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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房客:头痛没用 要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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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6-9 08:19:0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累不累啊, 实在不理解为什么要出租。条件不是很好,买个小房子住住,自已家想干啥就干啥。非要出租干啥?
血的教训, 对非华人租客及单亲妈妈等, 应该考虑他们的支付能力, 不管他们说是干什么的. 大部分西人都可以买自己的房子, 不必当租客. 怎么查想租房的人的信用记录呢?

法律太倾向保护租客, 其结果就是房东可能以合法的理由不出租给有风险的新租客, 比如说 我听不懂你说的话, 在租房广告里加上some conditions applied和/或租金面议, 见面时根据情况把条件说出来, 把租金涨到极高的地步, 或说己经租出去了. 总之, 房东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不能见到租客就出租.
板凳
发表于 2009-6-9 08:38:07 | 只看该作者
找房东房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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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6-9 08:53:02 | 只看该作者
找房东房客局,


这篇文章就是找了房东房客局(LBT), 但法律倾向于多保护租客, 尤其是拿不出钱的租客, 打官司至少需要半年到一年时间, 官司胜了不出钱的租客还赖着不走, 还得到(LBT)申请驱逐令, 花钱请警察把耍赖的租客强制赶出去(又是几个月吧).

一般华人房东都是经济上不富裕需要租金才能维持下去, 碰上一个不交租金又长期不走的租客, 每个月还要倒贴几百块水电煤气费(真到不交租金顶牛搞僵的地步, 租客用起水电来可是没有节制的,也许再搞的噪音杂物乱放等逼得其他租客先搬走了),  维持不下去就只有卖房一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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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6-9 08:57:24 | 只看该作者
太恐怖了,收这点儿房租,还不够倒贴水电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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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6-9 09:13:31 | 只看该作者

professional tenants

和作者一样,我有过驱逐租客的经历。不付租金,先给N4,给租客14天时间缴租金,然后是申请L1,排Hearing要一个月左右。Hearing时如果租客不到,TLB发Default Order,给租客2个星期时间搬走,如不搬走,申请Sheriff执行需要2个星期。这时租客仍有权利再次到TLB申请暂缓执行Sheriff,理由是自己已经付了租金。Hearing在1个星期之后,然后是Hearing,TLB再发Order,最终决定可叫Sheriff。然后再打电话给Sheriff,Sheriff一般都没空,排到1周以后。所以大家算算,赶走租客要多少时间?快马加鞭,3个月左右。
想告诉大家的是,逃租金的大多数是西人,有很多人太professional了,TLB的程序知道得清清楚楚,就是为了这3个月的租金。所以选租客就太重要了,查credit是一定要的,工作地址、电话是一定要打的,租约是一定要签的。要和租客见面谈,说话躲躲闪闪不诚实的就回绝掉,不租给她是不需要理由的,回答没有通过credit check就ok。
另外,如果真的碰到这种无赖,也不要姑息,不就是3个月嘛,通过正常程序赶走她,也比自己整天生气担心好。以后要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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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6-9 09:22:0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到TLB打官司的多了, 排期要半年以上审理, 加上审理后可能要的Sheriff, 快一年时间不过分吧? 可是房东如果怕到TLB打官司, 赖帐的租客就可以一直不交租金住下去, 除非房东卖房.

"不租给她是不需要理由的,回答没有通过credit check就ok",是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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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6-9 09:49:4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这是我的租客:

我用二办法对付:
1是恶人恶制,用小人的办法对付她;
2是消财抵祸,送3个房租让她走人。
打官司不是好的办法;起码对恶人、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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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6-9 09:54:27 | 只看该作者

not 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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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6-9 09:58:35 | 只看该作者
碰上吸毒的房客, 你的房子就搭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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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6-9 10:1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如果这是我的租客:

我用二办法对付:
1是恶人恶制,用小人的办法对付她;
2是消财抵祸,送3个房租让她走人。
打官司不是好的办法;起码对恶人、小人。


你出了气,损失更多,到头来更憋气了。我的那些无赖租客,走时将冰箱、炉头全部用口香糖沾满,已无法使用。还有将Wal-Mart的推车塞满用过的婴儿尿布倒在垃圾房,故意打电话叫City Standard来,city只管发order,叫owner限期清理,还要叫花钱清理垃圾。
送房租更不可取,她有了甜头,下次做得更欢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租客,其他人也要乐得效仿了。
说到底,是选租客第一位,情愿空管几个月,不要随便租出去。碰到professional的租客,损失的远远不止几个月的租金,还有影响了你的生活品质。
请记住,拿福利金的西人租客,万万不可租给她们,都是一群渣滓,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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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6-9 10:27:16 | 只看该作者
Just don't understand that "她收入很好,工作还是法院工作的助理..." why she failed to pay the rental 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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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6-9 10:30: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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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6-9 10:48:08 | 只看该作者
问一下有经验的人是非常必要的,单亲妈妈不租,credit不好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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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6-9 10:56:36 | 只看该作者
供不起房就不要买房,买了房是自己住着享受的,不是拿来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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