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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遇到这样的房客:头痛没用 要有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ddong66    时间: 2009-6-9 08:19
标题: [评论]遇到这样的房客:头痛没用 要有办法
累不累啊, 实在不理解为什么要出租。条件不是很好,买个小房子住住,自已家想干啥就干啥。非要出租干啥?
作者: 法官    时间: 2009-6-9 08:31
血的教训, 对非华人租客及单亲妈妈等, 应该考虑他们的支付能力, 不管他们说是干什么的. 大部分西人都可以买自己的房子, 不必当租客. 怎么查想租房的人的信用记录呢?

法律太倾向保护租客, 其结果就是房东可能以合法的理由不出租给有风险的新租客, 比如说 我听不懂你说的话, 在租房广告里加上some conditions applied和/或租金面议, 见面时根据情况把条件说出来, 把租金涨到极高的地步, 或说己经租出去了. 总之, 房东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不能见到租客就出租.
作者: 路见不平就拔刀    时间: 2009-6-9 08:38
找房东房客局,
作者: 法官    时间: 2009-6-9 08:53
找房东房客局,


这篇文章就是找了房东房客局(LBT), 但法律倾向于多保护租客, 尤其是拿不出钱的租客, 打官司至少需要半年到一年时间, 官司胜了不出钱的租客还赖着不走, 还得到(LBT)申请驱逐令, 花钱请警察把耍赖的租客强制赶出去(又是几个月吧).

一般华人房东都是经济上不富裕需要租金才能维持下去, 碰上一个不交租金又长期不走的租客, 每个月还要倒贴几百块水电煤气费(真到不交租金顶牛搞僵的地步, 租客用起水电来可是没有节制的,也许再搞的噪音杂物乱放等逼得其他租客先搬走了),  维持不下去就只有卖房一条路了.
作者: sunqz    时间: 2009-6-9 08:57
太恐怖了,收这点儿房租,还不够倒贴水电费吧。
作者: fude19    时间: 2009-6-9 09:13
标题: professional tenants
和作者一样,我有过驱逐租客的经历。不付租金,先给N4,给租客14天时间缴租金,然后是申请L1,排Hearing要一个月左右。Hearing时如果租客不到,TLB发Default Order,给租客2个星期时间搬走,如不搬走,申请Sheriff执行需要2个星期。这时租客仍有权利再次到TLB申请暂缓执行Sheriff,理由是自己已经付了租金。Hearing在1个星期之后,然后是Hearing,TLB再发Order,最终决定可叫Sheriff。然后再打电话给Sheriff,Sheriff一般都没空,排到1周以后。所以大家算算,赶走租客要多少时间?快马加鞭,3个月左右。
想告诉大家的是,逃租金的大多数是西人,有很多人太professional了,TLB的程序知道得清清楚楚,就是为了这3个月的租金。所以选租客就太重要了,查credit是一定要的,工作地址、电话是一定要打的,租约是一定要签的。要和租客见面谈,说话躲躲闪闪不诚实的就回绝掉,不租给她是不需要理由的,回答没有通过credit check就ok。
另外,如果真的碰到这种无赖,也不要姑息,不就是3个月嘛,通过正常程序赶走她,也比自己整天生气担心好。以后要多加小心。
作者: 法官    时间: 2009-6-9 09:22
现在到TLB打官司的多了, 排期要半年以上审理, 加上审理后可能要的Sheriff, 快一年时间不过分吧? 可是房东如果怕到TLB打官司, 赖帐的租客就可以一直不交租金住下去, 除非房东卖房.

"不租给她是不需要理由的,回答没有通过credit check就ok",是个好主意.
作者: 1.732    时间: 2009-6-9 09:49
标题: 如果这是我的租客:
我用二办法对付:
1是恶人恶制,用小人的办法对付她;
2是消财抵祸,送3个房租让她走人。
打官司不是好的办法;起码对恶人、小人。
作者: 宾至如归    时间: 2009-6-9 09:54
标题: not easy

作者: 朽木    时间: 2009-6-9 09:58
碰上吸毒的房客, 你的房子就搭进去了.
作者: fude19    时间: 2009-6-9 10:18
标题: 回复:如果这是我的租客:
我用二办法对付:
1是恶人恶制,用小人的办法对付她;
2是消财抵祸,送3个房租让她走人。
打官司不是好的办法;起码对恶人、小人。


你出了气,损失更多,到头来更憋气了。我的那些无赖租客,走时将冰箱、炉头全部用口香糖沾满,已无法使用。还有将Wal-Mart的推车塞满用过的婴儿尿布倒在垃圾房,故意打电话叫City Standard来,city只管发order,叫owner限期清理,还要叫花钱清理垃圾。
送房租更不可取,她有了甜头,下次做得更欢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租客,其他人也要乐得效仿了。
说到底,是选租客第一位,情愿空管几个月,不要随便租出去。碰到professional的租客,损失的远远不止几个月的租金,还有影响了你的生活品质。
请记住,拿福利金的西人租客,万万不可租给她们,都是一群渣滓,后患无穷。
作者: 荷兰    时间: 2009-6-9 10:27
Just don't understand that "她收入很好,工作还是法院工作的助理..." why she failed to pay the rental fee?
作者: 独立意志    时间: 2009-6-9 10:30
标题:

作者: weichen2005    时间: 2009-6-9 10:48
问一下有经验的人是非常必要的,单亲妈妈不租,credit不好不租.
作者: 窝窝    时间: 2009-6-9 10:56
供不起房就不要买房,买了房是自己住着享受的,不是拿来租的!
作者: 真实情况    时间: 2009-6-9 10:56
难道华人房东都是善男信女???
难道华人房东不欺软怕硬??? 欺新移民,怕西人.
难道华人房东的出租条件都符合加拿大的法律???
......
作者: 偷渡小巨贪老大    时间: 2009-6-9 10:57
标题: 供不起房又想不劳而获就必须付出代价. 租房小留们请注意:...
尤其应该鼓励那些在国内享受惯了的小留们,  继续随心所欲地在你租住的房间内折腾吧,  这和住宾馆是一个道理,这是你们花钱消费应得的权利.  房东敢敢于就理直气壮地告诉他:  这是你想不劳而获必须付出的代价.  

越是抠门小气爱挑毛病的房东,就越要还以颜色: 只要没落笔的东西, 事先毫不犹豫地满口答应, 之后就由不得他(她)了. 开开party啦, 养养宠物啦, 水电炉烤敞开了用啊.  

想着备个温度计, 只要冬天低于法定温度, 立刻报警.

不少房东以低租金不开收据的方式逃税,  这样好的机会不要错过, 爽快地答应他(她), 这下你更有了充分的理由拿他(她)一把了, 只等报税月份一过, 想杀价就杀价, 想拒付就拒付, 想折腾就折腾, 否则爆料税务局, 房东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有个小留就曾在俺的启发下, 以牙还牙, 成功地让他的黑心房东吃上了官司. 总之, 你不叫我舒心, 随心所欲, 我也不能叫你如意, 轻而易举就不劳而获.
作者: icerain2000    时间: 2009-6-9 11:32
整恶房客很容易, 找各种理由断电, 断水, 断网什么的, 折腾的他没几天就自己搬走了.这篇文章只是个别例子, 恶房东整房客的例子也很多. 总之大家都想好好生活, 谁也不恶比较好.
作者: jobshop    时间: 2009-6-9 11:36
听说,父母来了是可以让房客走的。赶走了再到小额法庭追没交的钱。
作者: 法官    时间: 2009-6-9 11:51
问一下有经验的人是非常必要的,单亲妈妈不租,credit不好不租.


现在理解了为什么有的公寓不租给无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不好的人, 碰上一个赖皮的租客, 不光挣不到租金, 还要倒贴水电煤气费, 花时间去打官司.
作者: 熊熊燃烧    时间: 2009-6-9 13:01
标题: 回复:供不起房又想不劳而获就必须付出代价. 租房小留们请注意:...
   恶毒呀     这样搞不是把房东搞到“窜稀” 了吗?
作者: a109    时间: 2009-6-9 14:58
对付不讲理的房客,千万别仁慈,手软。你要是不讲理,我就比你还不讲理!这世界谁怕谁?一向以为中国人软弱的家伙,这下发现碰了个钉子。不出一年,四个房客全被轰走。然后调涨房租,卖房。就这么简单
作者: 听风观云赏月    时间: 2009-6-9 15:09
出租一定有的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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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川的爹    时间: 2009-6-9 16:37
标题: 这种情况,大都是房东没有和房客处理好关系的缘故。
不要以为房东就是每月去收房租!该学的东西多着呢。譬如,可以每周抽点时间跟房客聊聊,赞美一下他/她的孩子或宠物,看看他们需要帮什么忙,有时候给孩子送点吃的,......,等等。如果你把房客当自己的朋友,他们(尤其是西人)也会把你当朋友看待,哪有迟缴或不缴租金的事呢?


Just don't understand that "她收入很好,工作还是法院工作的助理..." why she failed to pay the rental fee?
作者: 夕子    时间: 2009-6-9 16:43
楼上说的没有用。我们在学地产法“PROPERTY LAW”的时候,专门有一节课讲得就是这种PROFESSIONAL 租客。非常恐怖,他们知道可以用2个月的租金免费租6个月的,就是专门钻这些空子的,根本就没办法。
作者: 夏天很短暂    时间: 2009-6-9 17:18
标题: 中国房客也一样会有麻烦
我以前出租房屋的时租给华人,全是大陆来的新移民或学生,从来不租给单亲母亲和拿救济的人,但是也遇到过很坏的房客,有偷东西的,也有放火烧屋的,幸亏我发现得早!刚开始冒烟的时候就被我给熄灭了。

不仅仅是西人,哪儿都有恶人。

因此我的经验是,还是不出租算了。
作者: 龙的传人WDQ    时间: 2009-6-9 18:45
标题: 按照楼上有些人的说法
当房东就该受房客无理刁难。
一般新移民刚来,由于没有信用记录,没有工作单位,公寓是租不到的,(除非交几个月到1年的押金),这样就只好与人合租房子,也就是说房东已给了新来者一个机会,但同时房东也有收入,是双赢,并不是一箱情愿的事。
如果经济许可做房东有几个愿意把房子出租给不认识的人?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有问题多沟通,换位思考这样才能融洽相处。这里华人的圈子并不大,少缴房费也富不了,欺负房客也发不了财。再说了现在的房客大部分将是未来的房东,谁愿意一辈子“寄人篱下”,如果将来你做了房东你希望什么样的房客呢?因此还是与人为善好,不管是哪一方如果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处心积虑的害对方,必然得不偿失。
作者: 真实情况    时间: 2009-6-9 19:18
标题: 回复:按照楼上有些人的说法
当房东就该受房客无理刁难。
一般新移民刚来,由于没有信用记录,没有工作单位,公寓是租不到的,(除非交几个月到1年的押金),这样就只好与人合租房子,也就是说房东已给了新来者一个机会,但同时房东也有收入,是双赢,并不是一箱情愿的事。
如果经济许可做房东有几个愿意把房子出租给不认识的人?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有问题多沟通,换位思考这样才能融洽相处。这里华人的圈子并不大,少缴房费也富不了,欺负房客也发不了财。再说了现在的房客大部分将是未来的房东,谁愿意一辈子“寄人篱下”,如果将来你做了房东你希望什么样的房客呢?因此还是与人为善好,不管是哪一方如果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处心积虑的害对方,必然得不偿失。

不要忽悠了,如今大多数公寓也是压一付一,得签一年合同.现在华人圈中都知道,不要和小房东打交道.
供求关系决定一切,2000年租房难,现在是房东出租难.
作者: 新蛛    时间: 2009-6-9 19:25
标题: 回复:回复:按照楼上有些人的说法
不要忽悠了,如今大多数公寓也是压一付一,得签一年合同.现在华人圈中都知道,不要和小房东打交道.


我当初也是来加拿大不到5个月就自己租公寓的,好像没那么麻烦,只交了一个月的押金,但是签一年的合同,不到一年我就买房子了,公寓低价转租了几个月到一年就中止了。
作者: 龙的传人WDQ    时间: 2009-6-9 20:24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按照楼上有些人的说法
我当初也是来加拿大不到5个月就自己租公寓的,好像没那么麻烦,只交了一个月的押金,但是签一年的合同,不到一年我就买房子了,公寓低价转租了几个月到一年就中止了。


赞同你的说法,但大多数情况下公寓业主要你提供SIN卡号,工资证明,缺少工资证明需要有人担保和一定数目的存款证明。
总的来说租公寓条件要求高。
作者: 马田    时间: 2009-6-9 20:32
BILL 苏 和 成兴海味的老板 苏先生都开始赖记者和报社的钱了!!!!!
作者: 飞歌    时间: 2009-6-9 20:39
垃圾口号“以房养房”的直接后果!!!
作者: 万通51    时间: 2009-6-9 21:36
标题: 房东也很够呛
能够感觉到房东的委屈,不过也应该检讨下自己,从你的文章中不难想象你的问题也很多。住在你家也算是倒霉。
作者: 万通51    时间: 2009-6-9 21:46
标题: 回复:按照楼上有些人的说法
当房东就该受房客无理刁难。
一般新移民刚来,由于没有信用记录,没有工作单位,公寓是租不到的,(除非交几个月到1年的押金),这样就只好与人合租房子,也就是说房东已给了新来者一个机会,但同时房东也有收入,是双赢,并不是一箱情愿的事。
如果经济许可做房东有几个愿意把房子出租给不认识的人?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有问题多沟通,换位思考这样才能融洽相处。这里华人的圈子并不大,少缴房费也富不了,欺负房客也发不了财。再说了现在的房客大部分将是未来的房东,谁愿意一辈子“寄人篱下”,如果将来你做了房东你希望什么样的房客呢?因此还是与人为善好,不管是哪一方如果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处心积虑的害对方,必然得不偿失。
作者: 路灯    时间: 2009-6-9 22:08

作者: Army    时间: 2009-6-9 22:23
标题: 买小房自己住真快活
人生苦短,何必自寻烦恼,"以房养房"不是好主意.
作者: hongyuincanada    时间: 2009-6-10 07:25
标题: (视频)房主和房客的权利
([U]视频)加拿大租房 租客权利和 务 [/U]




[U]视频)加拿大租房 房主的权利和义务[/U]    
作者: GPS1    时间: 2009-6-10 08:11
标题: 回复:professional tenants
和作者一样,我有过驱逐租客的经历。不付租金,先给N4,给租客14天时间缴租金,然后是申请L1,排Hearing要一个月左右。Hearing时如果租客不到,TLB发Default Order,给租客2个星期时间搬走,如不搬走,申请Sheriff执行需要2个星期。这时租客仍有权利再次到TLB申请暂缓执行Sheriff,理由是自己已经付了租金。Hearing在1个星期之后,然后是Hearing,TLB再发Order,最终决定可叫Sheriff。然后再打电话给Sheriff,Sheriff一般都没空,排到1周以后。所以大家算算,赶走租客要多少时间?快马加鞭,3个月左右。
想告诉大家的是,逃租金的大多数是西人,有很多人太professional了,TLB的程序知道得清清楚楚,就是为了这3个月的租金。所以选租客就太重要了,查credit是一定要的,工作地址、电话是一定要打的,租约是一定要签的。要和租客见面谈,说话躲躲闪闪不诚实的就回绝掉,不租给她是不需要理由的,回答没有通过credit check就ok。
另外,如果真的碰到这种无赖,也不要姑息,不就是3个月嘛,通过正常程序赶走她,也比自己整天生气担心好。以后要多加小心。


谢谢
作者: GPS1    时间: 2009-6-10 08:12
标题: 回复:买小房自己住真快活
人生苦短,何必自寻烦恼,"以房养房"不是好主意.


同意
作者: 真实情况    时间: 2009-6-10 08:47
标题: 回复:(视频)房主和房客的权利
谢谢
作者: 飞歌    时间: 2009-6-10 12:46
标题: 回复:买小房自己住真快活
人生苦短,何必自寻烦恼,"以房养房"不是好主意.
我最讨厌的一句口号就是“以房养房”,有点像无赖在闹革命似的。但是经纪们挺喜欢!!!
作者: icerain2000    时间: 2009-6-10 14:53
楼上说的没有用。我们在学地产法“PROPERTY LAW”的时候,专门有一节课讲得就是这种PROFESSIONAL 租客。非常恐怖,他们知道可以用2个月的租金免费租6个月的,就是专门钻这些空子的,根本就没办法。


你可以让他免费住的很不舒服, 求着你要搬家.
作者: fude19    时间: 2009-6-10 21:18
你可以让他免费住的很不舒服, 求着你要搬家.


结果往往是,他可以让你过得很不舒服,你求着他搬家。其实,时间太多的租客根本不戒意跟你搞,有没有听说过买松鼠笼抓松鼠的故事?你永远抓不住松鼠,因为它是24小时在做窥探,而你每天花在抓松鼠的身上只有几分钟而已。所以,有正规工作的租客每天上班,下班累得都不行了,谁有心思和你搞?但不工作的,拿救济的,太闲的人乐得和你闹,不会不舒服的。正是“吃饱了闲得慌”的一类人。
作者: zf2005    时间: 2009-6-11 10:02
作者能否告诉那个房客的工作单位地址或她的姓名 或者她有几个孩子,身体特征什么的,免得有人继续上当。谢谢。
作者: 飞歌    时间: 2009-6-11 11:46
作者能否告诉那个房客的工作单位地址或她的姓名 或者她有几个孩子,身体特征什么的,免得有人继续上当。谢谢。
如房东这样做,那就真惨了!!!
作者: icerain2000    时间: 2009-6-11 20:46
结果往往是,他可以让你过得很不舒服,你求着他搬家。其实,时间太多的租客根本不戒意跟你搞,有没有听说过买松鼠笼抓松鼠的故事?你永远抓不住松鼠,因为它是24小时在做窥探,而你每天花在抓松鼠的身上只有几分钟而已。所以,有正规工作的租客每天上班,下班累得都不行了,谁有心思和你搞?但不工作的,拿救济的,太闲的人乐得和你闹,不会不舒服的。正是“吃饱了闲得慌”的一类人。

早都说过, 谁恶谁赢, 房东把房客送进警察局的例子也很多, 以前也报道过, 不说了, 还是好好过日子吧.
作者: 真实情况    时间: 2009-6-12 15:35
早都说过, 谁恶谁赢, 房东把房客送进警察局的例子也很多, 以前也报道过, 不说了, 还是好好过日子吧.

以房养房
以恶惩恶
房东房客不亦乐呼!!!
作者: 崇真    时间: 2009-6-18 13:05
标题: 断水断电断网断CABLE违法不安定因素

作者: 崇真    时间: 2009-6-18 13:09
标题: 断电断水断网断Cable是否违法?
请有经验的朋友指点谜津,谢谢.
作者: mimico    时间: 2009-6-22 12:15
如果我有房子要出租的话,我宁愿空着也绝不租给西人,尤其是单身母亲的西人女子,那可是最臭名昭著的赖房租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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