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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博客:法律的与非法律的安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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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3-7 20:08: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现在张女士尚未决定怎么做,我们就展开了对张女士的谴责,甚至是募捐,这样对逝者是尊重?对当事人是公平?既然“安钢事件”的讨论已从简单的家庭事件中抽离出来,成为公众性的讨论,那么,个人以为,讨论者在表达观点时,是否应该将一些个人化的情绪尽量压抑,多从社区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7-3-8
木然老兄所言正是本人要说的。可惜自己没有这么好的文笔。

沙发
发表于 2007-3-7 20:22:55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客观的.支持!
板凳
发表于 2007-3-7 20:41:35 | 只看该作者

木然博客:法律的与非法律的安钢事件

一直觉得木然先生的评论很中肯,之前发的一帖已觉很理性.最近的争论将事件推向高潮.我相信木然先生肯定又有新帖,他的文笔我很欣赏,表达理性,以理服人.
地板
发表于 2007-3-7 20:52:50 | 只看该作者
木然说:

安钢先生是2月8日出事,2月11日,安钢的朋友──王先生与黄先生──在加国无忧网上发出寻找安钢亲人的呼吁,在这篇名为《大陆移民安钢先生因严重车祸不幸身亡》的文章后面,有一个帖子应该引起读者足够的注意,这位名为meemee的网人在她发出的《安钢,你在天国还好吗?》的贴中写道:“两个星期之前我们还见过面,当时你为了独自修好了汽车上的一个部件而兴奋异常。你说过要帮我练车,你说过要吃我包的饺子。但为什么要走得这么匆忙?为什么?为什么?难道,这世间真的没有让你留恋的了吗?难道那美好的河川也留不住你匆匆的脚步?”,从这段文字可看出,meemee是安钢出事前走得比较近的好朋友,meemee文字里透露出另一个信息:安钢并不如一些帖子所说的,被情变击得“精神恍惚,情绪低落”。

meemee是王先生、黄先生发表寻找张女士贴后第一位站出来表达对安钢怀缅之情的网人,那时网上还没有任何关于安钢的信息,“风压差”亦未出来说话,网上的争论亦未展开,所以,meemee帖子所表达的情感,具有相当的真实可能。

这到让人好奇去了解一下那时间. meemee发布上面所说的那个贴子的时间是2007/02/11 19:33.

按标题是"安徽移民安钢的亲人已在多伦多寻获"一新闻报道, 一开始是这样一句话:

经过本地中文媒体和网站的广泛报道,安钢在多伦多的亲人已于11日晚知获安钢车祸罹难的消息。
为何木然说"那时网上还没有任何关于安钢的信息"? 该新闻说在11日时, 这已经过"本地中文媒体和网站的广泛报道".
5#
发表于 2007-3-7 21:02:5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这才是论坛的所要起的效果,感情和理智是天平两端的砝码,趋向任何一方都会倾斜不公平
6#
发表于 2007-3-7 21:22:49 | 只看该作者

很明显木然也有很强的倾向性

想纠正一下一边倒的舆论吧。
7#
发表于 2007-3-7 21:28:19 | 只看该作者
木然言:
身为安钢的朋友,如果meemee的话可以被否定,曾为安钢邻居的话可以被攻击,那么,那些与安钢毫无联系的旁观者的观点,为何就应该被热捧被肯定,这场讨论公道吗?一枚硬币有两面,我们为何要如此固执于一面,否定另一面呢?
---------

又出来概括和总结了,自以为是的木然。

不都是在这里隐姓埋名的吗?你怎么就那么肯定[谁是安钢的朋友,谁不是安钢的朋友]? 你怎么就那么肯定[七人小组]不是安钢的朋友?你怎么就那么肯定人家是[ 与安钢毫无联系的旁观者] ?那么肯定人家不会按照法律行事?

少来什么[情大还是法大] 这么小儿科的说教。

你从来就有你自己的观点? 不见得。
你不过是借社区发生的事件[专门]与众人唱反调,以示自己的与众不同而已。
8#
发表于 2007-3-7 21:32:52 | 只看该作者

***当女人被强奸的时候,你.......***

****讨厌这样的所谓理智 ***
照这样的理论,当有一个女人被强奸的时候,强奸犯已经脱下裤子,你 还过去和强奸犯讲所谓的理智?叫他不要这样冲动,这样会是犯罪的这样的道理吗?????????这时需要的是一个棍子打在强奸犯的头上,阻止他的犯罪!这样也叫浮躁吗?
9#
发表于 2007-3-7 21:34:09 | 只看该作者
大湖之滨, 不信你等着看:等舆论倒向另外一边的时候,木然就该又出来[纠正舆论]了。

到现在你还对他没了解?
10#
发表于 2007-3-7 21:36:26 | 只看该作者
木然你有否看过安钢另一朋友jane的心里话?你好像也没有看过周舟的评论吧?比你写的要实在得多。

让我们再来仔细的看一遍jane写的吧!

真的很想和你说说话,你听得见吗 ? By Jane324 (发布时间:2007年02月12日 02:17] 接meemee的贴。

安刚,你在天国听得到吗?第一个听到你的不幸,三天了,我无法释怀,我难过啊!无时不刻,你就在我眼前晃悠,刚刚还看了你在Rolia的文章,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好的文采,知道你的生日很快乐,可你为何刚过完你本命年的生日你就匆匆走了呢?你表面这么乐观,这么顽强,可我最了解你内心的酸和苦,你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却硬把它变成你最甘心的负担,多希望苍天有眼,把你的伟大变成那人的良知,在你走后做些不遭天遣的行为,以慰你那在天国的灵 ,让你在那个世界不继续苦难和疲惫,放心地去天国寻找你梦想的伴吧!这里的一切你的朋友和我们会处理好的.
11#
发表于 2007-3-7 21:37:12 | 只看该作者

很强的倾向性!!!

显而易见, 木然, 你的文章结尾是很反对这"七人组", 按你的合“情理”或是合“法理”的说法, 则应让这位张女士以"合法妻子"去办理继承?

醒醒吧! 请看一看安钢临死前的征婚诗,她已不再是鞍钢的"在我疲惫遗尽之前,唤我靠岸"的妻子...
12#
发表于 2007-3-7 21:3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很强的倾向性!!!

最初由[alfonso]发布
很强的倾向性!!!

显而易见, 木然, 你的文章结尾是很反对这"七人组", 按你的合“情理”或是合“法理”的说法, 则应让这位张女士以"合法妻子"去办理继承?
请看一看安钢临死前的征婚诗,她已不再是鞍钢的"在我疲惫遗尽之前,唤我靠岸"的妻子...

这就是那首催人泪下的诗,我开始以为安钢是单身呢!

一个人的世界虽自由,却更无奈

两颗心的相愿或羁绊,却更温暖

难道我们活着不正是为了相互温暖么?

诚邀一位女士同赴ROLIA 2007年新年晚会。

2007年1月13日,星期六。这天正好是我本命的的生日。

要求?

未婚或离异无约,单身或膝下有子,靓丽或其貌不扬,20或40出头,密市或GTA居住,清贫或典雅富有,,,这些都不重要!

只要你和我一样,积极乐观
视健康为一切之上,
坚信并奉行生命在于运动!

只要你和我一样,也有心愿
给他人带来快乐,让快乐加倍!
倾听他人心声,让痛苦或不幸减半!

只要你和我一样,也在期盼
能有一个梦想的伴,
相知相依相偎爱得又美又暖!

只要你和我一样,也有这样的感叹:
没人分享再多的成就也不圆满;
没人安慰苦过了还是酸!

只要你和我一样,
为人心存感激,知恩图报,
愿把婚姻和家庭当作自己最甘心的负担!

欢迎,但你不必和我一样,
我是拼搏在海上那叶顽强的孤舟,
你就是那深深的海洋,给我诱惑和力量,
让我感受生命的价值和希望。
你也是那深情的港湾,
在我疲惫遗尽之前,唤我靠岸
加油充电再启航!
13#
发表于 2007-3-7 21:48:02 | 只看该作者

合法未必合情合理

合法未必合情合理,在此事件中张女所处的就是这种情形.
难道只有当事人才有权说话,旁观者就不能根据常理评判是非吗?
安刚已去,不能告诉大家真相.但他生前已将真相告诉了朋友,他的朋友为他伸张正义,为他的老母及幼子讨个公道,不可以吗?
14#
发表于 2007-3-7 21:49:46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不"愿把婚姻和家庭当作自己最甘心的负担" 与鞍钢同舟共济,分居已5个月, 并声明过"不爱"安钢的张女士又如何能够代表安钢?
15#
发表于 2007-3-7 22:02:19 | 只看该作者
有人逐利,自然有人追名!
为表示卓而不群,就昧着良心赚眼球吧.
写这样的goushi文章
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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