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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阳光]这不是东西的家伙,不是高飞本人就是他的同党!
1.你知道媒体是第四权力吗? 它有监督政府,社会团体,社会大众的权力和义务.你是不懂还是装痴?
2.高飞这流有公开帐目的义务,因这涉及我们社会大众捐款的事,要么公开,要么把捐款都退给我们,让我们直接捐款红十会.否则,我们向有关部门控告高飞这流.
我从不反对公开账目,我也说过,如果谁想发赈灾的财,那他去死,去下地狱吧!我也希望高飞先生能够公开账目.但是如果事实不是这样呢?你不觉得你在添乱吗?李记者,如果你有爱心,你为什么不组织一些捐款活动呢?你所在的号称加拿大都市报及星岛日报捐了多少,你通报了吗?你调查了没有?加拿大各个华人超市都有捐款箱,你调查了每一个没有?不要拿个记者身份到处招摇撞骗,来点实的吧,你能先公布一下你捐了多少?加拿大都市报捐了多少吗?让我们大家也看清楚你的爱心和良心.
本人既不认识高飞,也不是高飞的同党,只不过从网上知道高飞常常主持一些华人社团的活动.但本人有一句话,发国难财者下地狱.干扰赈灾者休矣!
当年长城平台落地时,大中报不是嚷着要让组委会公开签名吗,什么时候都市报也学大中报,要当法官了?怎么看似免费小报的作风?现在不是归顺星星岛了吗?怎么还看不出长点水平?看来嫁入豪门也改不了那种恨世界不乱的作风?
只希望星岛不要被什么"都市报","第一报"拉到沟里翻不起身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