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5-1-18 09:48 编辑
那些来自别的国家, 母语非英文/英文国家的医生/药剂师/牙医/物理治疗师/社工/工程师......因为加拿大这个官方语言为英语/法语而无法执业的专业人士为何没有上诉加拿大法院要求精神/信誉/经济上的损失呢?
随便开个处方还不敢公布叫"祖传秘方", ......反正中草药不像西药,马上可以见到副作用, 马上可以死亡的......某些人一点医学基础都没有, 上6个月的中医课程就开诊所, 明明在中国学的是西医, 在加拿大就马上说自己是中西医结合.还是名中医......
建议所有移民都来个公诉: 都可以用自己的语言(没人懂更好)执业, 要不然都要加拿大政府赔偿精神/经济/名誉损失60万/人.....
路平平 发表于 2015-1-18 09: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是已经规范过若干年后的老行业, 入门者都算新人了.。。这些行业在一开始规范时都遵循祖辈法, 原有行业的的业者人士是行业祖辈, 并不受新规约束.。。。这个祖辈法是资本主义国家行业规范的老规矩, 但是中医立法是破了这个规矩!虽然也有祖辈法, 但是加了很多东西去限制原有业界人士. 规范毕竟是人为的, 而原有的从业人士在业界是成功的, 从市场角度看比规范来得更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