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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芦苇荡

木然博客:法律的与非法律的安钢事件

发表于 2007-3-7 23: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小学生]发布
rossi, or 乌言,
睁开你的眼睛看看周舟的新贴吧。
你好像也打错字了吧?没关系,这不是“质“的问题。但是你在这里的种种言论反映的是你的“质”的问题。
突然见我觉得你就是那种“丑陋的中国人”。我不会骂人,这只是对你得一种我认为很贴切形容。
一个小学生还知道自己就是那种“丑陋的中国人”。不简单哪,看来我没白教你。
发表于 2007-3-7 23: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的人不同的命!刚刚美国获3亿大奖之一的,就是一个卡车司机,当他在卡车里听到自己中了1亿1千万美元时惊呆了.

安钢,也是卡车司机,但是没这个命!
发表于 2007-3-7 23: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退出]发布
不同的人不同的命!刚刚美国获3亿大奖之一的,就是一个卡车司机,当他在卡车里听到自己中了1亿1千万美元时惊呆了.

安钢,也是卡车司机,但是没这个命! 就这样还有人利用安钢来正在且没完没了的陷害,折腾我们的女同胞安太。不让他安息。
发表于 2007-3-8 00: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meemee是安钢出事前走得比较近的好朋友,谁证明,是否混淆视听.敢站出来吗,为张女士,安钢说公道吗.

相信灵魂吗?相信报应吗?知道有人不信.多行不仪,定有报应.走着瞧吧.

大货车司机在外工作,最痛苦的是寂寞,同公司司机经常用对讲机通话,安钢做大货车司机一年,张女士来加时正是他做大货车司机不足6个月新手,同行两人跑长途的时间多,谈话的时间多,他的同行肯定要比一般人了解情况多,试想一下,两个男人之间的话题,事业,家庭,爱情,难道少吗?一个不足6个月货车司机的新手,能有多少精力去和不同的人讲截然相反的故事.一般2年以上,货车司机就是熟练工了,一年左右的新手易出错,何况精神状态不佳.张女士的所做所为难道不是对安钢的精神折磨,肉体的伤害是看的见,精神上的伤害是看不见.
发表于 2007-3-8 00: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木然老兄,希望你此时也在网上。
我希望你能再看看安钢的另一位朋友的心里话。实话说,我对meemee的文章很有怀疑。怀疑它的真实性。Jane的文章相信对我们分析meemee的真实性会有帮助。全文如下:

真的很想和你说说话,你听得见吗 ? By Jane324 (发布时间:2007年02月12日 02:17] 接meemee的贴。

安刚,你在天国听得到吗?第一个听到你的不幸,三天了,我无法释怀,我难过啊!无时不刻,你就在我眼前晃悠,刚刚还看了你在Rolia的文章,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好的文采,知道你的生日很快乐,可你为何刚过完你本命年的生日你就匆匆走了呢?你表面这么乐观,这么顽强,可我最了解你内心的酸和苦,你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却硬把它变成你最甘心的负担,多希望苍天有眼,把你的伟大变成那人的良知,在你走后做些不遭天遣的行为,以慰你那在天国的灵 ,让你在那个世界不继续苦难和疲惫,放心地去天国寻找你梦想的伴吧!这里的一切你的朋友和我们会处理好的.

不知你有何感想?请在此回帖。(不要说太忙没时间。)

网路不是你说的“虚拟的世界“它使人的内心的真实反映。每个人在网上的表现能精确地反射出他/她的灵魂。有的高尚,有的丑陋。
如何区别,网民的眼睛!还有,高尚的网民在需要之时敢于亮相,
丑陋的网民则只会永远躲在阴暗角落里。他们见不得人。rossi 十个很好的例子。
发表于 2007-3-8 00: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小学生]发布
丑陋的网民则只会永远躲在阴暗角落里。他们见不得人。rossi 十个很好的例子。 小学生,错别字,屡教不改,唉,怪我教育方法不当。
发表于 2007-3-8 00: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小学生:

看到你的贴,对于理性讨论,我会回帖。

你说的jane324的贴我在写作前就看到了。并对其中一句话想了很久,就是“第一个听到你的不幸”,个人相信,这位网友同样是安钢的朋友,因为可能他就是警察第一个找到的朋友,或者是王、黄先生第一时间找到的人。

事实上,我还观察到,jane324上了这个贴之后,基本不再发言,但每天都在线很长时间,这点我相信J会证明我所说的。

既然我连这个细节都留意到,我怎么可能没有留意这个贴呢?

我注意到meemee的贴,不等于由此否定其jane324的贴,因为jane的观点,与“风压差”等的观点基本相同,我就不再罗列了,而是将meemee的贴提出来,既然都是“知情者”,我们是不是应该多听听不同意见呢?或者将他们的话都想想呢?

这篇文章所表达的,是法理下对人的尊重,以及回到法理下的必要,不是声讨谁对谁非。


最初由[小学生]发布
木然老兄,希望你此时也在网上。
我希望你能再看看安钢的另一位朋友的心里话。实话说,我对meemee的文章很有怀疑。怀疑它的真实性。Jane的文章相信对我们分析meemee的真实性会有帮助。全文如下:

真的很想和你说说话,你听得见吗 ? By Jane324 (发布时间:2007年02月12日 02:17] 接meemee的贴。

安刚,你在天国听得到吗?第一个听到你的不幸,三天了,我无法释怀,我难过啊!无时不刻,你就在我眼前晃悠,刚刚还看了你在Rolia的文章,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好的文采,知道你的生日很快乐,可你为何刚过完你本命年的生日你就匆匆走了呢?你表面这么乐观,这么顽强,可我最了解你内心的酸和苦,你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却硬把它变成你最甘心的负担,多希望苍天有眼,把你的伟大变成那人的良知,在你走后做些不遭天遣的行为,以慰你那在天国的灵 ,让你在那个世界不继续苦难和疲惫,放心地去天国寻找你梦想的伴吧!这里的一切你的朋友和我们会处理好的.

不知你有何感想?请在此回帖。(不要说太忙没时间。)

网路不是你说的“虚拟的世界“它使人的内心的真实反映。每个人在网上的表现能精确地反射出他/她的灵魂。有的高尚,有的丑陋。
如何区别,网民的眼睛!还有,高尚的网民在需要之时敢于亮相,
丑陋的网民则只会永远躲在阴暗角落里。他们见不得人。rossi 十个很好的例子。
发表于 2007-3-8 00: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逝者已去,在我个人理念里,不幸的事件既然已经发生,结果无法改变,那么,我们应该给当事人多一些时间,让所有的不幸者得到安宁。所以,在“安钢事件”上,我基本处于阅读状态。



既然如此,您又何必写这篇文章呢?


既然“安钢事件”的讨论已从简单的家庭事件中抽离出来,成为公众性的讨论,那么,个人以为,讨论者在表达观点时,是否应该将一些个人化的情绪尽量压抑,多从社区角度,从现有法律的角度去思考?


您是法律方面的专家?


笔者在之前的文章提出:我们都不是当事人,我们并不在安钢与张女士之间的情感中,亦不能掌握事实的全部,我们凭什么去判谁对谁错?如果讨论者仅是凭知情者片面的资料,就发起对某人的声讨,我们是不是过于简单和冲动,这种冲动不是“浮躁”又是什么?


那您又是凭什么在这旗帜鲜明的站在张女士一边来指责众网友们“浮躁”呢?


现在的状况,一切如meemee所感慨的:“人们疯了。他们已经不能接受任何不同意见,已经不能进行正常的思维和理性的分析……这几天的经历告诉我,没有了理解和宽容,这个世界真的会变成地狱。”



您在此引用MEEMEE的话,无非是想表明“众人皆疯您独醒” 对吧?很想知道是什么让您有这么好的自我感觉?不过我不得不说,您的自我感觉比您的文笔要好太多了。


在这里,笔者只是想换个角度去思考,而并非刻意为张女士辩护,亦非指责“风压差”们。因为同样的,笔者也是个旁观者,不能轻言谁对谁错。


您确定您仅仅是个旁观者吗?您确定您的这篇文章是站在中间吗?作为一个旁观者,您是否说的太多了?


在处理安钢事件上,张女士有相当的自由。她可以有多种选择,例如:她可以直接与安钢的家人谈,而不一定要与委托人谈;她可以选择在情绪安定下来再谈,而不一定要马上谈;她可以找律师,委托专业人士处理,而不一定要自己亲自处理……张女士这样处理问题,有什么品德问题吗?至于她表达的,按照加拿大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来就是法理以内的,是符合法律的,旁观者谴责她什么呢?


作为一个旁观者,您替张女士想的倒是很周到的嘛。
发表于 2007-3-8 00: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rossi不要好为人师,小学生网友不要说别人是丑陋的网民,个述己见,人生在世多不易,请互相客气,不要切换主题.祝2人快乐.
发表于 2007-3-8 00: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圣金]发布
请rossi不要好为人师,小学生网友不要说别人是丑陋的网民,个述己见,人生在世多不易,请互相客气,不要切换主题.祝2人快乐. 好,虽然和你意见相左,但你还是有面子。那我就不再当小学生的老师,也教不好。小学生就随便撒野吧,谁愿意管就管,不愿意管就拉倒吧。
发表于 2007-3-8 00: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木然整个一个汉奸形象!

整天靠趋炎附势赚取一点可怜的自尊,表面道貌岸然,实质好坏不分,助纣为虐,总以为自己已经进入主流社会,真正是一个依靠嗟来之食为生的小人....
发表于 2007-3-8 00: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祝你好运,rossi.
发表于 2007-3-8 00: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这木然整个一个汉奸形象!

最初由[良心回归]发布
这木然整个一个汉奸形象!

整天靠趋炎附势赚取一点可怜的自尊,表面道貌岸然,实质好坏不分,助纣为虐,总以为自己已经进入主流社会,真正是一个依靠嗟来之食为生的小人.... 除了骂,还会啥?
安夫妇一事,扯出汉奸来啦! 这那里是[良心回归],这还有良心吗?。
发表于 2007-3-8 01: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TO 木然

因为,在处理安钢事件上,张女士有相当的自由。她可以有多种选择,例如:她可以直接与安钢的家人谈,而不一定要与委托人谈;她可以选择在情绪安定下来再谈,而不一定要马上谈;她可以找律师,委托专业人士处理,而不一定要自己亲自处理……张女士这样处理问题,有什么品德问题吗?

以上话语像话吗?
什么叫“处理安钢事件”?什么叫她“有相当的自由”?她丈夫死了,一个月过去了,公婆家的人要同她谈谈逝者的情况,相互安慰一下,她有选择谈与不谈的自由?她要找别人代谈?她要找律师代谈?家常亲情,又不是打官司。她心虚啥?安钢亲属还等着她承诺过的送安钢的骨灰回国呢。

追思会上,遗属应该始终站在灵台前,接受来者的慰问,感谢大家的到来,这是起码的人之常情,她懂吗?何况安钢在这边举目无亲。当时,如果不是大家“千请百邀”,她会出来吗?

有网人担心,假如张女士仍是安钢保险金的受益人,这对安钢80多岁的母亲以及15岁的孩子不公平,这种结论是否下得过早了些?张女士说,一切按照加拿大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潜台词可以理解为相信加拿大的法理是公正的;反之,那些反对张女士这么做的人,前提设置是什么?在某些人的潜意识里,是否已经先入为主,先假定加拿大政府的规定有不公平和偏颇的地方?

法律,就是定下的法律而已,就一定“公平”和不“偏颇”吗?就这个特殊的案例而言,大家担心一下这个“合法”可能会不合情合理,有什么不对呢?

3月4日,几位“委托人”透过加国无忧网,提出为安钢国内家人募捐一定的生活费,并声言这并非是安钢在国内家人的意思。这几位同胞为何要发起这个行动呢?这种目的模糊又令人困扰的募捐,结果将会给张女士带来什么样的压力,相信大家都能想到。不知道这几位代理人提出这一想法的时候,有没有问过自己,这样做合“情理”还是合“法理”?

为张女士的夫家募捐,张女士应该感谢才是,为什么她会有“压力”呢?再说,她有点“压力”又有什么关系呢?

再有,笔者很难理解几位“代理人”隐姓埋名地发起这个呼吁那个报告,既然你们是面向社区,而且发表言论,起码应该有一个有名有姓的代表走出来,而不应像在BBS那样隐身随意发布信息。

<报告一>已说明:“我们7人,分别是安钢的司机工友、安大校友和安徽同乡会的义工。” 他们通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正式受托于安钢的国内亲属。他们是和安钢一样、普普通通的人,他们的姓名不重要,“委托小组”,就是他们共同的名字。
请问,木然,是你的真名吗?

现在在明处的是“七人小组”,在暗处的是张女士们。现在他们(等于张女士的夫家人)要找到张女士坐下来好好地、开诚布公地谈谈,很难很难。

如果,在法律上你们尚未具备代理人的资格,又怎能要求张女士与你们商讨善后处理问题?

木然,你怎么这么“浮躁”地猜测,“在法律上你们尚未具备代理人的资格”呢?请再去看一眼<报告一>。依法受托的七人小组,全权代表着张女士的夫家,张不见他们,难道不说明她不愿与夫家人坐下来“唠唠家常”吗?她非要与夫家人法庭上相见吗?

在西方社会里,民众更多依靠的是法律,而不是包青天。
多谢你的指教,不然,我们还真不知道。
发表于 2007-3-8 01: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圣金]发布
相信灵魂吗?相信报应吗?知道有人不信.多行不仪,定有报应.走着瞧吧.


no. perhaps you should not rely on supernatural forces for justice. moreover, the evidence of spirits and afterlife is just as vague as the evidence of that his wife is immoral. from when has people's testimony on internet become a reliable source? from when are we obliged to make a judgment from a very unreliable source? face it. none of his so-called friends, pro or con his wife, can be identified in real world nor is there any legal claims that can be traced. seriously, why is everyone so fervent about someone else's family business (conspiracy it may sound like) that they really know nothing about and that the legal system will take care of, when global warming would probably wipe out half of human kind pretty s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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