我, 按照后一条办.
记住, 不要欺侮好人, 大家都是中国人, 都不容易, 不要让外人看笑话. 但是, 决不能姑息坏人, 你姑息她, 她认为你害怕她, 更变本加厉来折腾你.
2. 你为了一个月$350, 还要包水电, 气...., 我想你也没有赚几个钱, 给你生活带来这么大的影响, 实在是不划算. 你是不幸的. 但是, 比起她把你的房子着火来, 你又是万幸的. 心平气和的面对现实, 没有跨不过的坎儿.
3. 你和她之间发生了这么多的事, 你应该有或者你能想办法, 搞到一些她的不法的证据, 把证据拿到手, 找两个人去和她谈, 向她摊牌, 迫使她撤诉. 你不要和她有任何接触.
4. 证据如何搞? 我给你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你就明白了, 就会做了: 她9月16给你钥匙的时候, 你给她打收条了吗? 如打收条了, 她耽误了你的16天房子出租, 她的押金可以做为16天的房租和罚金. 如果没有打收条, 应该是你去告她, 不应该是她告你.
5. 说到这里, 你应该明白如何处理这件事了, 如果还不明白, 赶快把房子卖了, 你根本就没有能力管房子, 你连你自己都管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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