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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共事务不容诡辩---驳陈国治中医规管谬论 [打印本页]

作者: 老汤姆    时间: 2013-4-20 23:40
标题: 公共事务不容诡辩---驳陈国治中医规管谬论

公共事务不容诡辩--再谈中医规管争议的关键症结


2013.4.19




「偷换概念」是政治诡辩的常见招术,浑沌不明之中退「敌」於无形,关键决胜之时常有点晴之妙。但在公共事务的决策及公众讨论之中,玩弄此术最终都会被看破手脚,且造成社会危机及难以收拾的後果,如今在有关中医立法规管问题的激烈对抗之中,却恰出现了这种令人担忧的情况,难道一项公共事务的决策真要推向水火不容、势不两地的地步吗?
「反对不公平的中医立法规管」与「反对中医立法」,是本质上有根本区别的两个概念,然而在安省中医师及针灸师管理局过渡委员会推出了「安省中医针灸规管」,以及中医界出现强烈反对声浪之後,社会上就弥漫着一种扭曲事实的论调,那即是强加人意的将反对「安省中医针灸规管」简化成「反对中医立法」,这实则是偷换概念的伎俩,不仅严重破坏了赞成与反对「规管」条例两方的互信基础,而且污名化了反对方,造成社会视听的很大误导,使本应公开公平讨论协商的公共议题,变成难以调和的斗争,安省中医联合会也为此另立门户并诉诸法律手段抗争「规管」条例,这就是目前安省「中医立法规管」争议困境的症结所在,对於目前势不两立的对抗困境,立法机构理应承担更大责任。
立法需公信
而非「自圆其说」
中医立法规管是项大业,是一具有中华文化传统特质的监管体系,但法规订立如果造成更大社会纷争,不仅失却了监管本意,而且立法公信也会荡然无存。立法机构绝不可推诿责任,更不可回避置疑及扩大冲突。
作为安省执政党阁员的安省旅游文化厅长陈国治最近在一项访谈中提及,中医规管对民众及中医都有利,真正建立起中医在安省法定地位。陈厅长讲的十分在理,但问题在於现在没人在反对「中医立法」,他讲的大道理都早已是中医界的共识,即使是现在激烈反对「安省中医针灸规管」的团体,他们更是积极支持安省「中医立法」,只是反对目前过渡委员会提出的「规管」内容及程序。难道陈厅长所言意有所指,现在还有人在反对「中医立法」,还是反对「规管」就等同於反对「中医立法」?
陈厅长同时以中医管理局接受逾2千人考试,逾6百人获得证书等数据,来佐证新「规管」得到民意支持,这实际上也存在逻辑混乱问题。且不论中医师人数比例以及这类考试并不局限於中医针灸师等问题,即使这些获得证书者,都能证明支持新「规管」内容吗?他们都是被动受监管的从业者,新「规管」的严限难道不会令他们「屈从」吗?这些数字无法说明新「规管」就得人心。更甚者,即使现时获得证书者,他们未来面临从业的问题还相当艰难,包括,无中医专业定义,无祖父法条例,无中药配制权,无中文使用权,完全禁止中医药者售卖中药及健康产品,必须使用英文或拉丁文书写病历,限制中医医治部份疾病,必须通过西医占七成的专家组评估等等,这些现实问题都是从业者不可逃避的。
掌握公权力者必须受到严格监督
在民主社会中,掌握公权力的立法机构必须受到社会的严格监督,甚至责难批评,因为他们掌握强势主导权,他们握有无比权力,他们必须倾听反对声音,回应置疑,而不是以政治诡辩方式回避矛盾。
这里无意讨论新「规管」内容对错或是评判具体中医管理内涵问题,孰对孰非需要行业内部的专业共识,现在根本问题在於立法机构有无正视反对声音,积极回应及给予社会公平讨论机会。可惜的是,在这次「中医立法规管」过程中,安省有关部门及「过渡委员会」并未对反对意见做出积极逐项的解疑,如果简单化将反对新「规管」就视为反对「中医立法」,那即是傲慢粗暴立法行为,未来的後患无穷。
如果推而广之,这类有关少数族裔事务的政策法令制订中,出现「偷换概念」式的诡辩术情况并不偶然,如前段时期多伦多禁鱼翅法案争辩之中,同样出现这种情况,反对立法者被简化为反环保人士,反对不公正立法内容者,即使本身也反对吃鱼翅,同样被概念转化贴上滥杀动物,破坏人类环境的标签。这种问题才是华人社会应警醒之处,因为在海外华人社会成长历史中,立法者往往站上道德制高点上误导视声,罔顾或污名化反对声音,最终造成公众利益的伤害。这不仅会造成法律诉讼的後果,而且很大可能扩展至选票政治的杀伤力,反对团体集结力量以民主权力,对抗推行法规的政党,这种影响力往往更深远。


中医立法规管唯有遵从专业及共识才是正道,如今造成纷争乱局最该打板子的就是立法机构,不可推诿掌有公权力的重责!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21 12:22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21 13:29 编辑

有法可依是好事。所以立法很重要,万万不能草率,因为法律是一个国器,不是可以随便来的。

看到业界的反应,我认为这个法到底是怎么订的,就有很大的怀疑了。

在历史上,也有一些法案,为某些权贵或利益集团操纵。。。。最后成为歧视法案,令世人痛惜。

希望这次中医立法不要成为历史上的歧视法案,否则将会出现一批无辜的牺牲者。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21 21:46
。。。。
「反对不公平的中医立法规管」与「反对中医立法」,是本质上有根本区别的两个概念,然而在安省中医师及针灸师管理局过渡委员会推出了「安省中医针灸规管」,以及中医界出现强烈反对声浪之後,社会上就弥漫着一种扭曲事实的论调,那即是强加人意的将反对「安省中医针灸规管」简化成「反对中医立法」,这实则是偷换概念的伎俩,。。。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21 00: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2006年11月,中医法案(Bill50)还在公众咨询阶段,联合会的头头就抬棺反对。那时还没有过委会,还没有规管条例,不是在反对立法吗?那是反对什么呢?真相就是:一旦中医立法,联合会的考试和发照就搞不下去了,就不能敛钱了!所以拼命都要反对。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21 22:05
回复 2# 克 飞

中医立法最早是自由党2002年列入工作规划,黄志华议员主导,广泛征求业内外意见,历时3年,终于在2006年底三读通过,当时三大党均投赞成票,不可以说没有充分论证。
作者: jackz    时间: 2013-4-21 22:48
确有此嫌,不要将提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法律条款的人都划为反对立法的人。
加拿大历史上错误的法多了去了。人头税法,土著民小孩西化法,等;
中医,民国时期在中国就差点让那些留洋的全盘西化论者给废了,还有那些短见的,刚看见西方科学所带来民主,进步者,以为科学进步就这么一条路。就像它和当初对中国汉字的贬低一样。辛亥革命之后西方文化进入东方,让落后的东方若梦中惊醒,受欺凌后以为都是祖宗的错,什么都要西化。曾经就有要废除汉字者,如瞿秋白,鲁迅等;后来在电脑进入中国是,又因为电脑是英语使用国的美国人发明的,采用英语字母输入而被首先应用继而随着当时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一下子应用到西方国家的几乎各个领域,那汉字当时无法输入,中国和其它国家如日本,韩国甚至非英语字母拼写的拼音化国家,都面临着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最难得是汉字这个输入这件事,又让很多人思考中国如何现代化,电脑化。又有很多人叫嚷着汉字是同中国现代化格格不入,要再次废除汉字而才可以进入电脑的新时代。大有中华民族就要灭亡的恐惧。好在有人顶住。这个难题最后由王选首先攻破(曾被认为是新的活字印刷),后来中国出现了很多汉字输入法,让汉子输入这个同电脑和数字化时代同位一体的技术问题得以彻底解决,让现在不仅电脑,就连人人都有的手机都有不同的输入法供选择,岂不方便得很!汉字再也不是想当初刚遇到要同西方技术接轨是的那种貌似吓死人的不可克服的困难,非要废掉老祖宗的一切好像才能进步,才能跟上全世界的进步。
中医我看也有同理之处。不要一有个坎,就拿老祖宗过不去,过不去的是这个坎而不是老祖宗的历史遗产。遗产里的东西,还要看你识不识货,不识的别当垃圾扔了,当你有了知识时说不定就是绝世稀罕之物。
中医经络穴位不是已经证明存在了吗?中草药的成分不是也能科学地用化学的方法分析提取和应用了吗?(遗憾的是,到目前研究的还只是对一种草药一种草药单一的化学药理研究,还没有能像中医方剂那样把不同处方里,多种草药不同比配不同数量情况下的药理分析)科学的路还很长,要过的坎还会很多很大,尤其是在用还原法来对老祖宗几千年的遗留进行审核的时候。对现代科学解释不了的东西,最好直接是说“现在的科学解释不了”,或许当我们的认识能力提高了,认识方法改进了,认识角度有了革命性的改变,说不定就能有人类的新"EURECA"。
还有一点要提请大家注意,就是我们在加拿大讨论中医立法,别忘了中医在中国的状况。中医在中国不仅有发现,继承,而且还有发展,用现代的同传统的手法互补共同治疗,比如针灸上就有,电针法,火针法,激光照射法,穴位电离子透入法,不胜枚举。
总之,法不可错立,不立,也不可错立,因为现时代是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的错误很快就会被发现。所以,既要看立法者的着眼点,还要看他高展之所,远瞩之处。
作者: 加国浪人    时间: 2013-4-21 23:06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22 08:52
有法可依是好事。所以立法很重要,万万不能草率,因为法律是一个国器,不是可以随便来的。

看到业界的反应,我认为这个法到底是怎么订的,就有很大的怀疑了。

在历史上,也有一些法案,为某些权贵或利益集团操纵。。。。最后成为歧视法案,令世人痛惜。

希望这次中医立法不要成为历史上的歧视法案,否则将会出现一批无辜的牺牲者。
克 飞 发表于 2013-4-21 13: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担心很可能成为现实. 1923年联邦自由党政府推出"华人移民法案", 导致绝大多数华几十年都不能合法来加拿大, 只有富有且地位高的伍冰枝家等极少数华人有资格移民加拿大. 这个法案实际上叫什么 -->加拿大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 想必安省自由党还记得本党同志90年前对华人移民的"规管"!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22 09:16
你的担心很可能成为现实. 1923年联邦自由党政府推出"华人移民法案", 导致绝大多数华几十年都不能合法来加拿大, 只有富有且地位高的伍冰枝家等极少数华人有资格移民加拿大. 这个法案实际上叫什么 -->加拿大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 想必安省自由党还记得本党同志90年前对华人移民的"规管"!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09: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乱合会”就是中医界的黑帮,保守党是他们的后台。保守党百般阻扰中医立法,就是歧视中国文化,就是新的排华!!!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22 10:26
“乱合会”就是中医界的黑帮,保守党是他们的后台。保守党百般阻扰中医立法,就是歧视中国文化,就是新的排华!!!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2 10: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水平, 比2006年陈卓愉部长解释1923年的"华人移民法案"为什么不能平反, 只能政府出点小钱给"侨领"宣传"华人移民法案"不好, 更缺乏说服力. 2006年也是保守党和NDP反对陈卓愉等人维持"华人移民法案"不平反, 现在是安省保守党和NDP反对不合理的中医管委会的做法, 而安省自由党在背后支持中医管委会. 没过10年, 历史又重复了. 不用我跟你说1923年的"华人移民法案"是排华法案吧?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22 10:45
一个推出排华法案的政党, 支持一个牙医领导的中医管委会, 用英语和法律考试决定谁是安省合格的中医, 很荒谬的事.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22 10:56
一个推出排华法案的政党, 支持一个牙医领导的中医管委会, 用英语和法律考试决定谁是安省合格的中医, 很荒谬的事.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11: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管你如何造谣抹黑,我们注册中医师也不会投保守党胡鞑客一票。别白费心机!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22 10:59
一个推出排华法案的政党, 支持一个牙医领导的中医管委会, 用英语和法律考试决定谁是安省合格的中医, 很荒谬的事.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11: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而且,我们的病人和朋友也不投保守党一票!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22 10:59
不管你如何造谣抹黑,我们注册中医师也不会投保守党胡鞑客一票。别白费心机!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2 11: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还不如直接说, 你们这些人不支持反对中医管委会的安省保守党和安省NDP, 只投中医管委会的后台安省自由党一票.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22 11:02
回12#, 别代表我这个不是中医但未来想看中医的, 去投票, 你没这个权利.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22 11:05
回复 13# 加拿大老张

你只有这一句说对了!历经三十一年,只有自由党给中医成功立法,假中医再也无法浑水摸鱼了。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22 11:06
回12#, 别代表我这个不是中医但未来想看中医的, 去投票, 你没这个权利.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12: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看什么医是你的权利。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22 11:09
本帖最后由 加拿大老张 于 2013-4-22 12:13 编辑
回复  加拿大老张

你只有这一句说对了!历经三十一年,只有自由党给中医成功立法,假中医再也无法浑水摸鱼了。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2 12: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立法并不都是好的法律. 一百年来, 也只有自由党1923年给华人成功立法"华人移民法案",并用该立法规管华人移民事务, 非高富帅的大多数华人几十年无法移民加拿大. 对不好的立法, 要废除重立/修改.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22 11:15
立法并不都是好的法律. 一百年来, 也只有自由党1923年给华人成功立法"华人移民法案",并用该立法规管华人移民事务, 非高富帅的大多数华人几十年无法移民加拿大. 对不好的立法, 要废除重立/修改.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12: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做为保守党的马甲,只懂得一个"法案“,当心你的老板开除你,呵呵!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22 11:26
回#18, 你们这些中医管委会注册的"中医", 一定不能犯糊涂把票投给反对中医管委会胡来的安省保守党和安省NDP, 要看准安省自由党的候选人再投票, 不然中医管委会的牙医领导会不高兴滴.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22 13:05
回复  加拿大老张

你只有这一句说对了!历经三十一年,只有自由党给中医成功立法,假中医再也无法浑水摸鱼了。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2 12: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关键是这个立法是否对中医和病人有正面作用?或是只对西医和那些没有本事的,却想到中医、针灸等来分一杯的人有正面作用。。。。现在,中医、针灸已经能进入保险中,就会招人掂记了。

我怎么觉得这个新的立法,其实会带来许多不合格的中医和针灸师,却反而把一些有经验的中医排斥在外。。。这样这个法案其实是对这个健康的有潜力的医疗行业的一个打击,而不是扶持。。。这不利于这个行业,也不利于这个行业服务的省民。
作者: 注册中医师    时间: 2013-4-22 13:38
我是最近才听说这里有讨论中医的事,上来一看原来是乱七八糟的吵架发牢骚,不过到成了克飞的粉丝,喜欢跟跟克飞的贴。

克飞的担心是很正常的,但要有根据,例如关于对中医治疗病种的限制就完全是空穴来风,找不出任何根据的。不能轻信谣言,人云亦云。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22 15:14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22 16:38 编辑
我是最近才听说这里有讨论中医的事,上来一看原来是乱七八糟的吵架发牢骚,不过到成了克飞的粉丝,喜欢跟跟克飞的贴。

克飞的担心是很正常的,但要有根据,例如关于对中医治疗病种的限制就完全是空穴来风,找不出任何根据的。不能轻信谣言,人云亦云。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22 14: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鼓励!我其实是外行,虽然在国内医科大学呆过20年,也是近十年前的事了。而且我不是搞医的,是数学模型、统计、电脑等在医学上应用的。在这个事情上,我也没有多少时间去研究政策。因为觉得这个事情事关重大,所以试图搞搞清楚。多伦多的华人数量,在世界上是名列前茅的,所以影响的人会比较多。

但有些想法不全是我的,在合作过程中,很多西医方面的专家本身对西医的理论也是有看法的。他们中还是有不少人是尽量本着科学的质疑精神去从事工作和研究的。。。这是我所尊重的,医学需要这些人,他们很重要。有些人云亦云的东西只是贩卖、宣传学到的知识而已,没有把医学当成一门科学来认真对待和探索,就没啥价值了。

本人也不是有意要和省卫生厅作对,只是兹事体大,不宜草率行事。。。从政策的反映来看。

江苏省的等级考试从1997年后从DOS转到Windows,中间有一个转轨的过程以让各大学适应。。。在一个三年的时间里,DOS和Windows考试并存。。。这个转型很成功。。。不知道这一次的法规是否太突然。。。。象我对灾难是这样定义的:如果基本环境突然变化而使大部分生物包括人类无法适应,则那怕变化后最后的环境比以前好了,在当时仍然是一个很大的灾难。。。。且以后的好不好是很难在当时恒量的。
作者: 注册中医师    时间: 2013-4-22 18:27
我是中医,在国内也有行业管理的经验,个人选择到加拿大过日出而作(看病),日落而息的平淡生活。
我到管理局注册了,但并不是盲目的支持者。联合会的反对也并非完全没道理,当然也有没用的瞎掰。
我认为应以我们在国内所说的历史辩证观来解决问题,向管理局建议上, 中, 下三策:

上策:承认联合会的考试, 诚意商讨,没必要逼人上梁山。
中策:对联合会自我管理采取不表态的默认,把事情留给下一代解决。
下策:强行取缔,用司法解决问题,比谁的钱多。
作者: 徐茂公    时间: 2013-4-22 20:45
本帖最后由 徐茂公 于 2013-4-22 22:04 编辑

      中医英语文本书写,属于科技英语的范畴,故其术语的翻译总体上可借鉴英语技术词语的翻译方法(直译,意译等)。但由于中医术语高度概括,抽象深奥,且多采用古汉语表达,故给中医翻译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翻译不是简单的语际语码的转换,而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跨语言,跨文化交际;…中医英语翻译乃是一种双重的跨语言,跨文化交际。
      因为在翻译过程中首先要实现古汉语,古代文化与现代汉语,现代文化之间的转换,然后再实现从现代汉语向英语,东方文化向西方文化的跨越。这要求译者在具备翻译功底的同时,还须熟知中医学理论和扎实的古汉语知识,更有不可译的因素在里面。因此要求注册中医师会英文或法文写中医病历,是否过于牵强了些?即使写的目的“是为了和西医能够共同沟通”,到时词不达意或产生歧义所产生的后果,未雨绸缪,现在就应引起足够重视。
作者: 半斤八两123    时间: 2013-4-22 21:44
中医英语文本书写,属于科技英语的范畴,故其术语的翻译总体上可借鉴英语技术词语的翻译方法(直译,意译等)。但由于中医术语高度概括,抽象深奥,且多采用古汉语表达,故给中医翻译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翻译不是简单的语际语码的转换,而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跨语言,跨文化交际;…中医英语翻译乃是一种双重的跨语言,跨文化交际。
      因为在翻译过程中首先要实现古汉语,古代文化与现代汉语,现代文化之间的转换,然后再实现从现代汉语向英语,东方文化向西方文化的跨越。这要求译者在具备翻译功底的同时,还须熟知中医学理论和扎实的古汉语知识,更有不可译的因素在里面。因此要求注册中医师会英文或法文写中医病历,是否过于牵强了些?即使写的目的“是为了和西医能够共同沟通”,到时词不达意或产生歧义所产生的后果,未雨绸缪,现在就应引起足够重视。
徐茂公 发表于 2013-4-22 21: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是,但在安省就有这麽一小撮,自视才高八斗,想一步登天。这根本就不是一代或两代人能做到的。届时,词不达意害死人。
作者: 骑兵连连长    时间: 2013-4-23 05:29
你的担心很可能成为现实. 1923年联邦自由党政府推出"华人移民法案", 导致绝大多数华几十年都不能合法来加拿大, 只有富有且地位高的伍冰枝家等极少数华人有资格移民加拿大. 这个法案实际上叫什么 -->加拿大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 想必安省自由党还记得本党同志90年前对华人移民的"规管"!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09: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张为了支持保守党,断章取意想拿历史说事?

一百年前左右的加拿大,不论哪一个党都对华人有歧视:

1885年, 加拿大政府通过第一个臭名昭著的“人头税”华人移民法案,在此之前已有很多华人移民,他们并非“富有且地位高贵”,而是苦力。但是修完铁路之后,加拿大政府翻脸,用各种手段想把他们赶出去,时任加拿大总理,是保守党人。

1912年, 反华人情绪高涨,BC省白人爆发针对唐人街的打砸抢骚乱。当时的卑诗省省长在BC省保守党代表大会上高声宣布种族主义、白人至上的言论,为反华人的情绪火上浇油:“卑诗省必须要保持白色......,我们有权利这样说,只有和我们同种族、同肤色的人才可以享受我们劳动的果实。”(当然,在他的眼里,横贯加國的铁路不是华人的劳动果实)
"British Columbia must be kept white....we have the right to say that our own kind and colour shall enjoy the fruits of our labour."

1923年, 加拿大政府通过排华法案,彻底关闭华人移民的大门,当时的加拿大总理,是自由党人。

1947年, 加拿大政府废除了极不公平的排华法案,当时的加拿大总理,是自由党人。

1967年, 加拿大政府公布新的移民法案,华人才开始以平等身份申请移民。

1990年代:大批中国大陆移民来到加拿大。时任加拿大总理,是自由党人。

结论是:
1.  当初设立人头税和排华法案,是当年社会的压倒性歧视观念,自由党、保守党都有份,谁也跑不了。

2. 真正废除排华法案的,是自由党。

3. 真正开始从政策开始改变歧视观念,提倡多元文化和自由平等观念的,是加拿大的人权宪章,让华人有平等的生活土壤的,是自由党的总理特鲁多。当年也是他,率先于西方世界走向中国,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这就是为什么,在这里居住时间比较长的华人,都传统上支持自由党。
作者: 骑兵连连长    时间: 2013-4-23 06:31
2006年11月,中医法案(Bill50)还在公众咨询阶段,联合会的头头就抬棺反对。那时还没有过委会,还没有规管条例,不是在反对立法吗?那是反对什么呢?真相就是:一旦中医立法,联合会的考试和发照就搞不下去了,就不能敛钱了!所以拼命都要反对。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1 22: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联合会自打嘴巴的地方太多了,在立法咨询阶段就反对,然后声称不反对立法。实际就是为了自己那个私利。

声称中医立法规管将灭绝中医,让中医全失业,刚刚我去查了一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已有787人获得证书。“灭绝中医”的谣言确实站不住脚。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23 09:14
老张为了支持保守党,断章取意想拿历史说事?

一百年前左右的加拿大,不论哪一个党都对华人有歧视:

1885年, 加拿大政府通过第一个臭名昭著的“人头税”华人移民法案,在此之前已有很多华人移民,他们并非“富有且地位高贵”,而是苦力。但是修完铁路之后,加拿大政府翻脸,用各种手段想把他们赶出去,时任加拿大总理,是保守党人。

1912年, 反华人情绪高涨,BC省白人爆发针对唐人街的打砸抢骚乱。当时的卑诗省省长在BC省保守党代表大会上高声宣布种族主义、白人至上的言论,为反华人的情绪火上浇油:“卑诗省必须要保持白色......,我们有权利这样说,只有和我们同种族、同肤色的人才可以享受我们劳动的果实。”(当然,在他的眼里,横贯加國的铁路不是华人的劳动果实)
"British Columbia must be kept white....we have the right to say that our own kind and colour shall enjoy the fruits of our labour."

1923年, 加拿大政府通过排华法案,彻底关闭华人移民的大门,当时的加拿大总理,是自由党人。

1947年, 加拿大政府废除了极不公平的排华法案,当时的加拿大总理,是自由党人。

1967年, 加拿大政府公布新的移民法案,华人才开始以平等身份申请移民。

1990年代:大批中国大陆移民来到加拿大。时任加拿大总理,是自由党人。

结论是:
1.  当初设立人头税和排华法案,是当年社会的压倒性歧视观念,自由党、保守党都有份,谁也跑不了。

2. 真正废除排华法案的,是自由党。

3. 真正开始从政策开始改变歧视观念,提倡多元文化和自由平等观念的,是加拿大的人权宪章,让华人有平等的生活土壤的,是自由党的总理特鲁多。当年也是他,率先于西方世界走向中国,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这就是为什么,在这里居住时间比较长的华人,都传统上支持自由党。
骑兵连连长 发表于 2013-4-23 06: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脸皮, 跟麦坚迪白纸黑字写不加税上台就加健康税, HST有一拼. 我都没好意思说1923年联邦自由党政府的"华人移民法案"几乎彻底关闭华人移民的大门(只有极少数高富帅的华人才能来加拿大), 是历史上最严酷的打击华人移民的法案. 到1947年才废除了这个事实上的排华法案. 直到2006年, 苦主既没得到道歉也没得到赔偿, 就算一切都过去了?! 日本军国主义的受害者还有权利要求赔偿呢, 怎么在自由党粉丝眼里, 华人苦主连这个权利都被"'自由"没了, 坑了白坑?

看看你的帖子, 难怪2006年保守党和NDP都支持政府对人头税和排华法案道歉赔偿, 自由党却坚持不赔偿不道歉, 原来自由党是有传统的, 不是一时糊涂才强硬的不赔偿不道歉. 无论是加拿大的人权宪章还是什么其他法律, 都不代表对历史上的重大错误, 可以假装过去了, 不赔偿不道歉. 一个政党, 只有在行动上敢于正视过去的错误, 该赔的赔, 该道歉的道歉, 才能开始新的一页. 但愿以后, 你能理解联邦自由党2006年还坚持对人头税和排华法案不赔偿不道歉, 是坚持错误, 应该引以为戒.   
   
"在这里居住时间比较长的华人,都传统上支持自由党。"? 别忘了, 第一个华人议员为什么代表保守党而不是自由党, 就是因为当时自由党坚持排华政策. 2006年, 联邦自由党被赶下来, 与很多老华侨的选票投向保守党和NDP有关系.
作者: 半斤八两123    时间: 2013-4-23 10:17
你还不如直接说, 你们这些人不支持反对中医管委会的安省保守党和安省NDP, 只投中医管委会的后台安省自由党一票.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11: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事实,媒体己大量报道,那个家妇样的厅长在星报不是明确表态了吗?
作者: Sanssouci    时间: 2013-4-24 16:12
你看什么医是你的权利。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2 12: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事实是,这个中医立法恰恰限制了大众看中医的权利,所以我们大众觉得这个立法过程有很大问题,其中很多地方引起公议,所以要反对。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24 17:37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24 18:38 编辑
事实是,这个中医立法恰恰限制了大众看中医的权利,所以我们大众觉得这个立法过程有很大问题,其中很多地方引起公议,所以要反对。
Sanssouci 发表于 2013-4-24 17: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为什么选择医生不能让市场作决定,而是要让政府为西医护航呢?。。。这是医疗系统的不公平竞争!。。。难道省府认为消费者都是傻瓜,只有他们才是聪明的吗?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25 10:49
同意,为什么选择医生不能让市场作决定,而是要让政府为西医护航呢?。。。这是医疗系统的不公平竞争!。。。难道省府认为消费者都是傻瓜,只有他们才是聪明的吗?
克 飞 发表于 2013-4-24 18: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几十年来, 安省一边是免费的西医, 一边是自费的中医. 如果中医不能解决西医治不了的病, 早被市场淘汰了. 省府用公款打击中医, 太过分了, 危害患者的利益.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25 10:51
几十年来, 安省一边是免费的西医, 一边是自费的中医. 如果中医不能解决西医治不了的病, 早被市场淘汰了. 省府用公款打击中医, 太过分了, 危害患者的利益.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5 11: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就连学校,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的标准也不一样。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26 09:25
就连学校,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的标准也不一样。
克 飞 发表于 2013-4-25 11: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公立学校大把税金养着, 教师想教点是有良心负责任, 不想教混日子的更是大有人在. 私立学校自费经营, 如果没有足够的业绩家长不满意, 很快就倒闭,  市场标准比啥政府规管都有效. 公费的西医和自费的中医, 也类似.
作者: 半斤八两123    时间: 2013-4-26 10:13
几十年来, 安省一边是免费的西医, 一边是自费的中医. 如果中医不能解决西医治不了的病, 早被市场淘汰了. 省府用公款打击中医, 太过分了, 危害患者的利益.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5 11: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透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26 14:48
回35#,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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