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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不容诡辩---驳陈国治中医规管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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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20 23:40: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共事务不容诡辩--再谈中医规管争议的关键症结


2013.4.19




「偷换概念」是政治诡辩的常见招术,浑沌不明之中退「敌」於无形,关键决胜之时常有点晴之妙。但在公共事务的决策及公众讨论之中,玩弄此术最终都会被看破手脚,且造成社会危机及难以收拾的後果,如今在有关中医立法规管问题的激烈对抗之中,却恰出现了这种令人担忧的情况,难道一项公共事务的决策真要推向水火不容、势不两地的地步吗?
「反对不公平的中医立法规管」与「反对中医立法」,是本质上有根本区别的两个概念,然而在安省中医师及针灸师管理局过渡委员会推出了「安省中医针灸规管」,以及中医界出现强烈反对声浪之後,社会上就弥漫着一种扭曲事实的论调,那即是强加人意的将反对「安省中医针灸规管」简化成「反对中医立法」,这实则是偷换概念的伎俩,不仅严重破坏了赞成与反对「规管」条例两方的互信基础,而且污名化了反对方,造成社会视听的很大误导,使本应公开公平讨论协商的公共议题,变成难以调和的斗争,安省中医联合会也为此另立门户并诉诸法律手段抗争「规管」条例,这就是目前安省「中医立法规管」争议困境的症结所在,对於目前势不两立的对抗困境,立法机构理应承担更大责任。
立法需公信
而非「自圆其说」
中医立法规管是项大业,是一具有中华文化传统特质的监管体系,但法规订立如果造成更大社会纷争,不仅失却了监管本意,而且立法公信也会荡然无存。立法机构绝不可推诿责任,更不可回避置疑及扩大冲突。
作为安省执政党阁员的安省旅游文化厅长陈国治最近在一项访谈中提及,中医规管对民众及中医都有利,真正建立起中医在安省法定地位。陈厅长讲的十分在理,但问题在於现在没人在反对「中医立法」,他讲的大道理都早已是中医界的共识,即使是现在激烈反对「安省中医针灸规管」的团体,他们更是积极支持安省「中医立法」,只是反对目前过渡委员会提出的「规管」内容及程序。难道陈厅长所言意有所指,现在还有人在反对「中医立法」,还是反对「规管」就等同於反对「中医立法」?
陈厅长同时以中医管理局接受逾2千人考试,逾6百人获得证书等数据,来佐证新「规管」得到民意支持,这实际上也存在逻辑混乱问题。且不论中医师人数比例以及这类考试并不局限於中医针灸师等问题,即使这些获得证书者,都能证明支持新「规管」内容吗?他们都是被动受监管的从业者,新「规管」的严限难道不会令他们「屈从」吗?这些数字无法说明新「规管」就得人心。更甚者,即使现时获得证书者,他们未来面临从业的问题还相当艰难,包括,无中医专业定义,无祖父法条例,无中药配制权,无中文使用权,完全禁止中医药者售卖中药及健康产品,必须使用英文或拉丁文书写病历,限制中医医治部份疾病,必须通过西医占七成的专家组评估等等,这些现实问题都是从业者不可逃避的。
掌握公权力者必须受到严格监督
在民主社会中,掌握公权力的立法机构必须受到社会的严格监督,甚至责难批评,因为他们掌握强势主导权,他们握有无比权力,他们必须倾听反对声音,回应置疑,而不是以政治诡辩方式回避矛盾。
这里无意讨论新「规管」内容对错或是评判具体中医管理内涵问题,孰对孰非需要行业内部的专业共识,现在根本问题在於立法机构有无正视反对声音,积极回应及给予社会公平讨论机会。可惜的是,在这次「中医立法规管」过程中,安省有关部门及「过渡委员会」并未对反对意见做出积极逐项的解疑,如果简单化将反对新「规管」就视为反对「中医立法」,那即是傲慢粗暴立法行为,未来的後患无穷。
如果推而广之,这类有关少数族裔事务的政策法令制订中,出现「偷换概念」式的诡辩术情况并不偶然,如前段时期多伦多禁鱼翅法案争辩之中,同样出现这种情况,反对立法者被简化为反环保人士,反对不公正立法内容者,即使本身也反对吃鱼翅,同样被概念转化贴上滥杀动物,破坏人类环境的标签。这种问题才是华人社会应警醒之处,因为在海外华人社会成长历史中,立法者往往站上道德制高点上误导视声,罔顾或污名化反对声音,最终造成公众利益的伤害。这不仅会造成法律诉讼的後果,而且很大可能扩展至选票政治的杀伤力,反对团体集结力量以民主权力,对抗推行法规的政党,这种影响力往往更深远。


中医立法规管唯有遵从专业及共识才是正道,如今造成纷争乱局最该打板子的就是立法机构,不可推诿掌有公权力的重责!


沙发
发表于 2013-4-21 12:22: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21 13:29 编辑

有法可依是好事。所以立法很重要,万万不能草率,因为法律是一个国器,不是可以随便来的。

看到业界的反应,我认为这个法到底是怎么订的,就有很大的怀疑了。

在历史上,也有一些法案,为某些权贵或利益集团操纵。。。。最后成为歧视法案,令世人痛惜。

希望这次中医立法不要成为历史上的歧视法案,否则将会出现一批无辜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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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4-21 21:46:25 | 只看该作者
。。。。
「反对不公平的中医立法规管」与「反对中医立法」,是本质上有根本区别的两个概念,然而在安省中医师及针灸师管理局过渡委员会推出了「安省中医针灸规管」,以及中医界出现强烈反对声浪之後,社会上就弥漫着一种扭曲事实的论调,那即是强加人意的将反对「安省中医针灸规管」简化成「反对中医立法」,这实则是偷换概念的伎俩,。。。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21 00: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2006年11月,中医法案(Bill50)还在公众咨询阶段,联合会的头头就抬棺反对。那时还没有过委会,还没有规管条例,不是在反对立法吗?那是反对什么呢?真相就是:一旦中医立法,联合会的考试和发照就搞不下去了,就不能敛钱了!所以拼命都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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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4-21 22:05: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克 飞

中医立法最早是自由党2002年列入工作规划,黄志华议员主导,广泛征求业内外意见,历时3年,终于在2006年底三读通过,当时三大党均投赞成票,不可以说没有充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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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4-21 22:48:54 | 只看该作者
确有此嫌,不要将提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法律条款的人都划为反对立法的人。
加拿大历史上错误的法多了去了。人头税法,土著民小孩西化法,等;
中医,民国时期在中国就差点让那些留洋的全盘西化论者给废了,还有那些短见的,刚看见西方科学所带来民主,进步者,以为科学进步就这么一条路。就像它和当初对中国汉字的贬低一样。辛亥革命之后西方文化进入东方,让落后的东方若梦中惊醒,受欺凌后以为都是祖宗的错,什么都要西化。曾经就有要废除汉字者,如瞿秋白,鲁迅等;后来在电脑进入中国是,又因为电脑是英语使用国的美国人发明的,采用英语字母输入而被首先应用继而随着当时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一下子应用到西方国家的几乎各个领域,那汉字当时无法输入,中国和其它国家如日本,韩国甚至非英语字母拼写的拼音化国家,都面临着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最难得是汉字这个输入这件事,又让很多人思考中国如何现代化,电脑化。又有很多人叫嚷着汉字是同中国现代化格格不入,要再次废除汉字而才可以进入电脑的新时代。大有中华民族就要灭亡的恐惧。好在有人顶住。这个难题最后由王选首先攻破(曾被认为是新的活字印刷),后来中国出现了很多汉字输入法,让汉子输入这个同电脑和数字化时代同位一体的技术问题得以彻底解决,让现在不仅电脑,就连人人都有的手机都有不同的输入法供选择,岂不方便得很!汉字再也不是想当初刚遇到要同西方技术接轨是的那种貌似吓死人的不可克服的困难,非要废掉老祖宗的一切好像才能进步,才能跟上全世界的进步。
中医我看也有同理之处。不要一有个坎,就拿老祖宗过不去,过不去的是这个坎而不是老祖宗的历史遗产。遗产里的东西,还要看你识不识货,不识的别当垃圾扔了,当你有了知识时说不定就是绝世稀罕之物。
中医经络穴位不是已经证明存在了吗?中草药的成分不是也能科学地用化学的方法分析提取和应用了吗?(遗憾的是,到目前研究的还只是对一种草药一种草药单一的化学药理研究,还没有能像中医方剂那样把不同处方里,多种草药不同比配不同数量情况下的药理分析)科学的路还很长,要过的坎还会很多很大,尤其是在用还原法来对老祖宗几千年的遗留进行审核的时候。对现代科学解释不了的东西,最好直接是说“现在的科学解释不了”,或许当我们的认识能力提高了,认识方法改进了,认识角度有了革命性的改变,说不定就能有人类的新"EURECA"。
还有一点要提请大家注意,就是我们在加拿大讨论中医立法,别忘了中医在中国的状况。中医在中国不仅有发现,继承,而且还有发展,用现代的同传统的手法互补共同治疗,比如针灸上就有,电针法,火针法,激光照射法,穴位电离子透入法,不胜枚举。
总之,法不可错立,不立,也不可错立,因为现时代是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的错误很快就会被发现。所以,既要看立法者的着眼点,还要看他高展之所,远瞩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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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4-21 23:06: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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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4-22 08:52:32 | 只看该作者
有法可依是好事。所以立法很重要,万万不能草率,因为法律是一个国器,不是可以随便来的。

看到业界的反应,我认为这个法到底是怎么订的,就有很大的怀疑了。

在历史上,也有一些法案,为某些权贵或利益集团操纵。。。。最后成为歧视法案,令世人痛惜。

希望这次中医立法不要成为历史上的歧视法案,否则将会出现一批无辜的牺牲者。
克 飞 发表于 2013-4-21 13:22


你的担心很可能成为现实. 1923年联邦自由党政府推出"华人移民法案", 导致绝大多数华几十年都不能合法来加拿大, 只有富有且地位高的伍冰枝家等极少数华人有资格移民加拿大. 这个法案实际上叫什么 -->加拿大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 想必安省自由党还记得本党同志90年前对华人移民的"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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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4-22 09:16:21 | 只看该作者
你的担心很可能成为现实. 1923年联邦自由党政府推出"华人移民法案", 导致绝大多数华几十年都不能合法来加拿大, 只有富有且地位高的伍冰枝家等极少数华人有资格移民加拿大. 这个法案实际上叫什么 -->加拿大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 想必安省自由党还记得本党同志90年前对华人移民的"规管"!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09: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乱合会”就是中医界的黑帮,保守党是他们的后台。保守党百般阻扰中医立法,就是歧视中国文化,就是新的排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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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4-22 10:26:20 | 只看该作者
“乱合会”就是中医界的黑帮,保守党是他们的后台。保守党百般阻扰中医立法,就是歧视中国文化,就是新的排华!!!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2 10:16


你这水平, 比2006年陈卓愉部长解释1923年的"华人移民法案"为什么不能平反, 只能政府出点小钱给"侨领"宣传"华人移民法案"不好, 更缺乏说服力. 2006年也是保守党和NDP反对陈卓愉等人维持"华人移民法案"不平反, 现在是安省保守党和NDP反对不合理的中医管委会的做法, 而安省自由党在背后支持中医管委会. 没过10年, 历史又重复了. 不用我跟你说1923年的"华人移民法案"是排华法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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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4-22 10:45:04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推出排华法案的政党, 支持一个牙医领导的中医管委会, 用英语和法律考试决定谁是安省合格的中医, 很荒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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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4-22 10:56:0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推出排华法案的政党, 支持一个牙医领导的中医管委会, 用英语和法律考试决定谁是安省合格的中医, 很荒谬的事.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11: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管你如何造谣抹黑,我们注册中医师也不会投保守党胡鞑客一票。别白费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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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4-22 10:59:05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推出排华法案的政党, 支持一个牙医领导的中医管委会, 用英语和法律考试决定谁是安省合格的中医, 很荒谬的事.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11: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而且,我们的病人和朋友也不投保守党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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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4-22 10:59:46 | 只看该作者
不管你如何造谣抹黑,我们注册中医师也不会投保守党胡鞑客一票。别白费心机!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2 11:56


你还不如直接说, 你们这些人不支持反对中医管委会的安省保守党和安省NDP, 只投中医管委会的后台安省自由党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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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4-22 11:02:42 | 只看该作者
回12#, 别代表我这个不是中医但未来想看中医的, 去投票, 你没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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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4-22 11:05: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加拿大老张

你只有这一句说对了!历经三十一年,只有自由党给中医成功立法,假中医再也无法浑水摸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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