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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闻过则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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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有话要说:房东难道不该反省自己?

 
346#
发表于 2010-8-12 23:53:20 | 只看该作者

洗洗睡吧

看了全部评论, 首先感觉房东凶, 房客恶. 这种凶恶展示了人最丑恶的一面.

其次, 丑陋的房客竭尽其缺德之能, 貌视有理的房东还之以不法的报复.

交给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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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发表于 2010-8-13 05:39:40 | 只看该作者

房客有话要说:房东难道不该反省自己?

本帖最后由 meilancan 于 2010-8-13 05:04 编辑
如果房东理亏了,我劝你还是好言好语的去找A女士,向她道歉,因为到目前为止,你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可以扳倒A女士的,上法庭还不如不上,去向她说对不起,记得要陪笑脸真心实意地去做,向她讲你的难处,我相信A女士会宽宏大量的原谅你,自己撤诉,不然这官司打得没完没了。
花 木 兰 发表于 2010-8-12 19: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认为房东理亏。正相反,房客在害人,在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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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发表于 2010-8-13 05:42:07 | 只看该作者
知道你是谁,你一天换多少个马甲,我还看不出来?你老婆变态?那为什么你说女人都是变态?你妈也变态了,你就垃圾一个,对垃圾我决不手软,你就尽管骂,还怕我查不出你的IP地址?我一样的告你,有得你哭的。
花 木 兰 发表于 2010-8-12 20: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房客,我能看出你的嘴脸,还想打官司发大财,做你的狗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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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
发表于 2010-8-13 05:47:28 | 只看该作者
你亲自看到房东太太说的现场吗?A女士说的正常做饭,她说过故意那么做了吗?在她还没说出那样的话之前,你们却把这样的事加倒她的头上,我要听到她承认那么做了,故意害房东花多电费,我才相信,要证据。
花 木 兰 发表于 2010-8-12 20: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别叫什么“花木兰”,就叫“狗尾巴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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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发表于 2010-8-13 05:51:0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说我把问题搞得更复杂,那房东那些骂人的帖子呢?它们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吗?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0-8-12 19: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想尽办法来造害房东的水电,你也太没有道德和良心。没有资格还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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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发表于 2010-8-13 05:56:35 | 只看该作者
论坛里99%的人都在用极其恶毒的语言来谩骂房客,你觉得不过瘾?连1%不到的人在替房客说话,而且语言相当文明。这你就受不了了?真怀疑你这个证人的公正性。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0-8-12 11: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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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发表于 2010-8-13 06:01:37 | 只看该作者
房东曾经给她造成伤害,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因为那些是违法行为。现在在网上给她造成的伤害更大。有什么理由不让房东在经济上付出代价?能说一下吗?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0-8-12 12: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应该先检讨你自己,什么地方你做的不好。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纠纷。
就是让房东付出经济代价,你也不应该,空转洗衣机,同时白烧四个电炉。这不是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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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发表于 2010-8-13 06:07:25 | 只看该作者
从房东的文章一出来,我就觉得奇怪。房东的证据一大把(现在发现还有证人),为什么还心虚地上网来求助?莫非有什么把柄被抓在房客手里?既然求助,就应说实话。但实际不然,警察抓人那一段明显在胡诌。直到看到房客的陈述,才解开了这一谜团。想想房东你也太不厚道了,用谎言欺骗网友赚取同情,为何?一是自知理亏,二是为了败坏房客的名声,让她无路可走。想想她现在的房东看到你的文章,该用怎样的眼光来看她啊?她的客户知道了,她还能继续做业务吗?起码你的第二个目的达到了。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0-8-12 12: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种房客,最好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人。别想用害人来满足你的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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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发表于 2010-8-13 06:19:55 | 只看该作者
事情真不该闹到现在这种地步。你3月入住,8月出事,这么长的时间都相安无事,想必你们双方都不会是太恶之徒。其实你们是有机会和好的。如果一开始你先跟房东说一下房间太冷,也许房东会调高温度的(但别人怎么办?他已经是调在26度了。他家可是有小孩子的,房东是不会让自己的孩子热着或冻着的)。如果房东发现后态度能好一些,协商解决,也不会有后面的冲突了。如果房东太太听到后态度不是更加恶劣(开始升级了),而且直接下逐客令(更加升级),后面的麻烦也就全免了。到后来,她打你、骂你、扔你的东西,你报复,用水用电,事情便再也无可挽回了。

慢慢地缕顺一下思路,发现下逐客令是这个事情变质的起源。因为到了这一步,事情就已经不好挽回了。这一点,房东太太的责任更大一些。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0-8-12 10: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一个有理智的人,不会让房东忍无可忍的赶走。可想而知,如果房东真的打她,骂她,扔她的东西,她还赖在那,我可以认定这个房客很无赖,不知廉耻。骂她,打她,扔她的东西,扫地出门,一点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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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发表于 2010-8-13 06:24:30 | 只看该作者
她是单身女人啊。单身女人跟人吵架最吃亏。人们总是拿你的婚姻来刺激你。即使是被老公打得鼻青脸肿的老婆都比你趾高气扬。人家跟你相处融洽时还满和气,但一有争执,那侮辱你单身的话语必然而出。请大家抿着良心问一问是不是这样?想那吴太太,如果你有老公,她敢动手打你吗?她不敢!她敢把你的东西扔出去吗?她不敢!她敢叫你“老女人”吗?她也不敢!就因为她有老公而你没有,而且还是在她的领地。这就叫仗势欺人。你被人欺负(而且是非法地欺负),没人同情。你无声地反抗,人们看不下去了,辱骂如翻江倒海。也许,你像有些人所言,忍气吞声地搬走,这才是人们愿意看到的。中国人自古就有歧视单身女人的习惯,也有痛打落水狗的爱好,到了国外也劣性不改!但我同情你!我也曾经单身许多年,有过被人骑在头上拉屎的遭遇。尽管我不赞同你的做法,但我理解你,因为你无人相求!好姐妹,如果你想倾诉,给我发短信吧,咱姐俩好好地说说话。

求大家,别再给她头上泼污水了,她挺可怜的。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0-8-12 09: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房客,嚣张的不得了。没必要象东郭先生那样,可怜这个害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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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发表于 2010-8-13 06:51:37 | 只看该作者
我所认识的保险经纪人,人品很好,他她们知道,做好事,为人好,广交朋友才有出路,如果心态不好,心地不善良的人,很难结交朋友,很难找到客户,做过保险的客户会把他们的朋友介绍给保险经纪人,这是肯定了这个人,信任了这个人,给保险经纪人介绍朋友,这样保险经纪人就有源源不断的收入,如果人品不好,早都被淘汰了,还能做这么久的业务?
    既然是房东挑起的事端,我们要求看房东的水电照片,没有见上传上来,房东上传的开4个炉子的照片和洗衣机的照片,不能作为证据,因为照片里没有房客的身影。
   房东把事情搞到网上,目的就是要败坏A女士的名誉,让她害怕再也做不了保险业务,好让房客停止告状。
  在这里,我奉劝A女士,你要是没做错,就别怕别人的威胁,清者自清,有人侵犯了女的权益,就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大不了不做保险,加拿大工作机会多的是,不能被人欺负了还忍气吞声的,人活着就是为了争一口气。
花 木 兰 发表于 2010-8-12 19: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可以肯定,如果这个房客不善良的待人,没有人租给她房住,没有人愿意做她的朋友,没有人会介绍工作。社会是要容纳别人,而不是去跟人家去斗。你有理的时候,要宽恕别人的错。这样你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而不是变得法报复。你想抓住房东的把柄,打胜这场官司。但是,多数的中国人出租房子都不是完全合法的。你的做法会使很多人反感的。谁会租给你房子,特别是便宜的地下室。
你现在,并没有失去什么。只是心里不平衡。如果你看到我的帖子后,想开了。也就完了。何必浪费时间。不要相信那些让你斗下去的人,因为将来伤害的是你,不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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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发表于 2010-8-13 08:25:05 | 只看该作者
我从第一篇文章开始就说,这是一篇假文章,双簧戏!!!

若是真的,既然都闹这么大了,怎么不公布各上庭时间地点,好让我们见识见识!!!

但我可以告诉大家,it will never happen,
it's NOT breaking news, it's MAKING news!!

哈哈。。。
车神 EVO X 发表于 2010-8-11 22: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Ag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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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发表于 2010-8-13 09:29:19 | 只看该作者
非常赞同,我可以肯定,如果这个房客不善良的待人,没有人租给她房住,没有人愿意做她的朋友,没有人会介绍工作。社会是要容纳别人,而不是去跟人家去斗。你有理的时候,要宽恕别人的错。这样你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而不是变得法报复。你想抓住房东的把柄,打胜这场官司。但是,多数的中国人出租房子都不是完全合法的。你的做法会使很多人反感的。谁会租给你房子,特别是便宜的地下室。
你现在,并没有失去什么。只是心里不平衡。如果你看到我的帖子后,想开了。也就完了。何必浪费时间。不要相信那些让你斗下去的人,因为将来伤害的是你,不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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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发表于 2010-8-13 10:07:34 | 只看该作者
我可以肯定,如果这个房客不善良的待人,没有人租给她房住,没有人愿意做她的朋友,没有人会介绍工作。社会是要容纳别人,而不是去跟人家去斗。你有理的时候,要宽恕别人的错。这样你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而不是变得法报复。你想抓住房东的把柄,打胜这场官司。但是,多数的中国人出租房子都不是完全合法的。你的做法会使很多人反感的。谁会租给你房子,特别是便宜的地下室。
你现在,并没有失去什么。只是心里不平衡。如果你看到我的帖子后,想开了。也就完了。何必浪费时间。不要相信那些让你斗下去的人,因为将来伤害的是你,不是他们。
meilancan 发表于 2010-8-13 07: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写的真好!赞!!
人与人交往,良善为先。一时得了小便宜其实并非是福。它会影响人不正确的处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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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发表于 2010-8-13 10:55:14 | 只看该作者
到现在为止,还没见房东上传800元水费的单子上来,房东是在说谎吗?
花 木 兰 发表于 2010-8-12 22: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S13啊?不知道单子会涉及个人姓名住址等隐私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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